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8日,广东省纪委监委的一则通报震动官场:云浮市委原书记卢荣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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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消息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不仅因为涉及一名地级市“一把手”,更在于通报中“主动投案”四字与其特殊履历形成的强烈反差——他曾是广东省审计厅厅长,执掌全省财政资金监督大权长达十六年,是名副其实的“查账专家”。
如今,这位最懂规则的人,却成了规则之下被查处的对象。
卢荣春的仕途轨迹清晰而稳健。自1990年从中山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后,他便进入广东省财政厅,从基层科员做起,逐步晋升至办公室副主任。2005年,他转任省审计厅,此后十六年间,历任办公室主任、绩效审计分局局长、副厅长,直至2018年出任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
在审计系统,他主导建立了全口径审计监督机制,推行大数据动态监控,强调“财政资金流向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他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审计干部要当好“财政资金的守护者”,确保每一笔公款都用在刀刃上。
然而,2021年调任云浮市委书记,成为他职业生涯的转折点,也是风险的起点。从“监督者”转变为“决策者”,卢荣春手握地方发展、项目审批、人事任免等实权。
在他主政期间,云浮经济总量连续跨越千亿台阶,多项指标摆脱全省末位,成绩斐然。但权力越大,风险越高。一个曾对别人账目了如指掌的人,是否也能确保自己的“账本”清清白白?
耐人寻味的是,从被免职到主动投案,仅隔四天。9月24日,广东省委决定免去其云浮市委书记职务,通报中未提“另有任用”,释放出明确信号。四天后,卢荣春选择投案。这一举动看似突然,实则可能是权衡利弊后的理性选择。作为审计系统出身的干部,他深知证据链的严密与调查的不可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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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荣春 资料图
主动投案,既是态度,也是一种“止损”策略。根据《监察法》规定,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者,可依法从宽处理。他比谁都清楚,拖延或对抗只会让代价更高。
但必须明确的是,主动投案不等于“安全着陆”。它只是调查的起点,而非终点。最终如何处理,取决于违纪违法事实的严重程度、涉案金额、是否退赃、是否配合调查等综合因素。历史上不乏高级干部主动投案后被依法判刑的先例,如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虽主动投案,仍因受贿罪获刑七年。可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内行豁免权”。
卢荣春案最令人深思之处,在于“监督者为何失守”。他并非不懂法,而是明知故犯;他并非不识规,而是心存侥幸。这揭示了一个深刻命题:专业能力不能替代党性修养,业务精通不等于廉洁自律。
越是熟悉制度漏洞的人,越可能被诱惑裹挟;越是掌握监督权力的人,越需要被监督。权力一旦脱离制约,再“专业”的头脑也可能走向歧途。
此案也折射出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深化趋势:退休不是终点,免职不是终点,投案也不是终点。无论身处何位,无论手段多隐蔽,只要触碰红线,终将付出代价。卢荣春曾用三十年时间研究如何查账,如今,他自己的“人生账本”正被组织一笔笔清算。
这记警钟,不仅为官员而鸣,也为所有掌握权力者而响:懂规则,更要守规则;查别人,先要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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