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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钦州市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工作号召,2026年9月29日,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钦城应邀为“山海相约、石榴同心”钦州市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活动作民族团结进步专题授课,分享法院开展民族地区司法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实践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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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上,李钦城分享自己从山村少年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集体共同成长的经历,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紧扣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结合辖区多民族聚居的实际情况,直面当地群众“法律不熟、语言不通、山路难行”三类现实困难,系统介绍“1+1+1+2+2+N”便民司法服务体系,以及办案地点、办案力量、便民服务“三下沉”具体举措,讲解人民法院如何落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林地权属积案、人身损害赔偿、撤销婚姻返还彩礼纠纷等真实办案事例,介绍基层法庭在处理民族地区矛盾纠纷的实际做法,依法办案的同时兼顾当地社情民意,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授课还介绍了“石榴籽”普法的具体开展情况,用本地群众听得懂的方言乡音,依托法治阵地,结合三月三、山歌、采茶等当地传统民俗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各族群众遇事找法、依法维权。同时明确处理矛盾纠纷不搞无原则“和稀泥”,坚持当调则调当判则判,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公正,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化解一起,团结一方”,让各族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进“五个认同”。
李钦城指出,做好民族工作要学会运用“加减乘除”运算,增加共同性、减少差异性,促进民族交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做到“有形、有感、有效”。他强调:公正办事就是最好的民族团结,一碗水端平,依法公平处理每一件纠纷,才能赢得各族群众的信任;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贵在久久为功,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脚下有泥,心中有光,许多工作难以立竿见影,更多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点滴积累,要耐得住平凡,把一件件纠纷办好、把一场场普法做实,在一次又一次下乡当中拉近各族群众距离,润物无声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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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表示,本次授课立足司法职能,分享基层办案经验,帮助参会人员进一步把握民族地区基层治理难点,拓宽了开展民族团结的工作思路。下一步,钦北区法院将持续推进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度融合,做实壮汉双语审判、巡回法庭审判、下乡进村普法等工作,妥善化解各族群众矛盾纠纷,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钦州市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和滨海运河城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图文 | 施成兰
编辑 | 苏冬梅
校对 | 施成兰
初审 | 韦茂宗
二审 | 苏冬梅
三审 | 梁业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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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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