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周昭雯,于9月30日颁布裁决理由,就何超琼起诉陈芃余骚扰、恐吓民事诉讼一案,对陈芃余批出永久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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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词显示,原告何超琼为美高梅中国、信德集团主要负责人,其与被告陈芃余互不相识。自2025年3月起,陈芃余实施一系列构成骚扰及恐吓的行为,包括多次向美高梅管理层发送电邮,谎称何超琼于2024年末向其提供美高梅债券融资主管职位等。
何超琼申请禁制:禁止陈芃余作出骚扰行为、侵入何超琼物业、进入或在美高梅中国及信德集团香港办公室30米范围内逗留,禁止以电话、电邮等方式接触自己,禁止发布任何虚假、诽谤或贬损的相关材料。
来源:中国新闻社
编辑: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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