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9月29日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邓阳、王薇同志为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学军同志为勉县公安局局长;
张小超同志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局长;
任晓波同志为勉县信访局局长;
周显著同志为勉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玉存同志的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薛海同志的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局长职务;
李文超同志的勉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王敏同志的勉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张东红同志为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沛同志为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汪洋同志的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陈婷同志为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魏江华同志的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任命:
张强同志为勉县人大常委会勉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杜涛、杨芬、汤哲佳同志为勉县人大常委会勉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谢超同志的勉县人大常委会勉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秦宁、唐静、赵趣同志的勉县人大常委会勉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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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人员名单
(2026年9月28日紫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颜吏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
任命:
吴万群同志为紫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郑辉同志为紫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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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6年9月29日山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姜涛为山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一年);
张乐为山阳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潘德荣的山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来源:长安号
编辑: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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