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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绵市监处罚〔2026〕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绵阳市樊小厨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同时存在三项违法违规行为:原料与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不符未变更、食品添加剂实际使用情况与标签内容不符、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绵市监处罚〔2026〕114号 当事人名称绵阳市樊小厨食品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9月23日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警告;没收并销毁不合格食品“麻辣掌中宝”45袋,没收违法所得1880元;处罚款合计330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次案件起源于2026年5月的体系检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后移送立案,经四个多月调查核实确认三项违法事实,最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主要违法事实
绵阳市樊小厨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注册成立,2022年11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主营预制调理肉制品生产销售,此次一共被查实三项违法事实。一是原料与许可范围不符未变更:公司申报的生产工艺流程图仅标注牛肉、羊肉两种原料,但实际生产使用了舌尖、猪肥肠、烫鸭肠、掌中宝、鸡肫等多种原料,未就原料变化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二是食品添加剂实际使用情况与标签不符: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实际添加了麦芽糊精、魔芋粉、单双甘油脂肪酸酯三种未标注的食品添加剂,同时标签额外标注了海藻糖、高粱红两种未实际使用的添加剂,该批次共生产200公斤,货值8000元,违法所得800元。三是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不合格食品:公司2026年5月4日生产的麻辣掌中宝,违规添加了含亚硝酸钠、红曲红、诱惑红的复配水分保持着色剂,其中胭脂红、诱惑红不得在该类产品中使用,经两次抽检均判定为不合格;该批次共生产99袋,货值2673元,违法所得1080元,剩余召回不合格产品45袋存放于公司库房。
调查过程
2026年5月9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绵阳市樊小厨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体系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日收到经开分局食品监管股移送的违法问题线索。经初步核查,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办案机构于5月28日正式立案,8月17日办理延长办案期限30日。
立案后,执法人员先后四次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食品添加剂管理负责人进行询问,围绕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收集固定证据。针对线索提及的藤椒脆舌违规使用添加剂问题,通过调取采购使用记录、委托异地协查、第三方检验核实,确认该产品未实际使用违规添加剂,排除相关违法事实。针对抽检发现的麻辣掌中宝不合格问题,执法人员对召回产品再次抽检核实,确认抽检不合格结论,核实该批次产品生产销售数量与违法所得,确认仅该批次存在违规添加问题。
2026年9月16日,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案件调查审理程序完毕。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针对第一项“原料与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不符,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警告处罚。
针对第二项“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处罚款3000元。
针对第三项“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因当事人已自行销毁未使用的违规添加剂,决定不再没收该原料,没收并销毁不合格麻辣掌中宝45袋、没收违法所得1080元、处罚款30000元。
综合三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作出合并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没收并销毁不合格食品“麻辣掌中宝”45袋,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880元;罚款合计33000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绵阳市樊小厨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法定代表人左发东,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5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4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绵阳市经开区松垭镇一号路18号。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左发东100%150万元人民币2026年12月19日
企业合规点评
本次处罚暴露出我司在食品生产全流程存在多处合规漏洞:生产许可变更意识缺失、食品添加剂台账与标签管理混乱,还出现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的严重问题。本次被罚没合计超3.4万元,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更损害了品牌信誉,后续我司需全面整改生产管理体系,严守食品安全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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