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倾尽半生积蓄、举家筹措的千万资金,经由法院生效文书确认的合法债权,在甘肃却遭遇一场荒唐的“司法闹剧”。
一桩1.31亿元本金、涉及227套房产的债务执行案,债权人手握多份合法民事调解书,胜诉在手、执行在望,却被甘肃两家地方国企联手阻断执行。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甘肃省三级法院层层护航,用漏洞百出的判决、走过场式的再审程序,帮国企完成“金蝉脱壳”,让普通债权人的毕生积蓄瞬间悬空。
这起引发全网争议的纠纷,撕开了地方保护主义干预司法、国企凌驾法治之上的刺眼口子,也让无数普通人看清:当司法天平向国企倾斜,普通人的合法财产权,竟如此不堪一击。
一、事实清晰的合法债权,为何沦为一纸空文?
本案债权人张陆等人,是甘肃天水普通民众,案涉1.31亿元借款本金,全部是家族多方筹措、倾尽家底的活命钱,维系着一家人的生计与全部资产。
这笔债权绝非私人口头借贷,而是经甘肃天水秦州区法院多份民事调解书依法确认、具备完全法律效力的合法债权,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张陆:经两份法院文书确认,合计享有5000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债权,还款期限、利率标准均由法院明确裁定;
杨小云:法院调解书确认债权本金3000万元,附带明确利息计算标准
3. 张都林:法院调解书确认债权本金5100万元,附带明确利息计算标准;
生效文书叠加,借款本金合计1.31亿元,利息另计,债权合法有效、无可争议。
然而,欠款方甘肃天麟房地产开发集团到期拒不还款。2023年12月,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秦州区法院依规查封天麟公司名下天麟·名城苑227套未售房产,并计划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用以清偿债务。
本该尘埃落定的合法执行,却半路杀出一家地方国企——甘肃公航旅天水名城保护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一纸执行异议之诉,直接叫停全部执行程序,彻底扭转案件走向。
二、国企漏洞百出的抗辩,竟获三级法院全盘支持
公航旅天水名城公司,以案外人身份起诉,主张被查封的227套房产归其所有,有权排除法院强制执行。天水秦州区法院、天水市中院两审均全盘支持其诉求,裁定债权人不得执行涉案房产。
看似严谨的司法判决背后,是公航旅公司全程虚假陈述、事后补证、恶意串通的全套操作,每一项抗辩理由都存在致命漏洞,却被法院全部采信。
1. 所谓“早已合法占有”,纯属自相矛盾的谎言
公航旅公司为满足《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查封前合法占有不动产”的法定要件,谎称2020年就已通过交接手续占有涉案房产,还提交了后期补缴的物业费、水电费凭证,伪装长期占有管理的假象。
但铁的事实直接打脸:在本案审理期间,公航旅公司另案起诉天麟公司,明确诉求就是“交付227套涉案房屋”。
一边在本案声称“2020年已占有房屋、无需交付”,一边另案起诉索要房屋交付,这种自相矛盾的自认,足以证明其从未实际占有房产。更有双方法定代表人微信聊天记录佐证,直至2024年,公航旅方面仍自认房屋“至今未交付”。
如此直白的虚假陈述、核心矛盾证据,两级法院全程视而不见,强行认定其合法占有,完全背离客观事实。
2. 查封一年后突击补款,刻意制造“全款付清”假象
根据最高法明确规定,案外人想要排除强制执行,必须在法院查封前付清全部购房款,这是法定硬性条件、缺一不可。
本案中,债权人2023年12月就已查封涉案房产,彼时公航旅公司并未付清任何尾款。直至2024年12月25日,也就是查封整整一年后、二审审理期间,公航旅才临时向法院账户补交5810万元尾款。
更关键的是,双方法定代表人查封后的聊天记录清晰显示,二人刻意商议“补全协议资料”“完善手续应对查封”,恶意串通、事后造证、规避执行的意图昭然若揭。
如果这种“先查封、后补款、事后造证”的操作可以合法阻断执行,那么全国法院的强制执行制度将彻底形同虚设,所有债务人都能效仿此法逃废债务。
3. 名为买房,实为投资套利,根本不享有物权保护资格
公航旅公司反复标榜自身是为政府拆迁安置购房、具备公益属性,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买受人。但真实交易性质完全相反。
双方签订的并非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项目投资合作协议。7.16亿元款项并非购房款,而是按工程进度拨付的项目投资款;一次性购置887套房产,远超安置需求,且大量房产对外销售套利,所谓“公益安置”纯属说辞。
从法律层面来讲,公航旅公司本质是项目投资方,对天麟公司享有的是普通金钱债权,而非普通购房者的物权期待权。根据债权平等原则,其债权优先级绝对不能凌驾于普通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之上。
4. 多年拒不网签备案,过错完全在自身,无权免责
原审法院以“项目消防、人防工程未验收,无法办理过户”为由,认定公航旅未过户无过错,符合法定保护条件。这一认定更是典型的法律适用错误。
消防未验收仅影响房屋交付使用,完全不影响网签备案、预告登记。公航旅作为配备专业法务团队的省属大型国企,支付数亿元资金后,数年拒不办理任何权属备案手续,本质是明知双方为融资合作关系、无真实购房意图,怠于行使自身权利。
自身过错导致的权属未登记,却被法院认定为“无过错”,彻底背离《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的立法初衷。
三、省高院27天闪电结案,再审程序沦为“走过场”
面对一审、二审的错判,债权人依法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以为高院能够纠错扶正、维护司法公正,没想到迎来的是一场极致的“程序走过场”。
这是一桩涉及1.31亿债权、227套房产、数十份关联证据、多重法律争议的重大复杂案件,正常再审审理必然需要充足的核查、质证、论证时间。
可甘肃高院的审理速度堪称“反常高效”:
6月11日:债权人提交再审申请
6月17日:立案受理
6月30日:召开听证会
7月14日:直接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从立案到结案,全程仅27天。
更离谱的是,短短27天内,高院未调取关键关联卷宗、未核查双方恶意串通的聊天证据、未对突击补款的法律效力进行论证、未核实房屋真实占有状态。全部核心疑点一概不查、全部关键证据一概无视,直接驳回再审申请。
这种跳过事实核查、规避法律论证的闪电式结案,根本不是司法审判,而是为地方国企逃债量身定制的“司法流程”,彻底剥夺了普通债权人的司法救济权,公然违背最高法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司法精神。
四、不止是个案不公,更是对法治与营商环境的践踏
对于债权人而言,这1.31亿是全家几代人的积蓄、是赖以生存的全部根基。一旦债权彻底落空,整个家族将面临资产清零、负债缠身、生活无着的绝境,后果不堪设想。
而透过这起个案,暴露的问题更为严峻:
当地方国企可以通过虚假陈述、恶意串通、事后造证的方式逃避巨额债务;当基层、中院、省高院三级法院层层护航,无视客观事实与法律规定,刻意偏袒国企、牺牲普通民众合法权益;
这意味着地方保护主义已经深度干预司法审判,司法公正、债权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被肆意践踏。
如果国企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依靠司法庇护逃废债务,那么普通民众、民营主体的财产安全如何保障?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又从何谈起?
五、债权人发声:恳请严查枉法裁判,守护司法底线
目前,债权人已依法向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提交民事监督申请,附上全套证据材料,包括多份司法文书、恶意串通聊天记录、房屋网签证明、专家法律意见书等,恳请检察机关启动监督、提请抗诉。
债权人郑重呼吁:
恳请上级监督机关彻查本案,纠正三级法院的错误判决与裁定,严查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司法干预与腐败问题,揭穿公航旅虚假诉讼、恶意逃债的真相,依法恢复强制执行程序。
司法的底线是公平正义,法律不应成为地方国企逃废债务的工具,更不能成为碾压普通民众的利器。没有任何人、任何企业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国企更不能成为法外之地!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案进展,期待法治归位、正义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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