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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收益
物业把业主64万公共收益当"唐僧肉",通报一出罚了90万:这笔账,早该算了
乐山市住建局一纸通报,把一家物业的"小动作"摆上了台面:吞了业主64万余元,罚了将近90万。
2026年10月3日 · 案件来源: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2026年10月1日);法律据《民法典》
乐山市住建局最近通报了一起物业违规案:当地凤凰国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把本该属于全体业主的64.28万元公共收益揣进了自己兜里。通报给出的结果很干脆——罚款89.99万元,再扣信用分8分。吞了64万,罚到90万,这账怎么算,物业都亏。
公共收益,是业主的"钱袋子"
先说这笔钱到底从哪来。电梯里的广告、地上的停车费、快递柜进场租金、基站占地费……只要用的是小区的共用部位,赚的每一分都该进全体业主的账户。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这些属于业主共有。可现实里,物业拿着业主的地盘赚钱,回头再收业主一笔管理费,账还不让看,这套操作不少人都熟。
64万不是小数,性质却很典型
这次通报的64.28万,看着是单个小区的个例,骨子里却是行业老毛病。中消协早查过,21城50个小区里,超七成没完整公示过物业费收支和公共收益;近六成业主根本不知道维修资金还剩多少。钱在眼皮底下流走,业主却连个数都摸不着,这才是比64万更让人心里发凉的事。
把公共收益当"唐僧肉"的,不止一家。达州开江有物业把本该从物业费里出的化粪池清掏费,偷偷拿到业主共有收益里报销;广元还有业委会成员,没经业主大会同意,把1.9万余元共有资金转进私人账户。一个盯企业,一个管业委会,守的都是业主共同的家底。
罚得重,是因为忍了太久
这次乐山直接罚到89.99万、信用分扣8分,力度不算轻。某种程度上,是因为这类"软侵权"太常见、太隐蔽,平时没人较真,一较真就是一笔笔糊涂账。信用扣分这招也够狠——以后招投标、接新项目,记录都跟着走,等于给行业留了本账。
业主想守住这笔钱,靠的不是等通报,而是把账本摊开看。要求物业定期公示收支、把公共收益进共管账户、有异议就向住建部门投诉,这些动作比骂一句"黑心物业"管用得多。毕竟,小区是业主的,那块电梯广告赚的钱,也该回到业主兜里。
本文综合主管部门通报及公开报道梳理,并对照《民法典》作通俗解读,仅作社区治理与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细节以司法机关及主管部门正式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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