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宜州市盈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将金某列为被告,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件定于2026年11月6日14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一法庭(A1楼)开庭审理,案件由该院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本次涉诉事项将对涉事双方的资金权责认定产生直接影响,相关后续审理进展也将受到市场相关主体的关注。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宜州市盈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金某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6 14:0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一法庭(A1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15559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杨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披露的开庭公告涉及主体为宜州市盈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自然人金某,案件属于金融领域常见的借款合同纠纷类事项,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案件将于2026年11月6日正式进入庭审环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在张江第一法庭开展审理,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划分,为相关争议的解决提供司法判定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宜州市盈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樊强,所属行业为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2人,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宜州市庆远镇南环路(台胞联谊村)。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广西发达贸易有限公司30%6002015-09-07韦国楼10%2002016-09-07陈柳伶10%2002015-09-07曾桂强10%2002015-09-07曾桂松10%2002015-09-07
点评分析
本次宜州市盈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属于小贷行业常规的债权追偿动作。待庭审完成后,司法判定将明确双方权责,若公司胜诉可依托生效判决推进债权清收,助力自身资金回笼,对其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具备实际正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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