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固有认知里,个人遭遇网络诽谤,只能靠自己搜集证据去起诉。能不能立案、能不能定罪,全凭当事人一点点去弄。可江秋莲多年追究网暴者的案子,却出现了很多人意料之外的变化,原本属于刑事自诉的部分案件,已经升级成了公诉案件了。
这不单单是一纸文书的改动,背后分量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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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面对铺天盖地的造谣和恶意攻击,江秋莲以侮辱、诽谤,起诉了十多名网暴者。这类案子早些年大多归类为自诉,说白了,受害人要自己一点点搜集证据,亲自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这期间,谭斌、张冬宁等四个人已经判决,刑期从一年到两年三个月不等。
本来,很多人都预判,剩下的案件,也会顺着自诉的流程慢慢推进。谁都没料到,其中,一部分案子,案件性质发生改变,已经转为公诉案件。一旦走到公诉,就不再是普通个人和网民之间的纠纷,会由公安接手侦查,最后,检察院提起公诉了。说到这儿就能明白,这件事早已不止是江秋莲一个人的维权,相关部门已认定,这一部分网暴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已经超出单纯对个人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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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0月3日的微博消息,这起收尾案件,地点在甘肃金昌。为了处理这件事,江秋莲前后跑了三趟金昌。来回赶路、整理材料、对接办案人员,其中的辛苦,不是几句话就能讲清楚。长年一次次奔赴异地,积攒下数不清的疲惫与委屈。于是,在9月30日,她发布长文,写下一句“尘埃终将落定”,也坦言这座城市承载了自己多年奔波的心酸,等这件事了结,此生不会再来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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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只盯着这起网暴官司,却忽略了,这是一场将近十年的维权长跑,分三条主线,每一件都耗费巨大心力。
第一件,远赴日本跟进案件,推动审理,最终,凶手陈世峰被判处二十年监禁,给江秋莲的女儿江歌一个交代。
第二件就是大家熟悉的生命权纠纷,江秋莲和刘暖曦的官司,二审拿到69.6万元赔偿。拿到这笔赔偿款,她一分没留给自己,全部拿出来设立江歌专项助学基金。这些年,网上一直流传着江秋莲“诈捐”的说法,不少人持续举报,后来,青岛即墨联合调查组专门核查,发布通报,证实这类举报基本都不属实。
第三件,就是江秋莲多年持续起诉那些在网络上恶意造谣、持续网暴她的人。
几件大事叠加在一起,一晃近十年。普通人很难想象,江秋莲常年浸泡在争议、流言、一场接一场的官司里面,要扛住多大的精神压力。她的文章发出来之后,评论区自然分成了不同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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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感慨:“网暴最害人的地方,就是一群人躲在屏幕后面随口造谣。以前,受害者太难维权,自诉取证全靠自己一点点找材料。自诉转公诉这件事,就是在提醒所有人,网络不是不受约束的法外之地。”
还有网友理性留言:“她能咬牙坚持这么多年,不只是争一口气。旁人随口劝一句放下,可没有亲身经历过那些铺天盖地的恶意,很难体会当事人的感受。”
当然网上也有不一样的声音,有人说:“维权可以理解,但是连续这么多年打官司,消耗太多精力,很难说这么做到底值不值。”
各种观点在网上来回争论,但有一点不能忽视:网络暴力造成的伤害看不见、摸不着,却能长年累月折磨当事人。过去,很多网暴案件,受害者想追责,最大难关就是取证。属于自诉案件的时候,截图、账号信息、所有证据都要受害者自己整理收集,门槛高得吓人,不少受害者到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江秋莲的这次部分自诉案件转为公诉,吸引了不少关注法律话题的读者。案子进入公诉程序,搜集证据、侦查的工作交给公安,国家公权力介入,不再只依靠她单打独斗,对于打击恶性网络诽谤,有着不一样的示范意义。
讲真,这场将近十年的维权,早就不只是江秋莲一个人的事。它让我们看见,面对无休止的网络攻击,受害者不必只能被动忍受。网络发言看着自由,但自由永远带着边界,造谣诋毁他人,早晚要承担对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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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人看法:我们总习惯劝伤痛里的人学会放下,但放下从来不等于被迫妥协。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给普通人一条能坚持走到底的维权途径。
案子走到收官阶段,你觉得自诉转公诉,对遏制网络暴力,能起到多大作用?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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