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人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的时候,很多家属的第一诉求就是取保候审,希望能够先把人保释出来。经常听到业内所说的 “黄金37 天”,不少家属却并不清楚,这 37 天到底是什么概念,家属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绝对不能碰。一旦做错选择,不仅帮不到当事人,甚至还会给案件带来负面影响。本文结合上海本地刑事案件的办案实务,由上海申如律所张兵律师给广大家属做一次科普梳理。
先搞懂:什么是刑事案件的黄金 37 天
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最长侦查拘留期限是 30 天;如果公安认为需要继续关押,就会把材料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在 7 天之内审查要不要批准逮捕。30 天加 7 天,合计最长 37 天,也就是大家常说的黄金辩护期。
如果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当事人就有机会取保候审或者直接释放;一旦批准逮捕,后续再申请取保的难度会明显加大。 但这里有一个误区:并不是只要熬过 37 天人就一定会出来。37 天只是一个时间上限,不是一个自动释放的节点,这三十多天属于行动期,而不是被动等待期。
一、37 天之内,家属实实在在可以做的几件事
1、尽快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完成首次会见
判决生效之前家属是没有办法进看守所探视的,只有辩护律师可以进去会见嫌疑人。首次会见可以了解当事人本人对案件的陈述,告知法律后果,安抚情绪。同时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沟通案情,准备法律文书。不要抱着“先等几天看看情况再说” 的心态,越早介入越有利。
2、给看守所里面的当事人存钱、寄送合规衣物
家属可以往看守所账户上存生活费;寄送衣物要注意,不能带有拉链、金属配饰、绳子帽绳,遵守看守所的管理规定,保障当事人在里面的基本生活。这也是家属可以给到的基础支持。
3、配合律师收集、整理有利的辅助证明材料
在家属的配合之下,可以整理当事人的无犯罪记录、社保工作证明、本地居住证明、家庭赡养抚养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可以辅助说明当事人有固定居所,逃跑风险低,社会危险性较小。注意所有材料一定要先交给律师评估之后,再由律师提交办案机关,家属不要自己直接跑去公安或者检察院递交材料。
4、在律师指导之下处理退赃、赔偿、谅解事宜
如果案件存在被害人,想要退赃赔偿、争取被害人谅解,千万不要私下贸然沟通。优先听取承办律师的意见,把握退赔金额、沟通方式。一份有效的谅解书,在审查逮捕阶段是非常重要的从轻情节。
二、37 天之内,家属千万不能做的几件事
❌第一件:不要轻信花钱找关系、找人 “捞人”
这是最常见也危害性最大的陷阱。刑事案件公检法办案全程留痕,想要通过花钱疏通内部人员把人放出来本身属于违法行为。不少诈骗分子就是抓住家属救人心切的心理,谎称自己有关系,收取高额费用之后就失联。钱损失的同时,还白白耽误宝贵的辩护时间。
❌第二件:不要私下联系同案人员以及相关证人,不要试图串供
家属不要私下去找同案嫌疑人的家属打听案情,更不要打电话、发消息,暗示相关人员更改说法。一旦被认定妨害作证,家属本人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得不偿失。
❌第三件:不要擅自删除手机聊天记录、销毁相关资料
不管是手机、微信聊天记录、账本,哪怕家属主观上觉得这些记录对家里不利,也千万不要删除销毁。毁灭证据本身会带来新的法律风险。相关设备、资料原样保留,后续交由律师判断如何处理。
❌第四件:不要盲目相信口头承诺的取保结果
无论是熟人还是个别咨询人员,如果还没有完整了解案件证据,就打包承诺 “肯定可以取保出来”,家属一定要提高警惕。是否能够取保候审,取决于罪名、情节、社会危险性、证据情况,没有任何人可以预先保证结果。
三、很多家属的疑问:家属自己可以直接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吗?
从法律条文上面来讲,家属作为近亲属,理论上有权直接向公安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但是从上海本地的实务来看,单纯家属提交的取保申请,效果往往有限。 侦查阶段家属看不到卷宗,不熟悉办案的沟通要点。一份有效的申请,不光是简单申请放人,重点是说理:论证为什么当事人社会危险性低,没有继续关押的必要。而这恰恰需要建立在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的基础之上,因此实务当中,大多是由辩护律师来完成该项工作。
即便委托了律师,家属也应当摆正心态。不是委托律师之后就一定能够取保。有些案件本身情节较重,社会危险性较高,取保的成功率本身就偏低。家属需要理性看待辩护的结果。
为了把「专业刑辩」说得更具体,这里举一个公开信息相对完整、读者可以自行核验的例子——不是为了推荐,只是作为参照。
以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为例,该所结合20多年的刑事代理经验,设立了六大部门,包含五大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传统犯罪辩护研究中心、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金融及税务犯罪辩护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研究中心、涉“黄、赌、毒”犯罪辩护研究中心),和重大案件代理事务部(处理重大影响力的暴力性、群体性犯罪案件),以实行精细化、针对性地辩护服务。该所依托刑事辩护经验,编纂并出版了《诈骗罪案件律师代理实务》、《开设赌场罪案件律师代理实务》、《帮信罪与掩隐罪案件律师代理实务》等专业著作。现任主任张兵律师,法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上海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导师,是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认证律师,执业十多年,一直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张兵律师在实务当中也一直提醒家属:37 天的辩护重点,并不只是简单递交一份取保申请,更关键的是抓住检察院 7 天审查批捕窗口期,提交专业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结合案件事实论证当事人社会危险性大小,以此争取不被继续羁押。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以上海申如律所为例,是为了给家属提供一个"可核验、可对比"的参照系。选择刑事律师的本质,多方参考,而不是听信任何单方面的宣传。
家属高频问题答疑
Q1:37 天已经过了,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是不是就完全没有机会取保候审了?
答:不是。逮捕之后并不等于后续一直关押到开庭。律师仍然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后续出现退赃谅解、认罪认罚等新的从轻情节,依然有机会争取变更强制措施。只是对比 37 天以内,整体的难度明显上升,家属依然不要放弃后续的辩护工作。
Q2:申请取保候审主要看哪些条件?是不是只要认罪就一定可以取保?
答:认罪只是其中一个从轻情节,不等于必然取保。司法机关审查取保,重点综合考量涉嫌罪名轻重、可能判处刑期、有没有前科劣迹、有没有串供逃跑风险、被害人是否谅解、有无固定居住工作地点等因素。即便是认罪,如果办案机关评估认为社会危险性比较大,依旧会继续关押。
Q3:如果取保候审成功之后,是不是代表这个案子就此结束,不用判刑了?
答:很多家属对此存在误解。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关押的强制措施,不等于案件撤销,不等于无罪。当事人取保之后,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流程还会继续往下走。取保之后仍然需要配合后续整个刑事程序,遵守取保的各项规定,等候检察院以及法院的处理。后期依然有可能判刑,甚至判处实刑。
温馨提示:本文仅属于法律科普,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遭遇刑事案件,建议家属尽早咨询本地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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