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于枢这名字可能听着陌生,但要是提到赵孟頫,学书法的应该都知道。他们俩在元代是齐名的,都想着复兴晋唐那种古雅书风。不过鲜于枢这人更豪放,性格也硬气,写出来的字自然就带着那股劲儿。
他是个北方汉子,长得魁梧,胡子多,喝酒后写字那叫一个痛快。有时候跟上司吵起来,直接甩袖子走人,反倒老百姓挺喜欢他,叫他“我鲜于公”。他学书法路子广,楷书学虞世南、褚遂良,行书学二王,草书学张旭、怀素,练的都是扎实功夫。赵孟頫说过,鲜于枢比他写得好,自己追不上,还说别人夸他书法好,那是“无佛处称尊”,意思就是鲜于枢在的时候,自己就不算啥了。
1300年,鲜于枢四十五岁那年,因为有事到了东昌,暂住在村舍里。条件挺简陋,文房四宝都不齐全,毛笔还是临时借来的,号称是“千金应科笔”,结果是个假货,一蘸墨水笔锋就散开了。他就这么凑合着写,换了四五次笔才把这幅《送李愿归盘谷序》写完。
他自己觉得写得不好,还特意写了段话,说“拙恶之讥,所不敢辞”,意思就是别人骂他写得丑,他也不敢辩解。可后人看这幅字,反而觉得笔力扎实,挥洒自如,有种说不出的痛快。纸墨虽然不称心,可他写的时候没憋着,心里那股气打通了,字也就自然流畅起来。
这幅字是个长卷,纸质,高四十八点六厘米,长五百三十三厘米。现在藏在上海博物馆,不过开头少了一百多字,正文是从“夫前呵从者塞途”那里开始的。有意思的是,鲜于枢在卷里混着写楷书、行书、草书,三种字体换来换去,一点儿也不别扭,就像听歌时节奏有快有慢,自然得很。
他写字多用中锋回腕,笔画圆润又有劲,转折的地方干脆利落。有些地方写得紧密端正像楷书,有些地方又放开洒落像草书,整体看着“雄伟跌宕”。比如写到“坐茂树以终日”这句,草书连得特别顺畅,好像能感觉到他在树林里待着,心里舒坦。他熟读韩愈这篇文章,下笔时心里有底,不像现在的人看几秒写一个字,断断续续的。
后来人评价这幅字,说明朝的王稚登和宋珏说它“清森峭劲、风骨棱棱”,近代的狄平子更夸它“能使笔墨而不为笔墨所使”,意思是鲜于枢能驾驭工具,而不是被工具牵着走,这点明清人做不到。这卷东西经过明朝赵宦光、清朝缪日藻、曾燠和狄平子这些藏家的手,来路清楚。
跟赵孟頫一比,鲜于枢的用笔更雄健爽利,赵孟頫则温润含蓄些。但两人路子其实一样,都是回归晋唐传统,只是走法不同。鲜于枢在草书这块尤其突出,元朝没人能比,特别是这幅卷子,把北方人的刚劲和南方人的细腻揉在一起了。
说到底,鲜于枢在村舍里用破笔烂纸,反倒写出了一生中最自然最得意的作品。这提醒我们,真正的好东西,不在于工具多精良,而在于你写的时候是不是全神贯注、心里畅快。这幅字不只是鲜于枢个人水平的顶峰,也是元朝复古运动中“得志”比“得器”更重要的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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