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夜,一个读者给我发来消息。
她说,姐,我今年32岁,单身三年了。不是没人追,是追的人我都没感觉。家里催得紧,朋友都说我太挑,可我就是不想将就。你说,我这辈子是不是就这样了?
我回她: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
她沉默了很久,说:有。高中时候,喜欢过一个男生。那时候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能在走廊里遇见他。他穿白衬衫的样子,我现在都记得。后来毕业了,各奔东西,再也没联系过。
我问她:你还记得那种感觉吗?
她说:记得。想起来心还会跳。
我说:那就够了。
你有没有发现,人这一辈子,真正让你觉得“活着真好”的时刻,往往都和“喜欢”有关。
不是那种权衡利弊后的合适,不是那种搭伙过日子的将就,而是那种,你看见他,心跳就漏半拍;你想起他,嘴角就不自觉上扬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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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叫荷尔蒙。
很多人觉得荷尔蒙是年轻人的事,过了三十岁就该收心了,就该务实了,就该找个条件差不多的人过日子了。
可我想说,错了。
荷尔蒙不是青春的专利,它是生命力的证明。
我认识一个阿姨,今年58岁,退休三年。老伴走了五年,儿女都在外地。按理说,她应该安安静静地跳跳广场舞,带带孙子,等着老去。
可她偏偏不。
去年,她在老年大学认识了老张。老张会拉二胡,她爱唱歌。两个人一唱一和,好上了。
儿女反对,说都这把年纪了,丢人。亲戚笑话,说老不正经。
阿姨跟我说:我知道他们为我好,可我这辈子,前三十年为了孩子活,后三十年为了家庭活,现在好不容易为自己活一次,我凭什么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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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有光。
那种光,我见过。在热恋的少女眼里,在暗恋的少年眼里,在每一个正在喜欢别人的人眼里。
那种光,叫活着。
你可能会说,喜欢一个人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能涨工资吗?能解决房贷吗?
不能。
但它能让你在加班到凌晨的时候,想起明天还能见到他,就觉得没那么累了。
它能让你在生活一地鸡毛的时候,想起他曾经对你笑过,就觉得还能再撑一撑。
它能让你在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的时候,想起他看你的眼神,就觉得原来自己也是被人珍惜的。
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意义——它不能解决你的任何问题,但它能让你有勇气去面对所有问题。
我有个朋友,35岁,离异,带着孩子。她说她这辈子不会再爱了,太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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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上个月,她突然跟我说,她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她说:姐,我完了。我都这把年纪了,还跟小姑娘一样,天天想他。
我说:你没完,你才刚开始。
她笑了,笑得像个18岁的姑娘。
你知道吗?一个女人最好的状态,不是她有多少钱,不是她有多漂亮,而是她心里住着一个人。
这个人让她有期待,让她有软肋,也让她有铠甲。
这个人,治愈了她半生的平庸。
很多人把“喜欢”想得太复杂了。
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有结果,就要结婚,就要白头偕老。
不是的。
喜欢一个人,本身就是结果。
你曾经因为一个人,心跳加速过;你曾经因为一个人,觉得世界变美过;你曾经因为一个人,想要变得更好过。
这些瞬间,就是你活过的证据。
哪怕最后没有在一起,哪怕后来相忘于江湖,那些心动的瞬间,也会成为你生命里的光。
在你最灰暗的时候,照亮你。
所以,不管男女,这一生一定要有个喜欢的异性。
不是为了结婚,不是为了繁衍,不是为了完成任务。
只是为了证明,你还有血有肉,你还会心动,你还活着。
为了在老了以后,坐在摇椅上,想起那个人的时候,还能笑出来。
为了在平庸的生活里,有一个让你觉得“人间值得”的理由。
那个32岁的读者,后来给我发了一条消息。
她说:姐,我想通了。我不着急了。我要等那个让我心跳加速的人出现。哪怕等不到,我也要记得,我曾经喜欢过一个人,那种感觉,够我暖一辈子。
我回她:这就对了。
人这一生,钱没了可以再赚,工作没了可以再找,但心动了,就是心动了。
那是你活着的证据。
别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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