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了三年山砂没结账,微信聊天记录能当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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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当事人在工地上拉山砂。2018年开始给一个工程老板供砂,断断续续拉了五年,每次都是工地签收,没有签正式合同。
到了2023年,对方累计欠他砂款十几万。他急了,每次催对方结账,对方都说再等等、再算算。
他文化不高,也不会搞什么对账函,就是每次对方转一笔钱,他在微信上给对方发一句:今天收你5万,还剩X万。对方有时候回个嗯,有时候不回。
到了后来,对方干脆不接电话、不回微信了。他手里就只有一堆微信聊天记录和送货单的复印件。
他当时觉得悬:又没签合同,也没让对方签过对账单,就凭微信上那几句话,能告赢吗?万一对方说记录是P的怎么办?
后来他找到了我,我告诉他:这个案子能打,但要把证据整理好。
第一,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他每次发对账信息,对方虽然只回了个嗯,但这构成了对欠款金额的认可。关键是要证明这个微信号就是对方本人在用。
第二,送货单虽然是复印件,但配合微信记录、银行转账记录,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第三,如果聊天里提到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法院会支持。这个案子里,虽然双方没签正式合同,但对方在微信里认可了这个约定。
最后法院支持了他的大部分诉求。被告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给做工程、做建材供应的朋友提个醒:
第一,没有书面合同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连微信记录都不保存。每次对账、收款,都在微信上说一句,让对方回个确认。
第二,送货单要留好。哪怕是复印件,配合转账记录和微信记录,就是完整的证据链。
第三,如果能在聊天里提到如果对方不按时付款,律师费由对方承担,一定要留着。法院支持这种约定。
法律简析: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一方发送对账信息,对方未明确否认且以嗯、好的等回复的,构成对欠款事实的自认。送货单复印件配合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的,法院予以采信。合同中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法院可予支持。
——王晓华 律师 · 云南昆明
我主要处理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买卖合同争议,欢迎留言聊聊,我看到都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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