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雪军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相关违法情形,被崇明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该起海事轻微违法事件的处置全要素,是海事部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的具体体现。
本次不予处罚的处置结果不会对王雪军的相关海事从业资质造成负面影响,也不会产生额外的行政处罚记录负担。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王雪军 违法案由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62000179-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309*******6010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15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30 作出处罚机关崇明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本次事件的涉事主体为王雪军,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62000179-1-1,最终处置结果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309*******6010,作出本次免罚决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海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内河)》第15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作出本次处罚决定的机关是崇明海事局,充分体现了海事监管领域对轻微非主观违法情形的容错导向。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雪军成立日期2019年8月24日,法定代表人王雪军,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路庆丰街小食品市场8号。
综合点评
本次崇明海事局针对王雪军涉及的船舶未按规定开展自查或留存自查记录的事项,依据相关免罚规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属于海事领域轻微违法容错处置,未对相关主体产生信用惩戒或经营影响,也为同类合规整改提供了清晰的免罚参照,体现了海事监管柔性化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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