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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给孩子最好的营养、最多的习题,却常常忘了给他们奔跑的空间。近视、肥胖、心理压力,正在成为不少青少年的成长困扰。三点一线的生活里,真正痛快出汗的机会越来越少。体育,也因此被重新放回教育的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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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外国语学校的学生在体育老师的保护下爬树(图源:新京报)
9月2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提出,“十五五”期间将进一步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并再次明确“2115”的工作要求:“2”是每天综合体育活动2小时,“1”是每天一节体育课,“15”是课间休息15分钟。教育部还提出,要把相关要求排进课表、排进课后服务,防止体育课和休息时间被挤占。此外,在场地和师资方面,也提出了相关保障支持措施。
体育的意义,早已不只是为了考试。跑步、球类、跳跃、对抗,本身就是成长教育。孩子要在运动中承受疲劳、面对输赢、接受失败、学会合作,也要逐渐认识身体的边界。教育部在介绍体育课改革时也特别提到,要通过体育锻炼,让学生“身体更强健、心理更阳光、人格更健全”,让孩子真正喜欢上一两项运动。
但现实中,一个矛盾越来越突出:政策已经落地,一些学校却“不敢动”。学校最担心的,就是安全责任。
体育运动天然存在风险。跑步可能摔倒,篮球可能扭伤,足球可能碰撞,即使组织规范,也不可能把所有意外降到零。可在现实中,只要学生在校受伤,无论学校有没有过错,都可能面临投诉、索赔甚至长期纠纷。
于是,最简单的避险办法就是少组织活动、减少对抗项目、限制课间奔跑,春游、比赛和校外实践能少则少。一边是政策要求开足体育课、保障每天2小时体育活动,另一边却是学校因为怕担责而越来越保守。
这种做法也许能减少一部分事故,却会带来另一种风险。如果为了避免一次摔倒,就让孩子越来越少奔跑;为了避免一次碰撞,就取消对抗性体育活动,最后得到的可能是一种看似安全、实际上越来越脆弱的校园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教育部此次释放出的另一个信号格外值得关注:探索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尽职免责”并不是学生受伤后学校一概不负责,而是要把责任边界说清楚。
如果场地、器材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教师组织严重失当,事故发生后又没有及时处置,学校当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学校已经完成安全教育、场地检查、教师管理和应急救护等职责,因为体育活动本身的正常风险发生意外,就不能简单地因为“事情发生在学校”而要求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山东已经在地方条例中明确,学生在体育课、体育竞赛和课外体育活动中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依法不承担责任;福建也设置了相关尽职免责情形。
除了厘清责任,还需要保险机制分担风险。教育部此次提出推行体育运动伤害相关保险,完善社会化风险分担机制。通过校方责任险、学生意外险、体育运动伤害保险等方式,可以把意外造成的经济损失,从“学校和家庭谁来赔”转向更加成熟的社会化分担。
这或许才是“每天两小时体育活动”真正落地的关键。
孩子当然需要安全,但成长不可能只有绝对安全。体育本身,就是一堂在可控风险中学习规则、直面输赢、认识身体、建立自信的成长课。
真正需要防范的,不是运动场上的一次偶然摔倒,而是因为害怕摔倒,从此不再让孩子奔跑。
本文为EOL教育在线原创文章
作者: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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