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二年春,临安城的上空压着低沉的云。
病榻上的人已辨不清牛与蚁的区别——这是《世说新语》里形容病重神昏的典故,而此刻用它来描述临安一间租来的旧宅中躺着的妇人,再准确不过。
她瘦得脱了形,连翻身都要靠人。
守在她榻边的弟弟李迒已经开始准备后事,灰钉已具。
这一年的李清照四十九岁,距离那个与赵明诚赌书泼茶的归来堂时光,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年。
就在这样的昏沉里,有人推开了门。
来人叫张汝舟,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一个从九品的小官。
他带来了官文书,带来了温言软语,带来了一副可信的体面。
李迒年轻,信了。
病中的李清照神志不清,被人“强以同归”——这是她自己后来在《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中的原话。
一桩持续不过百日的婚姻,就这样在病榻上被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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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个故事,要从更早的时候说起。
建炎三年八月十八日,赵明诚卒于建康。
据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的记述,赵明诚临终前“取笔作诗,绝笔而终”。
她当时四十六岁,丈夫四十九岁。
此前数月,赵明诚因在江宁知府任上遭遇兵变时弃城而逃,已被罢官。
夫妇二人沿江而上,本打算到江西过隐居生活,不料行至池阳,赵明诚又接到湖州知州的任命,需赴建康觐见高宗。
六月十三日分别时,赵明诚“精神如虎,明亮的目光直向人射来”,李清照却在船上大喊:“假如听说城里局势紧急,怎么办呀?”
他竖起两根手指,远远地回答:“跟着大家走。
不得已时,先扔掉行李和衣服,再扔书册卷轴,再扔古器。
唯独宗器,一定要抱着,与身共存亡。”
这是他们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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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诚病逝后,李清照大病一场。
她独自守着夫妻二人积攒了二十余年的金石书画,在越州、台州、温州、衢州之间辗转流徙。
绍兴元年三月,她在越州借住钟氏宅第,一夜之间,盗贼凿墙而入,偷走了她随身携带的五箱书画。
她悬赏重金寻回,邻人钟复皓拿出十八轴求赏,她这才知道其余的被县令贱买而去。
多年收藏,至此散失殆尽。
正是在这样的境遇里,绍兴二年春,李清照来到了临安。
据美国汉学家艾朗诺在《才女之累——李清照及其接受史》中的考证,她此次改嫁“一定发生在她到达临安后不久,也许是该年三月或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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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汝舟在适当的时机出现了。
他的身份——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在宋代官制中不过是个从八品或从九品的小官,但好歹是朝廷命官。
他带来的说辞是体面的,态度是殷勤的。
李清照在写给綦崇礼的信中回忆这段经历,用典极为沉重:“信彼如簧之说,惑兹似锦之言。
弟既可欺,持官文书来辄信。”
换句话说,她之所以答应这门婚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病中的自己几乎丧失了判断力,而弟弟李迒又被对方出示的官文书所迷惑。
张汝舟要的是什么,很快就清楚了。
婚后不久,张汝舟便发现李清照手中的文物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多,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值钱。
那些劫后余生的书画器物,在辗转逃亡中已被盗被劫,十不存一。
张汝舟的殷勤迅速转为失望,失望又转为暴怒。
李清照在信中写下的字句,至今读来令人心惊:“遂肆侵凌,日加殴击,可念刘伶之肋,难胜石勒之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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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的是两个典故。
刘伶是西晋名士,以嗜酒闻名,形容瘦弱;石勒是后赵开国皇帝,以勇武著称。
瘦弱的刘伶之肋,如何禁得住石勒的拳头?
这是她对张汝舟施暴的身体写照。
一个年近半百的妇人,在异乡的病痛与孤苦中,遇上的不是可以依靠的臂膀,而是一双掐向咽喉的手。
“你在说什么”——这是她婚后某个时刻听到的话。
或许是在她试图解释文物已经散失的时候,或许是在她拒绝交出某件器物的时候。
那双手掐住她的脖子,把她从病榻上拖起来。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喉咙里被掐断,像一根被踩灭的灯芯。
李清照活了下来。
但她没有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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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法律有一条几乎是不可逾越的屏障:《宋刑统》明文规定,“妻告夫罪,虽得实,徒两年。”
意思是,即便妻子告发丈夫的罪行属实,妻子本人也要被判两年徒刑。
这条法律的立法初衷是捍卫“亲亲得相首匿”的礼法原则,维护夫为妻纲的伦理秩序。
李清照知道这条法律。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将要付出的代价。
但她同样知道,张汝舟有一个致命的把柄——他是靠欺骗朝廷才得到官职的。
宋朝有一种“特奏名”制度。
屡考不中的举子,若应考次数达到一定数额,可由朝廷赐予进士出身。
据《燕翼诒谋录》记载,这项制度从宋真宗景德二年开始确立,最初要求“五举以上”方可特奏名,后来标准时有调整。
张汝舟考不中进士,便在履历上虚报了自己参加科举考试的次数——“妄增举数入官”。
这是欺君之罪,是无可辩驳的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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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二年九月初一日,李清照走进了临安的官衙。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十八记下了这件事的最终结果:“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
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
十月己酉正式行遣。
张汝舟被除名,流放柳州。
李清照赢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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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也输了自由。
按照《宋刑统》的条文,她必须坐牢两年。
有司的判决是“当汝舟私罪徒”——徒罪,徒刑。
李清照同样被投进了牢狱。
九天。
她在狱中度过了九天。
这个数字被她自己写进了给綦崇礼的信里:“友凶横者十旬,盖非天降;居囹圄者九日,岂是人为!”
十旬,是一百天,是她与张汝舟从结婚到反目的全部时长。
九日,是她为自由付出的代价。
救她的人是綦崇礼。
时任翰林学士的綦崇礼是赵明诚的亲戚,他从中斡旋,使李清照得以在九天后出狱。
李清照出狱后写下《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这封信最早见于宋人赵彦卫的《云麓漫钞》第十四卷。
信中有一段极为精炼的总结:“视听才分,实难共处。
忍以桑榆之晚节,配兹驵侩之下才?
身既怀臭之可嫌,惟求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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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驵侩”是市侩、掮客之流。
李清照用这个词来称呼张汝舟,毫不留情。
她还写道:“彼素抱璧之将往,决欲杀之。”
——张汝舟本就是为了夺走她的文物而来,因为夺不到,便动了杀心。
这桩案子在当时的临安城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绍兴二年,正是南宋朝廷初定、主战派与主和派在朝堂上相持不下之际。
一个年近半百的妇人,以妻告夫之身走进官衙,这在南宋人眼中是有违妇道的。
但她赢了。
张汝舟被除名编管,一个靠欺君罔上混入官场的人被清除出朝。
然而,李清照为这场胜利付出的代价远不止九天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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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南宋到明清,关于她改嫁一事的争议从未停歇。
南宋胡仔在《苕溪渔隐丛话》中首次提及此事,此后王灼、晁公武、洪适等同时代人都留下了记载。
到了明清时期,随着贞节观念的强化,李清照的再嫁几乎成了一个“污点”。
明代徐勃在《徐氏笔精》中率先为李清照辩诬,此后数百年的文人学者投入了极大的精力来论证李清照“未曾改嫁”,甚至将《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斥为伪作。
艾朗诺在书中指出,明清时期“由主流文化所倡导的‘贞节’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寡妇再嫁不像宋代那样能够被容忍”。
一场为李清照雪耻辩诬的学术运动由此展开,宋代关于她再嫁的记录被当作谤辞。
但史料是清楚的。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是南宋人李心传所撰,其史料价值在宋史研究中首屈一指。
李清照本人的《投翰林学士綦崇礼启》是最直接的物证。
綦崇礼是赵明诚的亲戚,这封信写给出狱后救助自己的人,没有任何理由虚构自己被“骗婚”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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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试图“保护”李清照的人,恰恰没有读懂她。
她在信的末尾写道:“抵雀捐金,利当安往;将头碎璧,失固可知。”
用黄金去砸麻雀,黄金损失了,麻雀未必打得中;用头去撞碎玉璧,头碎了,玉璧也未必保得住。
但她还是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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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近半百的妇人,在国破家亡、文物散尽、病入膏肓的时候,被人用一纸官文书骗入婚姻,又在婚姻中遭受拳脚与掐颈。
她本可以忍。
九日牢狱之后,她本可以沉默,让时间把这件事抹去。
但她没有。
绍兴二年那个阴沉的春日,临安旧宅中的病妇被人推开了门。
她当时不知道来的是谁。
她后来知道了。
然后她做了她唯一能做的事——用一纸讼状,把那个掐住她脖子的手,从自己的咽喉上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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