我叫陈阿梅,在福州鼓楼区开了一间小小的茶叶店,平时也兼着给一些外国游客当导游,赚点外快。那天下午,我接了个活儿,陪一个美国来的男人去三坊七巷逛逛。他叫马克,四十出头,高高瘦瘦,戴着顶棒球帽,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登山包,一看就是那种走南闯北的老背包客。我们约在南后街的入口碰面,我刚停好电动车,他就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环顾四周,眉头皱得紧紧的,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我走近了,他指了指路边停着的一排共享单车,又指了指那些慢悠悠骑着自行车的人,冲我撇了撇嘴:“真落后,怎么还在使用自行车?在美国,我们早就淘汰了这种交通工具。”
我心里咯噔一下,有点不舒服,但脸上还是挂着笑:“自行车很方便啊,我们这儿巷子窄,汽车不好走。”他耸耸肩,没再说什么,但眼神里那股优越感藏都藏不住。我暗暗想,待会儿得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福州。
进了三坊七巷,我给他讲林则徐、严复、冰心,他听得还算认真,但每到一条巷子口,看到那些青石板路上停着的电动车和自行车,他总要摇头:“这些老建筑很漂亮,但配上这些破自行车,太不协调了。”我忍着没反驳,心想这老外真是固执。
走到衣锦坊的时候,正赶上傍晚放学,一群穿着校服的孩子骑着自行车从我们身边飞驰而过,车铃叮铃铃地响,特别清脆。马克停下脚步,看着那些孩子的背影,忽然问:“他们不用家长接送吗?”我说:“不用,学校就在附近,骑车十分钟就到了。我们这儿的孩子从小就会骑车,方便又安全。”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没再说话。
穿过乌山脚下,我带他去吃捞化。店不大,门口停满了电动车和自行车,老板忙得满头大汗。我们找了张靠窗的桌子坐下,我点了两碗标配的捞化,加虾油。马克笨拙地拿起筷子,夹起一筷子粉干,吸溜吸溜地吃了几口,忽然指着窗外说:“你看那个人,自行车后座上绑着好几桶水,怎么骑得动?”我探头一看,笑了:“那是送桶装水的师傅,每天要送几十趟,自行车比电动车省钱,而且他骑了几十年,比汽车还快。”马克瞪大眼睛:“几十年?”
我说:“是啊,我们这边很多老福州人,一辈子都骑自行车。不是买不起汽车,是习惯了,自行车方便,好停,还不怕堵车。”马克放下筷子,若有所思地摸了摸下巴:“在纽约,我也骑自行车上下班,但那是为了健身,要穿专业的骑行服,戴头盔,搞得很复杂。你们这里的人,骑自行车就像呼吸一样自然。”
吃完捞化,天已经黑了。我提议去闽江边走走,马克说想看看夜景。我们走到江滨步道,晚风习习,江面上倒映着两岸的灯火。步道上不少人在骑自行车,有的车筐里放着菜,有的后座上载着孩子,还有的慢慢地并排骑着,像是在聊天。马克靠在栏杆上,看了很久,忽然说:“你知道吗?我小的时候,我爸爸也经常骑自行车带我去逛中央公园。后来他买了车,我们就再也没一起骑过车了。去年他去世了,我整理他的遗物,翻出一张他年轻时骑着自行车、我坐在前杠上的照片,我哭了一整晚。”他的声音有点哑,我转过头,看见他眼里的光被城市的霓虹映得闪烁。
我没说话,陪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过了好半天,他深吸一口气,笑了一下:“对不起,下午我说了那样的话。其实不是落后,是你们把自行车用活了。它不只是交通工具,是生活的一部分。”我摇摇头:“没事,很多外地人刚来也这么说过。后来他们都爱上了这里。”
往回走的时候,路过一个修车摊。一个五十多岁的大爷正蹲在路边,给一辆老式凤凰牌自行车补胎。马克突然来了兴趣,蹲在旁边看了半天,问大爷:“这个车有多少年了?”大爷伸出三根手指:“三十年,比我儿子年纪还大。”马克笑了:“我有一辆十五年的山地车,已经觉得很了不起了。”大爷拍了拍车座:“这辆车陪我到过鼓岭,载过两代孩子上学。现在儿子在深圳开大奔,回来还非要骑这辆车去逛菜市场。”马克哈哈大笑,拿出手机要拍照,大爷也不躲,乐呵呵地比了个剪刀手。
拍完照,马克忽然认真地对我说:“我想明天不包车了,租一辆自行车,自己慢慢骑,可以吗?”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当然可以。我给你指条路,从老仓山那边沿闽江骑到金山寺,再绕回来,一路都是老街和榕树,特别漂亮。”他用力点了点头,眼里的傲慢早就没了,反倒像个即将开始冒险的孩子。
第二天早上,我帮他在修车大爷那儿租了一辆那种老式的横梁自行车,车铃是铜的,一按叮当响。马克骑上去,有点歪歪扭扭,但很快稳住了。他蹬了几脚,回头冲我喊:“这个车太高了!不过,感觉真好!”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尽头的晨光里,心里暖洋洋的。傍晚他还车的时候,脸晒得通红,汗湿了T恤,却兴奋得手舞足蹈:“我今天骑了二十多公里!在江边看到好多白鹭,还在一个庙里喝了免费的凉茶,卖菜的阿姨送了我两个橘子,说看我长得像她的儿子!”他顿了顿,声音低下来,“你知道吗?在中国,骑自行车就像在跟这座城市握手。它把每个人连在一起,没有距离。”
后来,马克回国了。临走前,他特意跑来我的店里,买了两筒茉莉花茶,又挑了一条丝巾,说是送给他妈妈的。他掏出手机给我看他拍的照片——有修车大爷笑哈哈的样子,有那群放学孩子的背影,有他自己站在自行车旁竖大拇指的自拍。最后一张,是他在一个老小区门口拍的,一辆破旧的二八大杠靠在墙上,车筐里长着一丛绿油油的野草。他说:“我在美国骑了二十年车,从来没觉得它有什么了不起。可你们的自行车,会开花。”
送走马克后,我站在店门口,看着街上川流不息的自行车,忽然想起二十年前,我妈也是骑着这样一辆自行车,前面坐着弟弟,后面绑着货架,每天风雨无阻地送我去上学。后来家里买了电动车,又买了汽车,那辆自行车就堆在阳台角落,上面落满了灰。前年搬家,我妈舍不得卖,说那是我们家的功臣。我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决定晚上打个电话回家,跟我妈说,我想学骑那辆老自行车。
我想,马克说得对。自行车从来不是什么落后的标志。它载过我们的童年,载过我们的父母,也载着这座城市慢慢悠悠地往前走。那些叮叮当当的车铃声,是生活最踏实的声音。外国人不明白,我们不是因为买不起汽车才骑自行车,我们是因为骑着自行车,才能闻到路边茉莉花的香,才能听见巷子里卖豆花的声音,才能随手给一边骑车一边唱闽剧的老伯让个道。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马克寄来的明信片。正面是纽约曼哈顿的街景,背面只有一句话:“我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每天骑去上班。同事问我为什么不坐地铁,我说,我在学着像福州人一样生活。”我把明信片夹在账本里,抬头看见窗外,修车大爷还在那儿,手里转动着一个车轮,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我笑了笑,低头继续给茶叶袋扎口。
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往往是最珍贵的。而一个陌生人,用一辆自行车,教会了我重新看待自己生活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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