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质量报道网9月30日日消息 观山湖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以下为通告原文:
重要提示:大米、香米等稻米类的谷物加工品中检出镉不合格时,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无权公布。具体流程要求见食安办函〔2015〕2号文件。
信息公布上传字段限制:
1 抽样编号不能有空格回车等特殊字符。
2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必须按照省份简写填写,如北京、广东等。
3 分类字段必须按照每年计划中的食品大类填写。
4 所有字段均为必填项。
5 所有字段均不能包含问号。 序号 抽样编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备注 390 XBJ26520115702807002 / / 贵阳观山湖金记卤制品店 贵州省贵阳市 荣昌卤鹅 / 2026-07-24 餐饮食品 8 2026.8.28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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