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6年9月29日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赵爱军为从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安建超为从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王沁梅的从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张利前为从江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
任命:方楠为从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沈有兰的从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免去:关绍兵的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高明申请辞去从江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高明申请辞去从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沈有兰申请辞去从江县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沈有兰申请辞去从江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决定张利前代理从江县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张利前代理从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决定方楠代理从江县人民法院
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方楠代理从江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从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从江人大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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