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广西桂林市中华文化促进会发布公告称,近日,该会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反映原央视主持人阿丘(本名邱孟煌)在桂林举办收费活动过程中,擅自使用“央视”“中华文化促进会”名义开展宣传、为活动做信用背书,对社会公众造成明显误导。
该会表示,经核实,活动全程由邱孟煌及相关社会机构自行策划、组织及宣传,桂林市中华文化促进会从未向邱孟煌或活动主办方出具任何授权文件,未参与该活动任何环节的工作,与该活动及相关主办方不存在任何隶属、合作或关联关系。该活动所有行为均属主办方及邱孟煌个人行为,相关法律责任与该会无涉。
![]()
消息被各大媒体转载,网上一片对阿丘讨伐谴责之声。
如果事情属实,阿丘擅自挂“中华文化促进会”的“羊头”卖自己的“狗肉”,性质上属于诈骗,对其讨伐谴责当然是应该的。
但事情并不属实。
![]()
10月1日14时许,阿丘本人回应“被通报”称,此次活动符合规定,不存在所谓“冒用名义”的情况,桂林文促会发布的公告涉嫌严重侵犯其名誉权,要求对方配合完成后续澄清义务,并向他赔礼道歉,消除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阿丘表示,他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桂林市文化促进会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
10月1日当天,广西桂林市中华文化促进会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删除了之前关于阿丘的通报。
界面新闻报道,中华文化促进会文旅创新工作委员会10月1日发布独家官方声明:
针对近期网络流传的“原央视主持人邱孟煌(阿丘)擅自冒用中华文化促进会品牌、违规开展商业收费活动”相关不实传言,以及桂林市中华文化促进会此前发布的不实公告引发的网络舆情,中华文化促进会文旅创新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工委会”)特此发布独家官方声明,澄清全部事实,正本清源、纠正不实舆论。
一、正式明确邱孟煌(阿丘)先生官方身份。邱孟煌(阿丘)先生为本工委会正式任职的副主任,具备完整、合法的任职资质,任职信息真实有效,隶属于中华文化促进会官方体系。其参与本工委会主办、发起的各类文化公益活动,均属于履职范围内的正常工作行为,身份合规、程序正当,不存在任何冒用机构名义、虚假背书的情况。
二、严正澄清桂林活动性质。近期邱孟煌(阿丘)先生参与活动发布会,是由本工委会全程发起、主导的非盈利性公益文化活动,全程无任何商业收费、盈利变现环节,完全契合中华文化促进会“弘扬中华文化、赋能群众文艺发展”的办会宗旨。阿丘先生以本工委会常务副主任身份出席活动并致辞,属于正常履职工作,无需地方分支机构报备,全程合规合法,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核实舆情事件完整始末并作出情况说明。本次不实舆情,系桂林市中华文化促进会相关工作人员未全面核实事实、未向本工委会及总会求证、未与当事人本人核实,仅凭片面信息仓促发布不实公告所致,属于严重工作疏漏。目前,桂林市中华文化促进会已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失误,已主动删除官方公众号不实公告,并核实确认了阿丘先生的真实任职身份及本次活动的公益属性,认可本次活动全程合规无违规问题。
鉴于当前网络不实信息仍在持续扩散、传播,对邱孟煌(阿丘)先生个人名誉及本工委会公众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本工委会郑重呼吁:各网络平台、媒体机构及自媒体账号,请立即停止转发、传播、杜撰本次事件的不实信息与虚假言论,即刻删除相关误导性内容。
本工委会将保留对恶意造谣、持续传播不实信息、刻意抹黑个人及机构形象的相关主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坚决维护机构公信力与个人合法名誉权。
![]()
事情到此水落石出。这是一起由群众举报发起的、相关单位没有进行核实就匆忙发出通告、对当事人名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乌龙”事件。
该“乌龙”消息被多家媒体引用,影响范围很大,很恶劣。
那么,对于发起举报的“始作俑者”,他是不是要对此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就这件事来讲,“举报应该实名制”非常有必要。至少要知道举报者是谁,如果举报不实,就该让其承担法律责任。现在的举报被滥用,就是因为举报者无需实名制,他无需为他的“虚假举报”承担责任,他的虚假举报给社会和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往往都找不到举报者是谁。
当然,广西桂林市中华文化促进会对此事已经声明将承担责任,并向社会澄清事实,向当事人阿丘道歉,广西桂林市中华文化促进会可谓“咎由自取”。举报这种事情,你可以认真对待,也可以置之不理,为什么你那么热心去对待这个举报?为什么你在没有详细核查事情真相前就急吼吼地发布了侵害当事人阿丘名誉权的那份通报?
最近举报这事儿很盛行。
前不久,有人举报那英演唱会现场即兴演唱刘欢原唱的歌曲《弯弯的月亮》,认为这段即兴演唱违背了“节目报备程序”,属于“擅自变更节目但并未重新申请报批”的违规情形。
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经过核实后得出结论:由于那英并未完整演唱《弯弯的月亮》这首歌曲,所以“不属于变更节目重新报批的情形”,举报并不成立。
![]()
我发自内心希望那英这事儿是“举报不成立”,因为我非常反感这种事儿。但是,当那英被举报事件的官方通报结果出来的时候,我还是替有些人感觉到尴尬的:在那英被举报之前,郭德纲也被举报了。郭德纲被举报事件,官方通报的郭德纲的“违规事实”有两项,第一项是“篡改红歌歌词,涉嫌不尊重革命先烈”,这一项跟那英这事儿无涉;第二项是“郭德纲演唱时变更节目内容,并未报备”,郭德纲这第二项的性质跟那英即兴演唱《弯弯的月亮》就是“完全一样”了,郭德纲也没完整唱完《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只唱了片段,凭什么那英“未完整演唱此歌曲”就不属于变更节目重新报批的情形,而郭德纲“未完整演唱彼歌曲”就属于变更节目重新报批的情形?“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还让不让人信了?
![]()
而这一切“乌龙”或者“尴尬”,都是由“人们热衷举报,有关部门重视举报”引起的。
我写文章,也多次遭遇过举报。有一次,一个举报我的人直接声明了就是他举报的我。我是一直反对“白左圣母”的,所以我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从来不玩什么“以德报怨”,你举报我,还让我知道了,我怎么可能不报复你?既然他曝出了身份给我,我很快就把他的网上留言查清楚了。我经常写文章,对特殊年代以及满清文字狱时期的玩法非常纯熟,我只是不想做这种事,不代表没有做这种事的能力。我立即把此人的留言进行了“深度解读”,证明其发言“有严重问题”,然后将其举报,很快,系统对此人作出了惩罚,让其失去了留言评论的功能。
我算什么呢?我只是个业余爱好写文章的人。网上专业写文章的、水平比我高太多的人数不胜数。那英是唱歌的,她解读文字给别人“扣帽子”的能力我不知道;郭德纲是说相声的,阿丘玩语言文字的能力也是“顶尖水平”那一列的,如果这二位“黑化”了,凭他们的能力,这个社会上他们随便盯上谁,“刻意曲解”谁的文章或言语,给人“扣帽子”,谁能躲得过他们的手段?那些举报郭德纲、阿丘的人,其能力跟郭德纲、阿丘比如何?反过来如果您被郭德纲、阿丘这种人盯着举报,您逃得脱吗?
如此,互联网的舆论界则秩序崩坏。
当然,以上说的举报不包括对贩毒、放火、诈骗之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我绝对支持。
举报是不产生任何价值的,互相举报也只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这种斗争无底线、无终点,白白浪费国家的人力、物力、智力资源,而且会造成环境上“人人自危”的氛围,每个人不敢发声,不敢表达观点,严重抹杀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有人经历过那种时期,应该对此不陌生:今天你举报别人让别人倒霉,明天你自己也被别人举报让你自己遭殃,人人既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人人都是输家,无可逃脱。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