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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拿起相机拍照几乎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但在摄影诞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拍照并不是任何地方都允许的行为。
Fstoppers近日回顾了摄影史上各种有趣的“相机禁令”。19世纪80年代末,柯达推出便携式相机,让普通人也能随时拍照。随着偷拍变得越来越容易,“Kodak Fiend(柯达狂热者)”这样的说法开始出现,一些海滩甚至直接张贴“禁止使用柯达相机”的告示。火车、纪念碑等公共场所也曾限制拍照。
当时人们真正担心的并不只是相机本身,而是陌生人可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拍下自己。1890年,美国律师 Samuel Warren 和 Louis Brandeis 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隐私权》一文,认为瞬时摄影以及新闻媒体的发展正在侵犯个人隐私。这篇文章后来被视为美国现代隐私权法律发展的重要起点之一。
相机进入法庭后,又引发了另一场争议。1935年的“林德伯格婴儿绑架案”审判吸引了大量记者和摄影师,现场拍摄甚至演变成媒体事件。随后,美国律师协会在1937年通过相关司法伦理规范,反对在法庭内进行摄影和广播。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后来也明确禁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拍照和广播,这一规定至今仍然存在。
战争时期,相机甚至可能被视为安全威胁。二战期间,美国、日本等国家都曾对特定区域的摄影进行限制。在美国日裔集中营中,私人相机一度被列为违禁物品,摄影也受到限制。摄影师 Toyo Miyatake 后来秘密制作相机,记录了集中营中的生活,留下了重要的历史影像。
有意思的是,很多曾经引发恐慌的相机禁令最终都逐渐消失。随着摄影成为普通人的日常工具,社会也逐渐建立起隐私、版权和公共安全等方面更具体的规则。
从今天回头看,19世纪的“禁止拍照”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当时的人面对的其实和今天很相似:新技术突然让记录变得太容易,而法律和社会规则还没有跟上。 从柯达到今天的手机,相机改变的不只是摄影,也一直在改变我们对隐私和公共空间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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