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永辉超市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就大连御锦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一案,法院裁定驳回其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截至公告披露日,大连御锦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一案尚在审查中,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及相关费用,该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今年5月21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仲裁裁决一案,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国仲(2024)第317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经永辉超市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执行。 公告显示,本次仲裁案件中,永辉超市为申请人,涉案金额为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36.3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其他费用。 永辉超市提到, 本次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进展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追溯过往公告发现,文中提到的王健林为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喜双为一方集团实际控制人。 2023年12月8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永辉超市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于2023年8月25日增资扩股前公司的64783333股持股)。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为45.3亿元人民币,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 2024年7月26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签订《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第1.1条的约定,本次转股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共分八期支付(具体为第三至第十期)。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将为剩余转让价款的支付提供担保。 永辉超市称,鉴于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王健林、孙喜双、一方集团亦未承担担保责任,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
来源 中新经纬 经纬科创 编辑 陈欢 审核 卢科霞 郑仲晔
点个 关注
【来源:宁波晚报】
微信搜索关注“九派财经”(微信号:JPCJnews)实时查询金价今日价格走势、油价最新调整消息,获取A股最新动态、企业重大资讯、原创精选等财经快讯。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