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跟紫辉创投的郑刚到底有什么恩恩怨怨呢?这个事情要从当年的锤子科技说起。当年锤子科技创办之后就做手机,紫辉创投的郑刚就是投资人之一。在当年第一轮投资中,紫辉创投砸下了1.75亿的巨款投资锤子科技。当时双方在投资协议里面有一条规定:5年内如果锤子科技无法上市,那么就得承担回购责任,即把股权拿出真金白银来回购,罗永浩得承担这部分责任。
后来大家都知道,锤子科技在2018年、2019年就已经不行了,然后倒闭了。当时罗永浩说有6个亿的债务,而这6个亿的债务其实没包括郑刚的1.75亿,后来郑刚就一直找罗永浩要回这1.75亿。
罗永浩认为,当年协议里规定必须50%的投资人同意回购,才能够触发回购协议。但郑刚认为没有这个51%的说法,每一个投资人都有单独向罗永浩追回投资款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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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应该知道,在拿风险投资时,很多时候如果公司太小或者产品竞争力不够,投资人会跟你签署个人无限担保协议,即投资的钱可以随时转为股份,也可以转为债务,如果公司失败,创始人个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很多创投公司的做法。
现在的争议点是,2023年郑刚就和其他12个锤子科技老投资人一起在北京法院起诉,要求罗永浩还钱。目前官司还在审理中,尚未判决。但官司未判期间,郑刚从2023年到现在一直不断在朋友圈攻击罗永浩。2024年,罗永浩起诉郑刚诽谤他,双方已在法律层面你来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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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郑刚又爆出大事情,称罗永浩偷税漏税,罗永浩这边称对方是诬陷、诽谤,甚至表示对方要负刑事责任。
事情到这里,大家来评判一下,到底孰是孰非呢?
我来合理分析一下,如果当时真的有这个50%的协议,或者没有这个50%的协议:如果没有的话,肯定郑刚赢;如果有的话,那就是罗永浩赢。这里面有两个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个,假设有这个50%的协议,郑刚为什么一直说要追讨这件事呢?他应该想办法说服其他投资人,让超过50%的投资人同意,然后直接让罗永浩还钱就好了。这是第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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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如果没有这个50%的协议,郑刚该怎么做呢?他直接等着法院判决就行,因为如果没有这个协议,法院肯定判决郑刚赢,那他就能拿回钱了,而且罗永浩也承认有回购协议,所以郑刚的做法有点奇怪。
还有一个不明白的地方,如果有这个50%的协议,为什么按照罗永浩一方的说法,只有20%多的投资人同意回购呢?难道其他投资人就不要这些真金白银了吗?要知道当年锤子科技的D轮融资总计近10亿,是一笔巨款,难道其他投资人都不要这笔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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