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王某作为原告,以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为由,将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思宝科技有限公司列为被告,相关案件将于2026年11月6日15时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3123法庭开庭审理,该案件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承办,主审人为洪某。本次涉互联网平台及上下游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纠纷开庭,将对涉事主体的相关合规经营行为判定及后续同类作品权益保护类案件的裁判参考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王某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迪思宝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6 15:00:0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庭3123法庭 案号(2026)沪0105民初22305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 主审人洪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信息所涉案件,系自然人主体针对作品发行环节的权益被侵害提起的维权诉讼,涉案关联主体覆盖电商平台运营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产品供应方深圳市迪思宝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定于2026年11月进入庭审程序,目前暂未披露具体涉案作品对应的权益标的金额,该案件的后续审理结果将为互联网场景下作品发行权的边界界定、平台及入驻商家的知识产权合规责任划分提供具象的司法实践参考。
点评分析
本次涉事的两家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卷入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案件后续审理将明确电商平台与入驻商家的知识产权合规责任边界。相关裁判结果既可为涉事主体完善自身合规体系提供司法参照,也能为互联网场景下同类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置提供实践参考,助力行业厘清作品发行权的权责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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