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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钦州公安已多次查处、通报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例。但日常巡查中仍发现,部分无人机飞手心存侥幸,对飞行规定不熟悉、不重视,私自操控无人机“任意飞”,触碰安全红线。对此,钦州公安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守住低空安全底线。
钦南
久隆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周某操控无人机违规穿越钦北高铁、钦北线铁路上方管控空域飞行,全程未报备、未审批。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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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岭派出所发现辖区有无人机违规升空,民警立即核查处置,查实违法行为人莫某某未经任何审批报备,擅自操控无人机在铁路沿线管制空域飞行,飞行高度远超管控标准。公安机关依法对莫某某做出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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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
钦州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执勤时,查获姚某某、刘某在未实名登记、未飞行报备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升空飞行。公安机关依法对姚某某、刘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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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
大直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李某某在未办理空域飞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操控小型无人机违规飞行。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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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田派出所查实辖区无人机飞手陆某使用未实名登记的无人机擅自升空飞行,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陆某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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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
龙门派出所查处一起违规飞行案件。经查,违法行为人陈某某操控未实名认证无人机在辖区空域违规飞行。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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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广大飞手,“黑飞”不是小事,违法必将受罚,切勿心存侥幸。如发现违规飞行、违规升放升空物体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转发提醒身边飞友,严守规则,合规飞行、安全起飞,共同守护低空安全防线!
核发:古倍桦
审核 :林雪
编辑:王喆、颜循鑫
图文:各县、区公安局、分局
排版:黄晴
校对:谢绵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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