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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9日,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奚玮律师走进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实务前沿问题研学课"课堂,作《从"辩什么"到"怎么辩"——刑法适用疑难问题的辩护检视》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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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伊始,奚玮律师指出,为实现有效辩护,刑辩律师须时时自问三个问题:这个案件要辩什么?怎么辩?辩得怎样?整场授课沿袭这一“辩护三问”主线,以“问题导向+实战案例”的模式,将抽象的辩护方法论转化为可学、可用、可悟的实务经验。
01
从“辩什么”入手,寻找真正的辩点
奚玮律师以“研究控方、找准方向”破题,讲授如何解决“辩什么”。他指出,刑法适用疑难问题的辩护检视,始于读懂控方的思维路径:控方先搭建证据体系认定事实,再完成法律适用,最后评价量刑情节;辩护律师应沿着控方的办案逻辑排查疏漏,尤其在法律适用的关键处锁定真正有价值的辩点,避免平均用力。他将研判工作归纳为六个维度:
其一,研判证据体系,排查有无漏洞。不能只纠结单个证据瑕疵,更要站在宏观视角审查控方是否形成完整闭环的证据链。他以曹某开设赌场存疑不起诉案为例,指出该案抓住“主观明知”“帮助对象”两个待证事实,揭示证据链条断裂,最终取得存疑不起诉的结果。
其二,研判指控逻辑,排查能否自洽。针对控方的三段论推理,审视法律大前提的选择、事实涵摄的过程是否存在硬伤。他结合两则设问——“修改自己所有、自己管理的系统参数,是否该当刑法第286条的‘破坏’”(承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挂靠人员能否成为挪用资金罪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单某某挪用资金案)——讲解如何直击控方逻辑矛盾、拆解法律适用误区。
其三,研判从宽情节,排查有无遗漏。要区分控辩共识情节与争议情节,重点攻坚控方未认定的自首、立功等从宽情节。他以朱某受贿案二审改判认定自首为例,提示律师深挖卷宗之外的客观材料,全力争取法定从宽评价。
其四,研判程序事实,排查有无违法。要区分广义与狭义的程序性辩护,善用程序规则维护当事人权利。他以单某某寻衅滋事案为例,通过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发现合议庭法官中途退庭,以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为由,推动案件发回重审。
其五,研判涉案财物的处理建议,排查有无不当。涉案财物辩护是当前不容忽视的板块,应坚持逐项审查、“先控方后辩方”的证明顺序,要求控方不得“打包举证”,并引导案外人及时提交权属证据。他以尹某某养老诈骗案说明,犯罪数额的辩护可同步撬动涉案财物追缴范围的调整。
其六,研判当事人的辩解意见,排查对辩护的影响。“被告人是律师最好的助手”,辩护独立不等于无视当事人意愿,要充分沟通,核实案件事实、到案经过与立功线索等,尤其警惕“到案经过”记载不全的问题。他以高某、胡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为例,说明二审正是通过核实到案事实,成功认定自首并改判缓刑。
02
从“怎么辩”出发,让辩护观点更有说服力
随后,奚玮律师以“厘清思路、掌握方法”展开,讲授如何解决“怎么辩”。他提出,有效辩护应依托四种核心思维:全面辩护思维、重点辩护思维、客观辩护思维、严谨辩护思维。围绕四种思维,奚玮律师结合多起亲办案件逐一展开:
全面辩护思维强调阶段、内容、观点“三个全面”——刑事辩护已覆盖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审前辩护绝非“泄露底牌”,针对侦查阶段无阅卷权的“盲辩”困境,可循深度会见、审慎调查取证、研判侦查机关定罪思路、善用常识与政策文件等路径破解,其以陈某非法采矿案为例,展示侦查阶段如何提前构建辩护思路。
重点辩护思维主张抓大放小、直击争议焦点,如刘某某交通肇事不诉案抓住事故原因的因果力与责任程度,胡某职务侵占案厘清“超区件”与“无网点件”之别,最终将罪名变更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客观辩护思维要求事理论证与质疑均须客观,如张某某袭警不诉案正视不利事实、细查警情处置程序与攻击行为特征,检察机关最终以妨害公务罪作出相对不起诉。
严谨辩护思维则强调对法律推理逐处推敲,如串通投标罪“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这一结果要件如何证明、王某某徇私枉法案中的罪名辨析。
奚玮律师强调,刑法适用疑难问题往往集中于构成要件解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法律适用的关键处,尤须以严谨、客观的思维反复推敲,既不做无效对抗,也让辩护观点真正具备说服力。
03
从课堂走向实践,在案例中理解刑辩
整场授课层层递进、逻辑严密,从检视控方指控、锁定辩点,到以四种辩护思维搭建辩护路径,完整呈现了刑法适用疑难问题的辩护检视思路。奚玮律师不仅为同学们传授了干货满满的刑辩实操方法,更传递了严谨审慎、精益求精的执业态度。
此次走进中国政法大学,是策略律师事务所持续推动法律实务与法学教育交流的又一次实践。策略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高校课堂、学术研讨与专业交流,在理论与实践之间搭建更为紧密的连接,让法律实践走进课堂,也让法学教育中的思考不断回应法律实务。
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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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玮律师/
策略律师事务所
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管委会副主任,策略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现任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师范大学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安徽汽车产业法律事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会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涉企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新时代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刑民交叉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金融监管与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研究员、长三角地区典型案例评审专家库专家、安徽省法学法律专家库专家、安徽省省级法治人才库专家、安徽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安徽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第九届和第十届安徽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已公开发表法学论文70余篇,出版法学著作6部,主持省部级法学研究项目5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目前担任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办理多起无罪辩护案件,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串通投标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敲诈勒索罪、操纵证券市场罪等。2020年7月荣获盈科首届“百名大律师”称号;获第九届和第十届安徽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称号。无罪辩护的肖某某敲诈勒索不起诉案荣获中律杯“2021年度十大无罪辩护案例”,无罪辩护的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起诉案荣获“2021年度(第七届)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无罪辩护的曹某开设赌场不起诉案荣获中律杯“2022年度十大有效辩护案例”,无罪辩护的蒋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公安机关终止侦查案获中律杯“2024年度十大无罪辩护案例”,成功辩护的“胡某职务侵占案”入选律新社2025年度“商业犯罪领域”标杆案例,"快递行业从业人员职务侵占罪辩护专项法律服务产品"入选第三届法律服务创新产品案例(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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