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用超声探头清洁消毒技术规范
T/WSJD 104—2026
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团体标准
2026-06-15 发布 | 2026-06-16 实施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用超声探头的清洁消毒基本要求、消毒要求、清洁消毒操作规程、清洁消毒效果评价等。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超声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 507 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标准
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 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YY/T 0299 医用超声耦合剂
T/WSJD 002 医用清洗剂卫生要求
T/WSJD 21 内镜储存干燥柜卫生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2025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医用超声探头
medical ultrasonic probe
医学超声诊断仪借以将高频电能转换为超声机械能向外辐射并接收超声回波,将声能转换为电能的一种声-电转换器件。
3.2 低度危险性医用超声探头
no-critical medical ultrasonic probe
接触完整皮肤的医用超声探头。包括但不限于腹部超声探头、心脏超声探头、眼科B型超声探头等。
来源:WS/T 367—2012,3.15,有修改
3.3 中度危险性医用超声探头
semi-critical medical ultrasonic probe
接触完整黏膜的医用超声探头。包括但不限于经阴道超声、经食道超声、经直肠超声等进入体腔内进行检查的探头、眼科A型超声探头,以及其他接触黏膜的医用探头。
来源:WS/T 367—2012,3.14,有修改
3.4 高度危险性医用超声探头
critical medical ultrasonic probe
直接接触无菌组织、器官或者进入无菌医疗操作区域的医用超声探头。包括但不限于术中腔内超声探头、经血管内超声探头等。
注:使用一次性无菌隔离膜的经皮超声引导下有创操作的超声探头可按照中度危险性医用超声探头管理。
来源:WS/T 367—2024,3.13,有修改
3.5 医用超声探头清洁
medical ultrasound probe cleaning
去除医用超声探头上的污物,使之达到预定用途或进一步处理所需状态的过程。
来源:WS/T 367—2012,3.1,有修改
3.6 医用超声探头清洗
medical ultrasound probe washing
去除医用超声探头上污物的冲洗、洗涤和漂洗全过程。
来源:WS/T 367—2012,3.2,有修改
3.7 医用清洗剂
medical detergent
增强水对医用超声探头上污物清洗效果的制剂。
来源:T/WSJD 002—2019,3.1,有修改
3.8 终末漂洗
final rinsing
用纯化水或无菌水对消毒后的探头进行最终漂洗的过程。
来源:WS 507—2016,3.4,有修改
3.9 医用超声耦合剂
medical ultrasound couplant
在超声诊断和治疗操作中,充填或涂敷于超声探头、治疗头与人体组织之间,用于透射超声波的可流动、铺展的物质,通常为散体型水性高分子凝胶。
来源:YY/T 0299—2022,3.2
3.10 医用超声探头隔离膜
sterile ultrasound probe cover
采用聚氨酯、聚乙烯或橡胶等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一次性使用隔离屏障,在超声诊疗过程中通过完整覆盖探头实现感染控制与隔离保护,分为非无菌型和无菌型。
3.11 消毒湿巾卫生安全评价
hygiene and safety assessment of disinfection wipes
对消毒巾产品有效性和卫生安全性进行综合评价。
注:评价内容包括产品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含结论)、企业标准或质量标准、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及报关单。
来源:T/NAHIEM 128—2024,3.8
4 基本要求
4.1医疗机构应将超声探头清洁消毒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制定超声诊疗医院感染管理和超声探头清洁消毒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清洁消毒操作规程、岗位培训制度、职业安全防护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持续完善并落实。
4.2医疗机构从事超声探头清洁消毒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与其岗位职责相应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超声探头高水平消毒或灭菌的工作人员宜相对固定。
4.3医疗机构应使用卫生安全评价合格的消毒产品或卫生质量合格的新消毒产品。卫生湿巾应索取合格的检验报告。消毒产品应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消毒器械宜具备主要检测指标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储存和打印等功能。
4.4医疗机构超声诊疗工作人员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按照WS/T 311的要求选择及使用防护用品,不同区域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选用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操作中应遵循WS/T 313要求的原则、指征和方法进行洗手与卫生手消毒。
4.5超声探头高水平消毒和灭菌再处理过程应进行记录,中、低水平消毒宜进行记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标识、超声探头编号、消毒方法和时间等,具有可追溯性。
4.6应选择具有隔离效果的隔离膜产品,严禁使用破损的隔离膜。
4.7医用超声耦合剂应遵循YY/T 0299的相关要求选择包装并严格区分无菌型和非无菌性使用,不应使用含消毒作用的超声耦合剂代替超声探头的消毒。
4.8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或疑似暴发与超声探头有关时,应对其进行目标微生物监测,有条件时应进行分子生物学检测。
5 消毒要求 5.1 医用超声探头
5.1.1医用超声探头应严格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选择与超声探头兼容、安全有效的清洁、消毒或灭菌方法。
5.1.2医用超声探头应遵循一人一用一清洁一消毒或灭菌的再处理程序。
5.1.3应根据医用超声探头的危险程度、隔离膜产品使用情况结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选择清洁、消毒或灭菌方法:
a)低度危险性医用超声探头——应采用清洁或低水平消毒。直接接触经接触传播疾病的患者,使用后应采用对该病原体有效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b)中度危险性医用超声探头——宜采用高水平消毒方法。风险评估高的患者(如存在高风险操作的患者等),使用后的超声探头(含使用一次性隔离膜)应进行高水平消毒。
c)高度危险性医用超声探头——首选低温灭菌方法,其次可选择超声探头可耐受的液体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使用无菌隔离膜的外科手术中直接进入无菌组织或无菌区域的超声探头,以及使用无菌隔离膜的经皮超声引导下无菌区域内有创操作(如穿刺、活检和血管通路等)的超声探头,应在每次使用前后进行中低水平消毒。
d)医用超声探头具体消毒方法的选择参见附录B。
5.1.4当超声探头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清除污染物,应选择高水平消毒方法。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超声探头及重复使用的附件应遵循WS/T 367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1.5清洁和中低水平消毒的超声探头,应在现场每例患者之间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5.1.6经食道超声探头的清洗消毒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医疗机构应配置专用的清洗消毒槽或设备,并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
5.1.7超声探头的灭菌方法应按照WS 310.2要求执行。
5.2 医用超声探头相关设备与诊疗用品
5.2.1应根据诊疗造成的感染风险,遵循斯伯尔丁分类要求选择不同水平的消毒方法。
5.2.2超声探头以外的低风险的超声诊疗部件,如超声主机显示器、连接导线和诊疗床等应在每日工作结束后实施清洁和消毒。进入无菌区的导线应在每位患者间进行擦拭消毒并使用无菌隔离膜。
5.2.3诊疗中存在患者血液、体液污染风险的超声诊疗部件,每例诊疗结束后进行清洁和消毒,遇污染及时清洁消毒。
5.2.4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消毒的操作面板及其他操作台的表面可采取屏障保护措施,一用一更换。
5.2.5穿刺架和穿刺枪等配件应一人一用一灭菌或使用一次性无菌用品。
5.2.6感染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的患者宜使用一次性诊疗用品,使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重复使用诊疗用品和设备的清洁与消毒措施应按照WS/T 367执行。
5.3 注意事项
5.3.1医用清洗剂应遵循T/WSJD 002,按照产品说明进行稀释使用,临用现配。
5.3.2超声探头去除隔离膜时应避免探头被污染,液体浸泡时切勿超过探头指定的浸渍深度,操作中避免用力擦拭,不应过度弯曲电缆或碰撞超声探头。
5.3.3采用紫外线消毒器消毒超声探头时,应充分暴露于紫外线,且接触面均应受到照射。
5.3.5不同超声探头间应更换擦拭用品,一次性擦拭用品使用后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重复使用的擦拭用品应遵循WS 512相关规定。
6 清洁消毒操作规程 6.1 清洁
6.1.1如使用隔离膜应先去除,摘取隔离膜过程中切勿污染超声探头表面。应使用一次性隔离膜,使用后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
6.1.2根据需要断开超声探头与设备的连接,应擦拭超声探头表面去除耦合剂及有机物等。如有明显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宜使用含酶湿巾进行清洁或使用流动水冲洗。
6.1.3经食道超声探头使用后应在床旁使用浸有温性皂液、清洁剂的一次性无绒软布、湿巾、纱布或含酶湿巾等擦拭超声探头的所有区域,包括电缆和连接头,去除超声探头表面的有机物和耦合剂等。
6.2 回收
6.2.1如超声探头集中处理,应单独放置于具有污染标识的容器内,密闭及时转运。
6.2.2运送过程中应保持超声探头和附件湿润。
6.3 清洗
6.3.1需浸泡清洗的超声探头(如经食道超声探头),应使用符合GB 5749要求的流动水反复冲洗探头软轴,并用纱布或软布擦拭去除残留物。
6.3.2将超声探头放入医用清洗剂中浸泡,探头浸泡时不应超过指定的浸渍深度,避免液体流入探头的连接处或接口部位。
6.3.3操作手柄、线缆及连接器使用蘸有清洗剂的纱布或软布进行擦拭清洁。
6.3.4医用清洗剂的配制及浸泡时间应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
6.4 漂洗
浸泡清洗后的超声探头用纯化水反复冲洗清除残留清洗剂并使用清洁纱布或纸巾擦干。
6.5 消毒
6.5.1 擦拭消毒
宜使用消毒湿巾擦拭覆盖探头全部表面,擦拭过程中避免接触手柄、电缆和电线,确保达到消毒作用时间。
6.5.2 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
a)将探头前端部放入消毒液中,遵循消毒产品说明书配制浓度及浸泡作用时间;
b)取出超声探头前更换一次性手套,宜用消毒湿巾擦拭手柄、连接器、电缆外表面,擦拭应覆盖细小关节。
6.5.3 消毒器械消毒
a)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使用;
b)应观察设备运行状态过程,记录设备运行参数,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
6.6 终末漂洗
6.6.1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消毒后的超声探头应进行终末漂洗。
6.6.2更换无菌手套,手柄、连接器、电缆线外表面擦拭去除残留。使用纯化水(电导率应 ≤ 15 μS/cm,25℃)冲洗超声探头前端,彻底清除残留。
6.6.3化学浸泡灭菌的超声探头应使用无菌水进行终末漂洗。
6.7 干燥
终末漂洗后的超声探头应使用无菌纱布从超声探头顶端到管体依次擦干,确认探头的插入部和连接管完全干燥。
6.8 转运
6.8.1高水平消毒或浸泡灭菌后的超声探头应使用一次性无菌保护套(膜)覆盖探头软轴或使用专用容器盛装。
6.8.2运输工具应干燥、整洁,不应与其他物品混装,避免转运过程中污染。
6.9 储存
6.9.1再处理后的超声探头应有明显标识,标明消毒时间或标注有效期。
6.9.2清洁或中低水平消毒的超声探头应清洁干燥储存。
6.9.3经食道超声探头宜悬挂在专用、干燥、通风良好的储存柜内,储存柜应每周进行清洁消毒1次,遇污染应随时清洁消毒。采用具有高效空气过滤器存储柜的应符合T/WSJD 21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6.9.4采用浸泡方式灭菌的超声探头处理后应立即使用。低温灭菌设备灭菌后的超声探头、附件及相关物品应按照WS 310.2的规定进行储存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7 清洁消毒效果评价
7.1超声探头宜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效果评价。
7.2超声探头的清洁效果评价参照WS 310.3的要求。
7.3经食道超声探头的清洗效果评价应符合WS 507的要求。
7.4超声探头的消毒效果监测方法应按附录C进行。评价指标应符合GB 15982的要求。
附录 A
(规范性)
超声诊疗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选择
超声诊疗过程中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不同暴露风险级别及超声诊疗的不同工作岗位穿戴不同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的选择见表A.1。
表A.1 超声诊疗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选择
区域
工作服
帽子
口罩
手套
护目镜/面罩
隔离衣/防水围裙/无菌手术衣
专用鞋/鞋套
一般诊疗室
一
一
超声造影
介入超声室、手术室
清洗消毒室
"+"表示应使用,"±"表示可使用或按该区域的个人防护要求使用,"一"表示可以不使用。
附录 B
(资料性)
医用超声探头消毒方法选择
医用超声探头消毒方法的选择见表B.1。
表B.1 医用超声探头消毒方法选择
风险分级
常见用途
消毒水平
消毒方法
低度危险性
经体表检查超声
清洁或低水平消毒
a)湿巾擦拭
b)具有消毒功能的湿巾擦拭(有效成分如季铵盐等)
直接接触经接触传播疾病患者
选择对该病原体有效的消毒水平和方法
中度危险性
阴道超声、直肠超声
高水平消毒
a)消毒器械(如紫外线、过氧化氢等)消毒
b)具有消毒功能的湿巾擦拭(有效成分如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高水平消毒剂)
经食道超声
高水平消毒
a)专用消毒设备消毒
b)高水平消毒剂(如过氧化氢、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次氯酸等)浸泡消毒
高度危险性
直接接触无菌组织、器官或者进入无菌医疗操作区域的医用超声
灭菌
a)低温灭菌(如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环氧乙烷灭菌、低温蒸汽甲醛灭菌等)
b)浸泡灭菌(如过氧化氢、过氧乙酸等灭菌剂等)
使用无菌隔离膜的外科手术中直接进入无菌组织或无菌区域的超声
中低水平消毒
a)消毒器械(如紫外线、过氧化氢等)消毒
b)具有消毒功能的湿巾擦拭(有效成分如双链季铵盐等)
使用无菌隔离膜的经皮超声引导下无菌区域内有创操作(如穿刺、活检和血管通路等)
附录 C
(规范性)
医用超声探头消毒效果监测方法 C.1 采样和检查原则
C.1.1在超声探头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
C.1.2采样后应尽快对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4h;若样品保存于0℃~4℃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4h。
C.1.3不推荐医院常规开展灭菌超声探头的无菌检查,当流行病学调查怀疑医院感染事件与灭菌物品有关时,进行相应物品的无菌检查。常规监督检查可不进行致病性微生物检测,涉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医院感染暴发调查或工作中怀疑微生物污染时,应进行目标微生物的检测。
C.1.4可使用经验证的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进行环境、物体表面等微生物污染情况和医疗器材清洁度的监督筛查;也可用于医院清洗效果检查和清洗程序的评价和验证。
C.2 灭菌超声探头的检查方法
C.2.1无菌检查应在10000(7)级洁净室内的100(5)级超净工作台或Ⅱ级生物安全柜中进行。
C.2.2用浸有无菌采样液或含有相应中和剂采样液的无菌棉拭子在被检超声探头表面涂抹采样,共采样100 cm²或少于100 cm²取全部表面;剪去手接触部位后,将棉拭子投入含10mL洗脱液的试管内,震荡30s以上,取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无菌检查法"进行检测和结果判定。
C.3 消毒超声探头的检查方法
C.3.1按C.2.2方法采取样本,将采取的样本放入含10mL洗脱液的无菌试管内,震荡30s以上进行洗脱。
C.3.2取洗脱液1.0mL平行接种2个平皿,将冷至40℃~45℃的熔化营养琼脂培养基每皿倾注15 mL~20 mL,36℃±1℃恒温箱培养48h,计数菌落数(CFU/件或CFU/cm²),必要时分离致病性微生物。
参考文献
[1] T/NAHIEM 128—2024 消毒巾
扫描或长按下面二维码下载文件《医用超声探头清洁消毒技术规范》PDF版全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