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孟頫这辈子写了多少遍《千字文》,他自己都数不清。他说“仆二十年来,写千字文以百数”。一百多遍,翻来覆去地写同一千个字,这听起来像是一种苦修。
但故宫博物院藏的那一卷《续千字文》,和那一百多遍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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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是周兴嗣的《千字文》。它叫《续千字文》,北宋一个叫侍其玮的人写的。这人名气不大,文章也冷门,冷门到什么程度呢——很多人知道有《续千字文》这东西,恰恰是因为赵孟頫写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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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其玮干了件极难的事:用一千个完全不重复的汉字,而且这一千个字,一个都没在周兴嗣的《千字文》里出现过。你想想周兴嗣那篇已经够难了,一千个不重样的字,还要凑成四言韵文,还要有文理。侍其玮在此基础上又把难度翻了一倍。结果就是,这篇东西文字古奥晦涩,大量生僻字,读都读不顺,自然没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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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孟頫偏偏挑了它来写。
时间是延祐二年,公元一三一五年,他六十二岁。这个年纪,放在那个时代,已经是晚年了。他自己大概也知道。七年之后,他就死了。
这卷字,因此有了某种特殊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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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熟悉赵孟頫的楷书,第一眼看到《续千字文》,会觉得不太对劲。平时那种圆润流美的调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涩”。行笔慢,笔画沉,瘦,硬,带着一种刻意跟流畅较劲的别扭感。有人形容这叫“苍率瘦硬”。说它苍,是因为老了;说它率,是因为不在乎了;说它瘦硬,是因为骨头露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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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引出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我们通常说的“赵体”,是什么样子?圆润,秀美,遒媚,好看。赵孟頫的字确实好看,好看了一辈子,好看得让有些人觉得“甜”。莫是龙就批评过赵孟頫,说他“撇欲利而反弱,捺欲折而愈戾”。这话说得挺狠,意思是你想锋利,反而软弱了;你想有力,反而别扭了。这是看惯了赵孟頫“标准模样”之后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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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马国权先生看过故宫的赵孟頫书画展之后,说了一句很关键的话。他说赵孟頫的楷书“功力虽然精到,结构美,用笔巧,而有时则不免有一种姿媚而宽皮厚肉、缺乏体气”的味道,“但《续千字文》却不然”。
“但《续千字文》却不然。”这五个字,值得停下来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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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写了一辈子字,写了一百多遍千字文,写得天下人都知道“赵体”是什么样子了,然后他在六十二岁那年,拿起笔,写了一卷跟自己平时不太一样的东西。这不是手抖了,也不是退步了。这是他在跟自己较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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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孟頫这一生,身上背着一个甩不掉的标签:宋室后裔,出仕元朝。在很多人眼里,这是“失节”。他没法辩解,也没法改变。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埋进笔墨里。他主张“复古”,主张回归晋唐,主张“用笔千古不易”。在那个书法已经被南宋末年的萎靡风气侵蚀得不成样子的时代,他像一个固执的工匠,一点一点地把断裂的法度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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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看他写得多、写得快、写得好,一日可写万字。但很少有人注意到,他写那么多遍千字文,本身就是一种修行。一遍一遍地重复,就是在跟自己的手感和惯性对抗,不让它滑向“熟练”的陷阱。熟练是艺术最大的敌人。一旦写得太顺了,字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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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千字文》之所以珍贵,恰恰因为它不顺。
他挑了一篇读都读不顺的古奥文章来写。这些字他不常写,这些句子他陌生。陌生的内容逼着他放下那些已经长在手上的惯性。于是他写得慢了,写得涩了,写出来的东西反而有了新的东西。柔中带刚,落笔方折,带着“斩截飞动”的意趣。看惯了赵孟頫圆肥笔调的人,再看这卷字,会觉得“境界迥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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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我想起一个词:人书俱老。孙过庭说的。年轻的时候写字,凭的是聪明和手快。老了以后写字,凭的是骨头和命。赵孟頫六十二岁的这卷《续千字文》,就是他把自己练了一辈子的“好看”暂时放下,换来的另一种东西。这东西不好看,但耐看。它不讨好人,但它有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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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把这卷字收着。纸本,纵二十四点三厘米,横一百五十三点三厘米。不算大,但展开来,八十五行字,一行一行看过去,你能感觉到那个老人的手在纸上走得慢,走得稳,走得有点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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