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有一门课,开了两年,被校学生会专访夸成"一座难求",在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停了。
课名是《数字时代的女性权益保护》,授课教师是该校法学院助理教授裴轶。
叫停的导火索是她在选课群里发的一段话。原话是:"鉴于本门课有一定的巧克力属性,可能会让某些同学不适,而且本来也是选修课,所以大家如果抱着要学分或看热闹的心态,就没有必要继续了,建议及早退课。"
有人把它跟"狗吃巧克力会死"这个梗对上了,事情就失控了。批评者的解读是,她把不认同课程立场的学生预设成了狗。当然这是批评者的解读,不是她本人的原话。
随后,她在群里确认了停课。原话是:"因课程不满足大家期待,学校通知本课程停课。"
到本文写完的这天,公开渠道未见北京理工大学就这件事发布调查通报或处理结果。
一、先看清楚哪些是事实,哪些不是
这件事从头到尾,网上流传的东西分两档。
第一档是能确认的。
"巧克力属性"那句话,多个来源交叉印证,可以视为基本事实。课程被叫停,她本人确认了。
她的履历,写稿时挂在北理工官方页面上的,我按原文分行列出来:
· 2004-2008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学士、理学学士(此行来源页面已下线,核实情况见本节第二档)
· 2009-2010 英国利物浦大学法学硕士(国际商法方向)
· 2011-2012 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法学硕士(海商法方向)
· 2014-2017 南开大学法学博士(国际法、欧盟法、竞争法方向)
· 2017-2020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知识产权法、数据法方向)
· 2021.05-2026.06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 2026.07 起,北京理工大学国际组织创新学院
另有两项荣誉:2024年入选北京市法学会"百名法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同年获得北理工第十八届"我爱我师"全校最受欢迎专业课教师。
有一个细节值得记下来:北理工自己的官方页面,写的不是同一份履历。
该校科研成果库的裴轶个人简介,从英国硕士那一行开始写,往前没有本科。国际组织创新学院官网的教师简介页,本科那一栏写得清清楚楚。(这几处页面在写稿时仍在线,复核时已无法访问,此处依据的是写稿时的页面内容,本文无法再提供可核查的在线来源。)
第二档是不能确认的。
先说上面履历里的第一行。本科就读院校,写稿时是在北理工官方页面上看到的,但复核的时候,那个页面已经不在了。所以这一行只能当作不确定的事实,不能算进上面那一档。
而且关于它,公开流传的说法本身也不一致:一种说她拿的是法学与理学双学士,另一种说是理学学士、辅修法学双学位。本文没有拿到可核实的原件,不替任何一种说法背书。
网传截图里有一句"我支持男的低人一等",没有校方确认,也没有完整上下文。
网传还有一类学术指控,说她的论文在引用案例时存在年份、当事人方面的错误。这类说法在网上流传,但我没有拿到相关论文的原文,无从核对,本文因此不转述任何具体细节。
把这两档混在一起说,是不诚实的。前面那件是措辞事故,后面这件目前还只是网传指控。
但我要说的重点,其实不在这两档里。
二、她的履历,内行和外行看的是两个画面
先看她的研究方向:竞争法、知识产权法、数据法、欧盟法。再看她开的这门课:《数字时代的女性权益保护》。
一个以反垄断法为主攻方向的青年学者,开了一门女性权益的通识课。这个跨度不小。
很多人对这件事的第一反应是"她学历水"。本科网传是一所省属师范类高校,中间是两个英国的一年制硕士,然后跳到南开读博,一路到留校任教。
这条路径在圈里是有固定读法的。所以圈内人看到这份履历,心里先会有一个大致判断。
但这条判断,到此为止。
先入为主的印象,不等于事实。一个人够不够北理工的用人标准,该由北理工自己回答,不该由旁观者凭一张履历表定案。
就我个人看,一个法学博士、做过博士后、有专著、拿过全校最受欢迎教师称号的高校教师,开一门面向全校的通识选修课,能力是够的。这门课定位就在那里,本来也不是专业课。
履历这件事,说到这里为止。
三、法学这个圈子,出头到底有多难
要理解裴轶为什么去开那门课,得先看法学的上升通道是什么形状。
法学不像自然科学,一个新发现就能改写教科书。这门学问的知识积累高度稳定,也高度拥挤。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这些传统学科,建了上百年,能说的话基本都被人说过了。
更要紧的是,这些学科有师承。
这不是我编的。浙江工商大学新闻网有一篇讲"中国法学浙江现象"的文章,里面明明白白写着一串师承关系:高铭暄教授是陈兴良教授的博士生导师,陈光中教授是胡铭教授的博士生导师,应松年教授与胡建淼教授是师生关系。文章用的说法是"法治思想的一脉传承"。
这话是褒义的,写文章的人没有恶意。但它同时说明一件事:学问、资源、话语权,是在一条条师徒链上流动的。
中国法学网上那篇《学问人生与人生的学问》的访谈更直白。访谈者易继明把改革开放以来的民法学者划成四代。第一代是谢怀栻、芮沐、韩德培这几位先生,第二代是佟柔、王家福、江平、魏振瀛这一批,第三代是王利明、孙宪忠、崔建远、徐国栋这些教授,第四代是谢鸿飞、张谷、王轶、龙卫球这批博士。
四代,每一代的名字都能数得出来。
这不是法学独有的,任何成熟学科都这样。但它意味着,一个没有师承背景的年轻人做传统学科,等于在一间坐满人的教室里找位置。
出路只剩两条。
一条是等。等前面的人退休,等版面空出来。但这条路上挤的人越来越多。
另一条是挤。不等人退,硬往里冲。可前面的人还没走,后面的人还在涌进来。
上海法治报今年2月的一篇报道给了两组数字。版面这一组: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徐剑教授团队的研究,CSSCI来源期刊自2009年到达顶峰后持续下降;《中国高校人文社科发展报告2025》显示,2024年C刊共发表论文60752篇,比顶峰期缩减超过30%。人这一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人文社科类)统计调查公布的数据显示,高校从事人文社科活动的人数,从2015年的62.9万人增长到2024年的102.6万人。
人翻了一倍,版面砍了三成。
这个剪刀差落到年轻人头上是什么感觉,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车浩教授写过一段话。他在《让青年学者的光芒被看见》里说,当下学界的生态,往往是青年学者处在"出头不易""不被看见"的窘境。他讲得更具体:法学期刊版面有限、僧多粥少;以声誉背书的名家稿件,确实会占据一些降低选检成本的优势;各种会议、论坛、沙龙,绝大部分青年学者很难出头露面,只能充当听众和分母。此文系车浩为"刑法新青年"系列图书所作的总序,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传统学科有师承,会场里有座次。这就是"出头难"的全部含义。
![]()
四、第三条路:自己圈一块地
等不来位置,就自己造一块。
吉林大学的张文显教授在多篇文章里讲过同一件事。他说,这些年发展起来的数据法学、计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气候法学、极地法学等等,大多数还没有资格获得独立的学科地位,因为它们还没有形成表明学科地位的范畴概念体系。他举了个先例:经济法学、环境法学、社会法学、证据法学,在很长时间内都不被法学界普遍承认,原因就是那时候它们尚无独立的范畴概念体系。
这段话反过来读,就是一份操作指引。
要成为一门新学科,第一步是凝练出新的范畴和概念。谁凝练出来的,谁就是奠基人。
传统学科里已经没有空地了,而每一块新圈出来的地,都需要有人来当第一个。
而且,这些地是国家鼓励圈的。
中办、国办2023年那份《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里,列了两组名单。要"加强建设"的有立法学、文化法学、教育法学、国家安全法学、区际法学;要"加快发展"的有社会治理法学、科技法学、数字法学、气候法学、海洋法学。名单之外,还有纪检监察学、党内法规学。
各高校拿着这份名单去做事。清华、天津大学设立了智慧法治研究院,北京大学设了法律人工智能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设了未来法治研究院,浙江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设了数字法治研究院,东南大学设了法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设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了人工智能法学院。这是刘艳红教授在一篇文章里列出来的清单。
落到学科点上,就是更实的东西。202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试点交叉学科的设置路径:要有新的、明确的研究对象,要经同行专家论证、校内公示、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第9条还规定,试点交叉学科代码共4位,前两位是"99"。一块地一旦被划定,就可以建学院、招研究生、申请课题、设研究中心。
上海政法学院成立了体育法学院,按校方自己的说法,这是全国第一所以"体育法"命名的特色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3月成立体育法研究中心,是国内第一个专业从事体育法研究的学术机构;2006年起在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专业中招收体育法方向硕士研究生,2014年起招收体育法方向博士研究生。
五、这些新地块,长什么样
地块是圈出来了。但这里有个问题:这些学科里,有多少是先有了名字,再去找内容的。
这是圈内人自己说的。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写过一篇《中国计算法学的未来:审思与前瞻》。他话说得很客气:计算法学还是一门尚处于概念凝练、知识酝酿阶段的新学科,实践效果没充分显现,前景有不确定性。他点出,围绕计算法学的发展存在两种声音,其中一种是,计算法学并未成为独立且成熟的学科,国内尚未有成熟的概念和成果涌现,既没有有效的计算方法,又缺乏可行的计算思路。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申卫星教授写过一篇《为什么是计算法学?》,专门讨论这门学科该叫什么名字。他梳理了一条命名史:从传统互联网法学到网络法学、信息科技法学、计算机法学、机器人法学,再到法律与大数据(数据法学)、法律与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法学),近来还有数字法学。他直接批评这种以研究对象命名的方式"顾前不顾后"。
他还反问了一句:未来是不是也要考虑区块链法学、云计算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的刘艳红教授在《人工智能法学的时代三问》里列了三个问题。头一个是领域名称不统一,她说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特别具有涵括力的概念能获得所有参与主体的一致认可,至少有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学、计算法学、智慧法治、数字法治这些高度多样化的称谓。另外两个是领域内涵不清、学科归属不明。
连名字都没统一,就已经开始建研究院、招研究生、设二级学科点了。
这句话并非批评,而是描述。一个新领域在起步阶段就是这个状态。但把它和前面那两件事放在一起看,逻辑链就闭合了:传统学科进不去,版面挤不上,师承接不上,那就去一块还没有人的地上插旗。旗子插得越早,谁就是这块地的元老。
至于这块地有多少是真学问,有多少是给履历加的一层壳,圈内人自己心里清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赵精武在一篇文章里转述过一句很重的话:在这种"百花齐放"式的学科繁荣背后,也有部分学者开始反思,这种现象是否可能造成法学研究重心的偏离以及学科范式的异化。
六、体育法和娱乐法,是同一套打法的两个样品
体育法是最典型的一块。
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马宏俊教授接受民主与法制网访谈时讲得很坦白:体育法到底能不能独立成为部门法,一直以来都有争议,学界形成了四种观点,从"只是体育领域立法的总称"到"具备独立部门法地位"都有。马宏俊本人持最后一种,认为按领域标准划分,体育法具备独立部门法地位。下面引的,是他转述的反对意见。
反对意见里最直接的一种是:体育法只是对体育领域所有立法的总称,实质内容可分属其他多个部门法。
更直接的一句,来自《体育法评论》第2卷的序言:所谓体育法基本上是将其他实体法领域提取的法律概念应用于体育行业,不过是合同法、行政法、竞争法、知识产权法、侵权法、环境法的原理与规范应用于体育运动领域而已。
《体育科学研究》上的一篇评述里也写:即便体育法在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也不宜公开宣称体育法已然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话说得客气,意思所有人都懂:运动员和教练的关系、和体育局的关系、和比赛的关系,本来都是民事、行政、劳动法的事。这些工具早就有,只是散在各处,谁都不算谁的。
把它们归拢到一块,起名叫体育法,这块地就空了,就可以建院、设点、招人。
娱乐法走的是同一条路。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李丹林在《法治日报》的报道里说得清楚:娱乐法是适用于娱乐行业法律规则系统的总称,并非单独的法律学科,我国目前对娱乐法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它综合了合同法、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法、税法以及不同行业的专门监管法。
它不是立法体系里一个独立的称谓,没有统一的成文法典,只是学术界与实务界对调整文娱产业各类法律关系的规范集合性统称。
明星和经纪公司的关系、和演出场所的关系,也是民事的、商事的、知识产权的老问题。归拢起来,又是一块新地。
这不是说研究体育法和娱乐法的人都在投机。这两个领域有真实的市场需求,有真问题,也需要专业的人。
但一个学者在这个领域站稳之后,得到的东西是传统学科给不了的:名称和他绑定,学生由他带,课题由他主持,写文章引用绕不开他。前面那位马宏俊教授,就是国内第一个体育法研究中心即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的创办人。
七、那么,女性权益是怎么变成富矿的
现在回到裴轶那门课。
国家给的名单里没有"女性权益法"这四个字。但女性权益方向在法学里的位置,一点不比那些名单上的学科低。
2026年9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承办了一场"全面依法治国与妇女权益法治保障"专题研讨会,是2026年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的专题研讨之一,参会的有高校、研究机构、法院、检察院、妇联。
这是一个有经费、有课题、有会议、有刊物版面、有政策需求的方向。用学术的话说,这叫"富矿"。
富矿里的东西,也确实都是新的。
《民法典》第1088条确定了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2020年把适用前提从分别财产制扩大到共同财产制,学界称之为"唤醒"了这项制度。
围绕它的争议也是新的:请求权的行使时间被限定在"离婚时",这对负担更多家务劳动的一方不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缺位,既有的计算方法笼统、抽象,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举证困难。
性自我防卫能力的评定也是新制度。按司法部2020年发布的司法行政行业标准《精神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指南》(SF/T 0071—2020),分"有"、"削弱"、"无"三档。围绕它的实务讨论集中在评定方法上:怎么保证评定的客观性、医学判断与法律判断怎么区分,都还在讨论。有案件出现过不同鉴定意见。
一个新制度落地,要有人去定义它、解释它、写文章论证它、在会议上讲它。定义者就是权威,这是学术世界最古老的规则。
女性权益这块地,政策需要、资金支持、会议齐全、媒体关注度高,而且它有一个体育法和娱乐法比不了的优势:它有天然的道德高度,谁反对谁就站在了不体面的位置上。
所以它成了最热的方向。所以会有研究方向八竿子打不着的青年学者,转过来开一门女性权益的通识课。
![]()
八、裴轶不是异类,她是标准产物
写到这里,可以说一句结论了,但这句话得说得很克制。
裴轶身上值得讨论的,不是她的履历水不水,也不是她到底是不是真心做女性权益研究。而是:这套机制会持续生产出这样的人。
一个青年学者,博士毕业,进了985高校,签了预聘合同,考核指标写在纸上。传统学科的路上,前面排着一整条师承链;版面在缩减,人在翻倍;开会的时候坐在听众席。这个时候,学校给了一份新兴学科目录,说这些方向要加快发展,报上去就能设点、就能建中心、就能立项。
换作任何人站在这个位置,可能都会做出差不多的选择。
至于她是真的关心女性权益,还是把这块地当成晋升的楼梯,外人无从判断。但这个结构会筛选出什么行为,是可以判断的:它会奖励那些先插旗的人。
这才是值得问的问题。
有一件事要说清楚,免得跑偏。
我不打算批评这门课本身的内容。按通识教育的通行定位,它是非专业、非职业性的教育,通识选修课面向的是全校各个专业的学生,不是法学院的专业课。既然面向的是非法学专业的普通学生,要求本来就该比法学专业课低一档。
但真正暴露出来的,是另一件事。
一门课如果根基扎实,遇到争议的第一反应应该是解释,而不是撤。巧克力那个比喻是不是恶意,本来可以通过公开课程大纲、公开考核方式来说清楚。可实际发生的是:舆论一起来,课停了,她本人只在群里说了句"课程不满足大家期待"。在争议面前连一次像样的自我说明都没有。
根基薄不薄,看的是这个。
课停了。那句"不满足大家期待"里,"大家"是谁,"期待"是什么,定义权在谁手里,没人回答。
而圈出来的那块富矿,还在那里。
![]()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法师今天失业了吗】,为作者原创,多平台同步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参考文献
官方文件与机构信息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2023年2月,来源:https://www.news.cn/2023-02/26/c_1129398885.htm
2.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交叉学科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学位〔2021〕21号),2021年11月17日,来源:https://www.chsi.com.cn/jyzx/202112/20211206/2140671870.html
3.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裴轶师资信息页,来源:https://law.bit.edu.cn/szll/b2612050c9784418b8af677f926344e2.htm(截至本文发布,该页面已无法访问)
4. 北京理工大学国际组织创新学院,裴轶教师简介页(载明教育经历与工作经历),来源:https://sgg.bit.edu.cn/szdw/jsml/axsbh/072abef444194594896acc821247f505.htm(截至本文发布,该页面已无法访问)
5. 北京理工大学科研成果库,裴轶个人简介,来源:https://pure.bit.edu.cn/zh/persons/yi-pei
峰会与学术活动
6.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全面依法治国与妇女权益法治保障"专题研讨会,2026年9月1日,来源:http://iolaw.cssn.cn/xshy/202609/t20260910_6066877.shtml
学界观点与学术文章
7. 张文显,《中国法学70年的回顾与前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思想中国》栏目70年学科发展系列文章之十五),2019年10月10日,来源:http://www.nopss.gov.cn/n1/2019/1010/c219470-31392375.html
8. 车浩,《让青年学者的光芒被看见》("刑法新青年"系列总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4月4日,来源:https://book.qq.com/book-read/53824555/1
9. 左卫民,《中国计算法学的未来:审思与前瞻》,来源:https://fnfy.yczy.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33006.shtml
10. 申卫星,《为什么是计算法学?——兼论法律与信息科技交叉的学科命名》,清华大学法学院,来源:https://www.law.tsinghua.edu.cn/info/1036/13165.htm
11. 刘艳红,《人工智能法学的时代三问》,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来源:https://sghexport.shobserver.com/html/toutiao/2021/07/10/482241.html
12. 赵精武,《数字时代法学研究进路的审视与展望》,《法律和政治科学》2022年第2辑,来源:https://www.cicjc.com.cn/info/1040/16092.htm(截至本文发布,该页面已无法访问)
13. 马宏俊,《权威访谈:体育法修法应兼顾时代性与原则性》,民主与法制网,来源:http://e.mzyfz.org.cn/mag/paper_42805_21898.html
14. 马宏俊,《专访马宏俊:"体育法"是个组合词,需多方努力才能提升其"存在感"》,人民日报客户端,来源:https://www.peopleapp.com/rmharticle/30018917271
15. 易继明,《学问人生与人生的学问——易继明访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中国法学网,来源:http://iolaw.cssn.cn/xbwyxx/201010/t20101005_4608269.shtml
16. 中国法学"浙江现象"相关报道,浙江工商大学新闻网,来源:http://m.zjgsu.edu.cn/view-472.html
17. 朱麒瑞,《法理学视野下体育法基础理论的新构形——〈体育法基本问题研究〉评述》,《体育科学研究》2022年第5期,来源:https://xuebaobangong.jmu.edu.cn/tyb/oa/pdfdow.aspx?Sid=20220513
18. 肖金明、黄世席主编,《体育法评论》第2卷,山东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版,ISBN 978-7-5607-3843-7(纸质出版物,无在线版本)
19. 姜涛、马宏俊,《首开先河:走进法大体育法研究所》(《走近体育法》系列报道之四),民主与法制网,2021年,来源:http://e.mzyfz.com/mag/paper_42807_21908.html
媒体报道
20. 《法治日报》,《中国娱乐法律师现状调查:明星只是服务对象之一》,2020年11月23日,来源:https://news.cctv.com/2020/11/23/ARTI1kZxJ4C4F6n0KX6mLJSm201123.shtml
21. 上海法治报,《为青年学者提供更多成果发表机会》,2026年2月11日,来源:http://www.shfzb.com.cn/shfzb/html/2026-02/11/content_150503_3143468.htm
22. 裴轶在《数字时代的女性权益保护》课程选课群内发布的通知(含"巧克力属性""因课程不满足大家期待,学校通知本课程停课"等表述),属当事人本人在课程群内的公开告知内容,多家媒体据此转载,截至本文发布未获校方通报确认(群内公告,无公开原始链接)。
23.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体育法研究所》,来源:https://fxy.cupl.edu.cn/info/1438/13979.htm(截至本文发布,该页面已无法访问;相关内容另见参考文献第19条)
24. 民主与法制网(中国法学会主办),《直面体育改革 致力依法治体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积极开展学术活动》,2020年1月20日,来源:http://www.mzyfz.com/cms/benwangzhuanfang/xinwenzhongxin/zuixinbaodao/html/1040/2020-01-20/content-1416453.html
25.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体育法学院正式揭牌》(2025年9月20日揭牌,校方称系全国第一所以"体育法"命名的特色法学院),来源:https://www.shupl.edu.cn/2025/0921/c1168a142364/page.htm
26. 中国法学网,《娱乐法、虚拟世界与未来生活》(载明"娱乐法"的概念界定与学界讨论),来源:http://iolaw.cssn.cn/fxyjdt/201805/t20180502_4658902.shtml
司法案例与裁判文书
27. 最高人民法院,《2008-2018年中国法院反垄断民事诉讼10大案件 案情简介》,来源:https://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130571.html
28.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78号: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7年3月6日发布),来源:https://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37612.html
29.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刘大华诉湖南华源实业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上诉案,(2012)湘高法民三终字第22号民事判决,2012年6月22日,来源:https://cn.govopendata.com/caipanwenshu/2012/6/22/8a6e605a-b827-459e-acc9-994847a6e528
30.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刘大华诉湖南华源实业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垄断纠纷案,(2011)长中民三初字第0158号民事判决,来源:见参考文献第29条(2012)湘高法民三终字第22号判决书首部所载原审案号
3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2011)粤高法民三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2013年3月20日,来源:https://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37612.html
32. 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诉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上诉案,(2013)民三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2014年10月8日,来源:https://www.court.gov.cn/shenpan/xiangqing/37612.html
33. 中国法院网,《湖南首起反垄断民事纠纷立案 东风日产被诉》(2010年11月1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立案),来源:http://www.chinacourt.cn/article/detail/2010/11/id/434013.shtml
34.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裴轶著,《互联网经济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规制》,2019年12月,ISBN 978-7-5620-9345-9,来源:https://www.cuplpress.com/index.php?m=book&a=detail&id=12398
法律制度与实务材料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8条,来源: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wODE3MmIzNGY1NTAxNzJiZjBmYjgyZDBjNzM%3D
36. 中国妇女研究网,《被"唤醒"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如何推进》,来源:https://www.wsic.ac.cn/index.php?a=show&catid=3&id=16844
3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行政行业标准《精神障碍者性自我防卫能力评定指南》(SF/T 0071—2020),2020年5月29日发布并实施(纸质标准,无公开在线版本)
3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原卫生部,《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卫医字〔1989〕第17号)(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无稳定在线链接)
免责声明
本文所涉事实均来自可查证的公开来源。裴轶女士的基本履历、研究方向、主讲课程、荣誉信息,写稿时来自北京理工大学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师资信息(含科研成果库页面及当时公开的法学院、国际组织创新学院页面,后两处页面复核时已无法访问,本文无法再提供可核查的在线来源);"巧克力属性"相关表述来自课程群公告,已被多家媒体报道转载;课程停课一事由裴轶女士本人在课程群内确认。截至本文发布,公开渠道未见北京理工大学就该事件发布调查通报或处理结果。
文中提及的"我支持男的低人一等"截图、论文案例引用方面的质疑两项内容,均为网络流传信息,未获学校官方、当事人本人或其他权威来源确认。本文未转述任何未经核实的具体指控细节,不作为事实陈述使用。关于本科就读院校的信息,写稿时见诸北理工官方页面,复核时该页面已无法访问,公开流传的说法本身也不一致,本文不替任何一种说法背书,不将其作为已确认事实使用。
关于刘大华案、3Q大战相关案件的事实陈述,均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发布的裁判文书、指导案例及官方媒体报道。本文未获取裴轶女士相关论文原文,对其论文内容不作任何判断或评价。
文中学界观点均引自作者署名文章或权威媒体报道原文,不代表本文立场。本文对法学学科建设路径的分析,属于公开发表材料基础上的观察与评论,不构成对任何个人、机构的事实指控或法律评价。
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如涉具体争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结论为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