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发现和解决生产经营中潜在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市场销售违法行为,集中公布2026“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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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某汽车维修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6年5月12日,宜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称袁某汽车服务店售卖假冒嘉实多磁护机油。经商标持有人鉴定,该店销售的7桶涉案产品均为侵犯“嘉实多”“Castrol”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000元。
宝塔区临镇镇某煤炭经销店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散煤案
2025年11月6日,延安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延安市质量技术检测研究院对宝塔区临镇镇某煤炭经销店销售的民用散煤(块煤)抽样检验,全硫项目不符合GB 34169-2017标准烟煤2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不合格民用散煤15kg,没收违法所得2080元,罚款2000元。
志丹县惠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入网商户资质审核义务案
2026年5月14日,志丹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后台系统排查入网商户资质时发现,5家餐饮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无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但长期在线售卖凉拌羊杂、凉拌牛肉、凉拌耳片等凉菜,当事人涉嫌未依法履行入网商户资质审核义务。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收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14.20元,处罚款人民币5000.00元。
吴起县某早餐店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2026年4月20日,吴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吴起某早餐店在外卖平台及实体店同步经营中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虾仁)。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减轻处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款2000元,没收无标签虾仁1袋。(记者 张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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