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原告王巍与被告元福影业(上海)有限公司因联营合同纠纷相关事宜,将于指定时间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开庭由该院商事审判庭承办,主审人为沙某,案号为(2026)沪0114民初24648号,开庭地点设在司法中心第二十法庭,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15时。本次庭审的推进将直接关联双方联营合作相关权责的厘清,对涉事企业后续的经营合规与合作纠纷处置将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王某 被告/被上诉人元福影业(上海)有限公司 案由联营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2 15:00:00 法院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法庭司法中心第二十法庭 案号(2026)沪0114民初24648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 主审人沙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事主体为元福影业(上海)有限公司,纠纷围绕双方联营合作项目展开,目前公告信息暂未披露涉案具体金额,该诉讼事项排期于2026年11月2日正式开庭,后续庭审进展及裁判结果将直接明确联营合同履约过程中的权责划分,也将为影视行业联营合作类纠纷的处置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元福影业(上海)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刘琼,所属行业为影视节目制作,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6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42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科福路358_368号4幢1层E区JT5919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刘琼60%99.62020-07-13罗利生40%66.42030-04-07
点评分析
本次元福影业作为被告的联营合同纠纷庭审推进,将厘清双方合作权责边界,明确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划分。对这家小型影视制作企业而言,裁判结果既可为其后续经营合规、同类合作纠纷处置提供清晰参照,也能为影视行业联营类纠纷处理积累司法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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