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香港高等法院就何超琼起诉前香港证监会持牌代表陈芃余骚扰恐吓一案作出裁决,正式颁布禁制令。法官认为,何超琼一方已经充分举证,陈芃余多次实施骚扰行为,给何超琼造成精神痛苦、焦虑和经济损失,因此批准永久禁制令,以免陈芃余继续其骚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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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核心,源于被告陈芃余声称何超琼在2024年曾承诺给予其财务主管职位,她向何超琼提供了商业顾问服务进而索要2000万港元费用,随后展开一系列持续滋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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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原告为何超琼,由资深大律师万崇理代理;被告陈芃余没有聘请律师。
诉状里写明,陈芃余自2025年3月起骚扰及恐吓何超琼等,何超琼申请的禁制令包含多项要求:禁止陈芃余直接或间接骚扰何超琼,禁止闯入何超琼名下物业,不得进入美高梅中国、信德集团办公室周边30米范围;禁止通过电话、邮件等任何方式联系何超琼,也不许制作、传播任何虚假、贬损何超琼的资料。
何超琼一方陈述,2025年3月起,被告多次电邮美高梅管理层,声称何超琼在2024年承诺给予财务主管职位;被告又曾发出律师信,声称她向何超琼提供了商业顾问服务,并索要2000万港元费用。
被告陈芃余早前出席法庭聆讯,质疑何超琼并未签署属实申述,称何超琼在法庭文件的签名与香港交易所文件有出入,亦没有第三方律师作见证,而且相关誓章签署日期为今年4月2日,何超琼当时应该不在香港;被告还联系何超琼的代表律师,要求对方证明自己是何的律师,但至今没有收到证明。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陈芃余的质疑十分严重,相当于指控见证何超琼签署文件的法庭人员存在问题,但她拿不出任何证据;她提出的 “誓章需要第三方律师见证” 也没有法律依据,无权要求原告代理律师自证身份。
法官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证实:陈芃余反复骚扰何超琼,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困扰,并且有意借此伤害对方。陈芃余还带有恐吓性质,以虚假陈述作为基础向何超琼及其家人、公司提起诉讼,并且对外散布不实信息,以此逼迫何超琼拿出 2000万港元。
法官表示,陈芃余反复试图联系何超琼及其家人、企业,持续发布不实指控,已经对何超琼造成伤害。因此下达永久禁制令,阻止她继续侵权。
此外,法官亦接纳被告陈芃余的行为导致原告何超琼蒙受约22.9万美元的损失,但原告人放弃追讨额外惩罚性赔偿,故无须颁下赔偿令,惟被告仍须支付本案的讼费。
新闻多看点
公开资料显示:何超琼,已故赌王何鸿燊的二房长女何超琼,1962年8月出生,广东宝安人。港澳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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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信德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主席兼董事总经理、美高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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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柿互动·都市快报综合报道
编辑 陈伊
审核 罗祎 王晨郁
校对 陈洁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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