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8 日晚间,联创光电( 600363 )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电子集团 ” )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由于电子集团出现债务危机,导致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有 16.92 亿元(具体金额以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占用资金未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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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经自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及江西联创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签订贸易协议并支付预付款项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关联方付款,预付款项最终流向控股股东。由于控股股东出现债务危机,导致 169,204.22 万元(具体金额以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预付款项未退回,构成控股股东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第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 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子集团占用资金期限将满 1 个月。因此,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停牌一日,复牌后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全力督促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尽快形成资金占用清偿方案,清偿占用的公司资金,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 月修订)》第 9.8.6 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相关情形已完全消除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形已完全消除,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2、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6007 号、证监立案字0252026008 号),因公司及公司实控人伍锐先生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伍锐先生立案,目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具体情况以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为准。公司正在督促相关责任人全力配合证监会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尽快查清事实,跟进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事项,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3、公司将加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收进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因控股股东出现的债务危机外溢导致公司出现银行抽贷、断贷情况,公司出现部分债务逾期、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情形,且大额预付款项在短期内预计难以收回,使公司面临较为严重的阶段性流动性风险。(1)截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金融机构借款及票据逾期本金合计为 143,920.2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26%。(2)截至 2026 年 8 月 4 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累计被申请冻结资金 395,748,710.89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7%;累计实际冻结金额 11,104,149.46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3)截至2026年 9 月 22 日,公司所持子公司厦门华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6.66%股份被冻结,所持子公司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20%股权被冻结;所持参股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股份全部被冻结。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正在通过多种途径拓宽融资渠道,努力筹措偿债资金,并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的偿债方案;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取尽快妥善解除上述银行账户资金的冻结状态;积极应诉,妥善解决公司所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事宜;继续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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