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信息显示,该局于2026年9月28日发布嘉税二稽公告〔2026〕80号送达公告,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常规方式均无法向嘉兴顷溃科技有限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嘉税二稽罚告〔2026〕100号),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文书送达。本次公告披露的处罚告知内容显示,涉案企业存在虚假注册、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走逃失联的涉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拟对其作出5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明确告知企业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的权利。
据本次送达公告附带的行政处罚告知文书内容显示,嘉兴顷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现代服务业企业进行虚假注册,在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走逃失联、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被依法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该企业2026年3月通过线上零见面方式核定月最高开票限额750万元的数电票票种,在2026年3月23日至4月30日期间累计开具35份增值税专用数电发票,价税合计超1000万元,开具名目包含螺纹钢、盘螺等与其注册登记的服务业属性不符的品类,相关发票流向郑州都洽贝商贸有限公司、漯河申应商贸有限公司两家主体,其行为已被认定为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虚开发票行为。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对该企业处以50万元罚款,告知其可在处罚决定作出前提交陈述申辩材料,也可在文书视为送达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行使相关权利的将视同自动放弃。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嘉兴顷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1MAKA58AX5G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中纬大厦1501室-2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文书编号嘉税二稽罚告〔2026〕100号 处罚原因虚假注册后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走逃失联不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35份数电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027571.29元,涉及虚开发票违法行为 拟处罚结果处以罚款500000元 文书公告送达日期2026年9月28日 文书领取地址嘉兴市秀洲区中山西路49号远洋大厦801室 联系咨询电话0573-82770217
天眼查数据显示,嘉兴顷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6年3月23日,法定代表人姚汝刚,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88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中纬大厦1501室-2。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姚汝刚100%882031-03-18-
点评分析
本次税务处罚告知公告对嘉兴顷溃科技有限公司影响重大,其虚开近千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已被查实,拟处50万元高额罚款,后续还将面临补缴税款、被认定为走逃失联虚开主体的严重后果。当前公司已失联,若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将直接触发正式处罚落地,后续企业经营资格、相关责任人都将面临进一步的法律追责,也会被纳入重大税收失信名单,后续完全丧失合规经营空间。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