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5岁那年,妻子跟发小跑了,第3天发小的老婆堵到我家
那天下午的太阳很好,晒得阳台上的绿萝叶子都蔫了。我坐在客厅的旧沙发上,盯着茶几上那半包红塔山发呆。烟是方丽上个月买的,她说你少抽点,买包好烟,抽得慢。我当时还笑她,抽好烟就舍得抽了?她说好烟贵,你舍不得抽。那包烟现在还剩七根,我一根都没动。
方丽走了三天了。准确地说,是七十二小时零一上午。她走的那天是礼拜一,我值完夜班回来,客厅里空荡荡的,茶几上压着一张超市购物小票,背面写了五个字:我走了,别找。字是用圆珠笔写的,笔尖把纸面划破了几道口子,看得出写的时候手劲很大。旁边放着她的戒指,就是那枚我们结婚时在百货大楼买的,一千两百块,白金的,圈口有点大,她戴了七年,指节上磨出一层薄薄的茧。
我打了她手机,关机。又打了孙志强的,也关机。我给方丽她妈打电话,老太太在电话那头愣了半天,说方丽没回来啊,是不是你们吵架了?我说没吵架,就是联系不上。老太太说那我给她打电话,回头跟你说。后来就没动静了。我又给孙志强他哥打电话,他哥在广东打工,说好久没联系了,志强那小子从来不主动打电话。我说知道了,就挂了。
孙志强是我的发小,我们俩同年生,他比我大三个月零七天。小时候他家住在我家东边,隔一道土墙,墙头搭着几块碎砖,我经常踩着那几块砖翻过去找他玩。有一回砖头塌了,我摔在他家猪圈边上,蹭了一身猪粪,他笑得在地上打滚,笑完了把他妈刚给他买的新裤子借给我穿。那条裤子是蓝色的,膝盖上绣着两只小鸭子,我穿回去,我妈气得追了我半条街。
我们一块儿上了村小,又一块儿上了镇上的初中。初三那年他爸在工地上摔断了腿,他就没再念了,跟着他舅去县城学装修。我考上了县里的高中,后来又上了个大专,毕业后在城南物流公司找了份调度的活。孙志强一直在县城搞装修,刮大白、贴瓷砖、改水电,什么都会干。我们俩还是常来往,逢年过节在一块喝酒,他结婚的时候我是伴郎,我结婚的时候他是伴郎,村里人都说这俩孩子比亲兄弟还亲。
方丽是超市的收银员,我们结婚那年她二十四,我二十七。她个子不高,圆圆脸,笑起来有酒窝,做事情麻利,嘴巴也甜。我妈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喜欢得不行,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临走塞了个红包,里面装了六百块钱。方丽推了半天才收下,回头跟我说你妈真好。我说那你以后常来,我妈天天给你做好吃的。她说那不行,老来蹭饭多不好意思。后来结了婚,我妈逢人就夸儿媳妇好,说方丽懂事,知道疼人,比儿子强。
婚后我们一直在城里租房子住,换了三个地方,最后这个两居室是前年租的,在老小区六楼,没电梯,阳台朝南,冬天太阳能晒到下午两点。方丽把阳台收拾出来养了几盆绿萝和一盆茉莉,夏天开花的时候满屋子都是香的。我有时候加班回来晚,推开门闻到茉莉花香,就知道方丽还没睡,她在等我。她会从厨房探出头来,说饭在锅里,你自己盛。我去盛饭,她就坐在对面看着我吃,跟我说超市里今天来了个难缠的顾客,非说标价错了,她查了半天系统才把人家说服。我一边吃一边听,有时候嗯一声,有时候不吭声。她就用筷子敲一下我的碗,说你到底听没听?我说听了,那个顾客是不是穿红衣服的?她就笑了,说你根本没听,红衣服是昨天的。
那些日子,想起来好像就在昨天。
方丽走的前半个月,我其实感觉到了一点不对劲。她开始收拾东西,把冬天的棉袄翻出来晒,把不穿的衣服装进袋子放到门口,说要捐了。我问她怎么突然想起来收拾,她说换季了嘛,理一理。又过了几天,她下班回来跟我说超市可能要裁员,她可能得重新找活干。我说没事,实在不行你先歇一阵。她摇摇头,说歇不起,房贷虽然不多,但每个月三千多,加上水电物业,一个人的工资撑不住。我说那我多加点班,你不用担心。她看了我一眼,没说话,转身去厨房做饭了。
那天晚上我加班到十点多回来,她已经睡了。我轻手轻脚洗漱完躺下,她翻了个身,背对着我,肩膀微微缩着。我以为她冷,把被子给她掖了掖,她没动。第二天早上她起得比我早,给我煮了粥,煎了两个鸡蛋,自己没吃。我问她怎么不吃,她说没胃口。我急着上班,没多问,喝完粥就走了。出门的时候她叫住我,说周海涛,你路上慢点。我说知道了。那是她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预兆就像散落一地的珠子,我一颗一颗捡起来,才看清串起来的那根线。
第三天下午,门铃响了。我以为是快递,从沙发上起来的时候膝盖咔嗒响了一声,这两天坐得太久了。我走到门口,从猫眼里往外看了一眼——是个女的,扎着马尾,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低着头站在门边,手里拎着个塑料袋。
我开了门。她抬起头。
周晓燕。孙志强的媳妇。
我跟周晓燕不熟,结婚这些年见过不到十次面。她在一家纺织厂做挡车工,三班倒,孙志强叫她出来吃饭她十回有八回说在上班。她话不多,吃饭的时候坐在孙志强旁边,安安静静地夹菜,别人说话她就听着,偶尔笑一下,嘴角往上一提,马上又放下来。孙志强有时候喝多了会抱怨她,说她一天到晚就知道干活,连件像样的衣服都不买。周晓燕听了也不吭声,低头扒饭。我那时候还觉得她性子闷,跟方丽正好相反。
现在她站在我家门口,脸色发白,嘴唇干得起皮,眼底下的黑眼圈浓得发青。她看着我,没有笑,也没有任何表情。
“周海涛。”她开口,声音哑得厉害,像是好几天没怎么说话,“我能进去坐坐吗?”
我让开身子。她走进来,脚步很轻,那双运动鞋的底几乎磨平了,踩在地板上没什么声响。她在沙发边上站了一下,看了看茶几上的烟灰缸和烟盒,然后坐在了旁边的单人椅上,没坐方丽平时坐的那个位置。
我给她倒了一杯水。她接过去,双手捧着杯子,手指关节粗大,指腹上有几道细细的口子。她喝了一口,放下杯子,抬起头来看着我。
“方丽和孙志强的事,”她说,“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说三天前,方丽留了张条子就走了。
她点点头,好像早就料到我会这么说。
“我是上个月知道的。”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了几下,递给我,“方丽加了我微信。”
我接过手机。屏幕上是一个橘猫头像,那是方丽的微信,我认得。聊天记录不长,十几条。我一条条往下翻,手指有点不听使唤。
第一条是方丽发的:“晓燕姐,我是方丽。”时间是上个月三号。然后是几条语音转文字,方丽说她和孙志强在一起快一年了,去年秋天开始的,她说她很痛苦,对不起我,也对不起周晓燕,但她和孙志强是真心的。最后一条是周晓燕回的,只有一句话:“你们打算怎么办?”方丽没再回。
我把手机还给她。手在抖,控制不住。
“你上个月就知道了?”我问。
“嗯。”
“那你为什么不……”
我说到一半说不下去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闹?为什么忍了这么久?这些话堵在嗓子眼里,一个字也出不来。
周晓燕看着我的眼睛,她的眼白有点浑浊,像几天没睡好。她说:“告诉了又能怎么样?闹开了,你们散了,我们也散了。我想着也许他们自己会断。”
她低下头,看着杯子里的水:“上个月孙志强对我特别好,下班回来买菜做饭,还给我买了件毛衣。结婚九年,他头一回给我买衣服。我以为他回心转意了。”
她说到这里停住了。我听见她的呼吸粗了一下,又压了回去。
“后来呢?”我问。
“后来他就走了。”她抬起头,眼睛干了,没有泪,“前天走的。我下班回来,家里翻得乱七八糟,他的衣服鞋子都不见了,抽屉里那张银行卡也没了。我查了,三万七千四,全取走了。”
三万七千四。我脑子里嗡的一声。方丽从我们存折上取了两万,我前天去银行查过了。两个人加起来五万七千四,够他们在外面活一阵子了。
“你来找我,”我慢慢开口,嗓子涩得厉害,“是想怎么办?”
周晓燕把杯子放在茶几上,杯底磕在玻璃面上,叮的一声。她坐直了身子,看着我说:“我不找他了。”
就四个字,说得平平淡淡,但每个字都像是从石头缝里凿出来的。
“我跟他结婚九年,在厂里上了九年三班倒,攒钱买了那套小房子,房贷还有十二年。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刚结婚那会儿知道疼人,我夜班回来他会给我煮面,冬天我手冷他把我的手揣他怀里。后来就变了,越来越晚回家,越来越没话。我问过他,他说累。我想着可能是日子过疲了,熬一熬就好了。”
她顿了一下,嘴角扯了扯,没扯出笑来:“我熬了三年,熬成这个结果。”
客厅里安静下来。对面楼栋传来炒菜的声音,油锅滋啦一声响,有人在喊孩子吃饭。这些声音穿过纱窗传进来,显得又远又近。
“你呢?”周晓燕问我,“你打算怎么办?”
我说我不知道。脑子很乱,理不出头绪。
她说:“那你先别想,先把日子过下去。”
她站起来,把那杯没喝完的水端到厨房倒了,杯子放回原处。然后她拿起门口的塑料袋,从里面掏出两盒酸奶放在茶几上。
“红枣味的,方丽爱喝。”她说,“你喝了吧。”
我说你拿回去。她摇头:“我不爱喝。”
她走到门口换鞋,我注意到她的鞋带断了一根,打了个死结接上的。她弯腰系鞋带的时候,后颈露出来一截,皮肤上有一道浅褐色的印子,像是晒痕,又像是过敏留下的。
“明天我过来帮你收拾东西。”她系好鞋带站起来,手握着门把手,“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快。”
“你不上班?”
“调了班。”她拉开门,楼道里的声控灯啪地亮了,白光打在她脸上,把那两道黑眼圈照得分明,“反正也睡不着。”
她走了。脚步声一级一级往下,灯灭了又亮,亮了又灭。我站在门口听了很久,直到最后一点声音都消失了,才关上门。
茶几上那两盒酸奶凝了一层水珠,顺着盒壁往下淌。我拿起一盒,翻过来看生产日期,是五天前的。保质期二十一天,还早。我把两盒酸奶放进冰箱,关上门的时候看见冰箱里还有半盒方丽买的草莓,已经发霉了,白色的菌丝爬满了果子。旁边那瓶沙拉酱也过期了,我拿出来扔进垃圾桶,又把她留在冷藏室里的几袋冻虾仁也清了。冰箱一下子空了大半,冷气扑在脸上,凉飕飕的。
那天晚上我没怎么睡。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枕头上有方丽留下的洗发水味,栀子花的,淡淡的,我闻着闻着鼻子就酸了。我把枕头翻了个面,还是那个味道,又翻回来,盯着天花板数羊。隔壁邻居的电视一直响到十二点多,后来安静了,窗外的路灯把树影投在天花板上,风吹一下晃一下。我迷迷糊糊睡着了一会儿,做了个梦,梦见方丽站在厨房里炒菜,背对着我,我喊她,她回过头来,脸上没有五官,一片空白。我吓醒了,一身冷汗。
第二天早上下了雨。不大,毛毛雨,阳台上的绿萝叶子积了一层细细的水珠。我煮了碗白粥,就着榨菜吃了,然后开始收拾东西。打开衣柜的时候,看见方丽的衣服整整齐齐挂在左边,我的挂在右边。她走的时候带走了几件常穿的,剩下的还挂在那里,那件灰色毛衣,那条碎花裙子,还有冬天穿的羽绒服,鼓鼓囊囊地塞在最里面。我伸手摸了摸那件毛衣的袖子,软软的,有点扎手。那是去年她生日我给她买的,在商场看了半天,售货员说这款式年轻人穿好看,我说我媳妇三十多了,售货员说那正合适,显年轻。买回来方丽穿上对着镜子照了半天,说颜色太嫩了吧,我说不嫩,好看。她笑了,说你就知道哄我。
现在那件毛衣还挂在那里,袖口上有个小洞,不知道什么时候勾的,她一直说补,没顾上。
门铃响了。我以为是外卖,开了门是周晓燕。她撑着一把黑伞,裤脚湿了一截,手里拎着两个大号编织袋。她今天穿了一件灰色的旧T恤,领口有点松,锁骨露出来一小截。
“下雨了。”她说,把伞收起来靠在门外墙角,“我从厂里直接过来的,还没回家。”
我让她进来,给她倒了杯热水。她没坐,把编织袋放在地上,走到衣柜前看了一眼。
“方丽的衣服还没收?”她问。
“没动。”
她从袋子里掏出几卷胶带和马克笔,递给我一卷:“你把你的衣服叠好放这边袋子,方丽的放那边,不要的单独放一堆。胶带封口,写上字,回头好分。”
我接过胶带,看着她已经开始动手了。她把方丽的衣服一件件取下来,抖开,叠平,动作利落得像在厂里干活。那件灰色毛衣她拿在手里停了一下,问我:“这个要吗?”
“你看着办。”
她把毛衣叠好,放进方丽的袋子。然后继续取下一件,碎花裙子,羽绒服,围巾,一件件叠得方方正正,码在袋子里。我叠自己的衣服,叠得歪歪扭扭,她就过来教我,把袖子往里折,对折,再对折。她手指粗糙,指甲剪得很短,指腹上有老茧,碰在布料上沙沙响。
“你在服装厂干过?”我问。
“刚结婚那年在镇上的服装厂干过两年。”她说,“后来厂子倒了才去的纺织厂。”
我们叠了一个多小时,把衣柜清空了。方丽的东西装了两个袋子,我的装了一个,不要的装了一个。周晓燕把不要的那个袋子扎紧,说下午她拿去捐了。我点头。
中午我做了西红柿鸡蛋面。周晓燕没推辞,端着碗坐在沙发上吃。她吃面很快,筷子挑起来的面条几乎贴着下巴,呼噜呼噜的,不出声但很利索。我看着她吃,想起方丽吃饭总爱看手机,一顿饭能吃四十分钟,有时候面都坨了还在刷视频。
“下午你收拾书柜和抽屉,”周晓燕放下碗,拿纸巾擦了擦嘴,“我来弄厨房。冰箱里那些过期的东西我帮你清了,调料瓶也看看生产日期。”
我嗯了一声。
她站起来收碗,我拦住她:“我来洗。”
“你歇着。”她端着碗进了厨房,水龙头哗哗响起来。我坐在沙发上,听着厨房里的动静——水流声,碗筷碰撞声,橱柜门开关声。这些声音和方丽在的时候一模一样,但又不太一样。方丽洗碗会哼歌,周晓燕不哼,她安安静静地洗,连水龙头都开得小一些。
下午我收拾书柜的时候,听见厨房里传来瓶瓶罐罐搬动的声音,还有抹布擦台面的摩擦声。过了很久安静了,周晓燕喊我:“周海涛,你过来一下。”
我走过去。厨房台面上整整齐齐摆着两排调料瓶,过期的在左边,没过期的在右边。冰箱冷藏室空了,只剩几瓶啤酒和几个鸡蛋。冷冻室也清了,方丽冻的几袋虾仁和两块猪肉都扔了。
“啤酒你还要吗?”她指着那几瓶雪花问。
“你拿去吧。”
她顿了一下,把那几瓶啤酒拿出来放进一个塑料袋里。“也行,”她说,“楼下小卖部应该收。”
她拎着袋子往门口走的时候,我看见她手背上有一道新的口子,红红的,像是刚才被什么划的。我问她手怎么了,她低头看了一眼,说没事,刚才擦油烟机的时候蹭了一下。
我说你等一下,我去找创可贴。翻了半天在电视柜抽屉里找到半盒,方丽以前备着的。我递给她,她接过去贴上了,说了声谢。
那天她走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天边露出一点淡淡的橙色,是傍晚的余晖照在云层上。她拎着那袋啤酒下楼,背影在楼梯拐角处闪了一下就不见了。我关上门,回到客厅,发现茶几上多了一盒酸奶,红枣味的,插着吸管,旁边压着一张便签纸,是从方丽以前用的便签本上撕下来的。上面写着:明天降温,加件衣服。
字写得方方正正,一笔一划,像是小学生写字。我把便签纸拿起来看了半天,然后贴在冰箱门上。冰箱现在空了,那盒酸奶放在最上层,孤零零的。我拿起来喝了一口,甜得发腻,但咽下去之后嘴里有一点点回甘。
接下来几天,周晓燕每天下午都来。她上早班,下午两点下班,骑电动车过来,帮我收拾东西。我们把书柜清了,抽屉翻了,阳台上的杂物扔了。方丽留下的东西越堆越少,两个编织袋装满了,码在门口,还有一个纸箱装了些零碎,包括那盆绿萝和那盆茉莉。周晓燕说她宿舍阳台可以放,我就让她搬走了。
第四天下午,我们在收拾电视柜的时候翻出来一个铁盒子。盒子是饼干盒改的,上面印着蓝罐曲奇,盖子锈了一圈。我打开,里面是些零碎东西——我和方丽的结婚证,几张大头贴,还有一叠照片。
周晓燕凑过来看了一眼,没说话,继续擦柜子。我翻着那些照片,翻到一张方丽在河边拍的,穿着红裙子,笑得眼睛弯弯的。后面是方丽的字:“2017年夏,河堤。”我翻过去,下一张是我和孙志强在老家门口的合影,两个人都穿着短袖,孙志强搂着我的肩膀,笑得露出一口白牙。后面没有字。
我把照片放回盒子里,盖子扣上。周晓燕回头看了我一眼,说:“这个你留着吧,也是个念想。”
我说不念了。但最后还是把盒子放进了要带走的那堆东西里。
第六天下午,周晓燕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对。她进门没说话,把包往沙发上一扔,坐了下来。我给她倒水,她接过去没喝,捧着杯子发呆。
“怎么了?”我问。
“厂里今天开会,”她说,“下个月要轮岗,我可能要上夜班。”
“夜班不是一直在上吗?”
“不一样,以前是三班倒,一礼拜换一次。现在要改成两班倒,十二个小时,白班夜班轮着来,半个月一换。”
我坐在她对面,不知道怎么接话。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眼睛里有种我没见过的东西,说不上是疲惫还是别的什么。
“我想辞职。”她说。
“辞了干什么?”
“不知道。但我不想再干了。”她放下杯子,手指在杯沿上摩挲,“我在那个厂里干了九年,每天站在机器前面,听着轰隆隆的响声,手上不停地理线头。刚开始还觉得有个稳定工作挺好,后来就麻木了。每天睁开眼就是上班,闭上眼就是下班,中间那十几个小时像被人偷走了一样。”
她说着说着声音低下去,最后几个字几乎听不见。我看着她,忽然想起方丽以前也说过类似的话。方丽在超市站了五年,有时候回来把脚泡在热水里,说站得脚后跟疼,不想干了。我就说再忍忍,等攒够钱你换个轻松点的活。她说好,再忍忍。后来也没换,一直站到走的那天。
“想辞就辞吧。”我说,“先歇一阵,工作慢慢找。”
她看了我一眼,嘴角动了动,没笑出来,但眼睛里那点东西松动了些。她端起水喝了一口,说:“你这边房子月底到期是吧?”
“嗯。”
“你找好地方了吗?”
“看了两个,还没定。一个在城北,离公司近点,就是贵。一个在城东,便宜但远,每天得多坐半小时公交。”
她想了想说:“城北那个吧,贵点就贵点,省下的时间也是钱。你每天加班到那么晚,路上少折腾半小时,能多睡一会儿。”
我没说话。她顿了顿,又说:“我那边房子也要退了,下个月初到期。东西不多,拉一趟就完。”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楼下有人在收废品,喇叭里喊着“收旧冰箱旧电视旧洗衣机”,声音一遍遍重复,从远到近又到远。
“周海涛,”她忽然叫我名字,声音很轻,“你有没有想过,他们俩现在在哪儿?”
我想过。这几天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一直在想。方丽和孙志强会去哪里?孙志强有个表哥在省城搞装修,他以前说过想去那边发展。方丽有个同学在南方打工,前年回来过年的时候说那边工厂多,好找工作。他们会去省城还是南方?住什么样的房子?吃什么样的饭?方丽早上还会煮粥煎鸡蛋吗?孙志强晚上还会喝啤酒看手机吗?
我想了很多遍,想得头疼。但每次想到最后,画面都会模糊,两个人的脸混在一起,变成一团分辨不清的颜色。
“想过,”我说,“想不清楚。”
周晓燕点点头:“我也想不清楚。我以前觉得我很了解他,知道他想什么要什么。现在发现我根本不了解。九年睡在一张床上,他什么时候开始变的,我一点都没察觉。”
她站起来,走到阳台上。阳台外面是隔壁楼的墙,灰色的水泥面,长了几丛野草。她站在栏杆边上,风吹起她后脑勺的碎发。
“我有时候想,”她背对着我说,“是不是我哪里做得不好。我不爱说话,不会打扮,不会撒娇。他以前说过我,说你看看人家老婆,再看看你。我以为他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他是认真的。”
我站起来走到阳台门口。她转过身来,靠着栏杆看着我,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眼圈有点红。
“你没什么不好的。”我说。
她笑了一下,嘴角提起来又放下去:“你不用安慰我。”
“不是安慰。”我说,“孙志强那个人我从小认识,他心野,坐不住,小时候爬树掏鸟窝,掏完就走,从来不管鸟的死活。方丽也是,她跟我结婚的时候说过,她最怕过一成不变的日子。两个人都这样,凑一块儿早晚得出事。”
周晓燕看着我,眼睛里的东西终于松动了,化成一层薄薄的水光。她没让那水光落下来,仰头看了看天,说:“要下雨了。”
那天她走的时候,天果然阴了,乌云从西边压过来,风把楼下的垃圾桶盖子吹得咣当响。她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说:“明天我请了假,去旧货市场看看有没有便宜的床和桌子。你要是有空,帮我搬一下。”
我说好。
她走了之后,我站在阳台上看天。乌云翻涌着,天边偶尔亮一下,闷雷在云层深处滚过。空气里是潮湿的泥土味,混着楼下小吃摊飘上来的油烟味。我忽然想起小时候,也是这样的天气,我和孙志强在河边摸鱼,突然下起暴雨,两个人淋成落汤鸡,跑回家被各自的老娘揪着耳朵骂了一顿。第二天他还是来找我玩,站在墙头喊我名字,我翻过墙去,两个人在泥地里踩水坑,笑得前仰后合。
那些日子,好像离得很近,又好像隔了很远。
第二天下午我请了半天假,骑电动车去旧货市场找周晓燕。市场在城西,露天的大棚子,里面摆满了旧家具旧电器,空气里一股木头和铁锈混在一起的味道。周晓燕站在一个摊位前,正弯腰看一张折叠桌。她今天穿了一件墨绿色的短袖,领口有些松,头发扎得比平时利落,露出耳朵上一对小小的银耳钉。
“这张怎么样?”她看见我,指了指那张桌子,“八十块,能折叠,宿舍放得下。”
我看了看,桌面有几道划痕,但整体还算结实。我蹲下来晃了晃桌腿,不摇。老板在旁边说,实木的,以前是个老师用的,东西好着呢。我说六十。老板说七十。周晓燕看了我一眼,我说六十五,不卖走了。老板摆手说行行行,六十五给你。
周晓燕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布钱包,数了六十五块钱给老板。她数钱的时候手指很快,一张张捋得平平整整。我帮她把桌子搬到电动车上,用绳子绑好。她又去隔壁摊位买了一把旧椅子,二十块。两个人跑了两趟才把东西运回她厂里的宿舍。
宿舍在厂区后面,一栋老式的筒子楼,走廊里堆满了杂物,有煤气灶,有自行车,有纸箱子。周晓燕的宿舍在二楼尽头,一间十几平米的房间,靠窗一张单人床,床板是硬板,铺着蓝白格子的床单。床头有个小柜子,柜子上放着一个相框,里面是她和一个中年女人的合影,应该是她妈。墙角有个旧衣柜,门关不严,用一根绳子绑着。
我们把桌子和椅子搬进去,放在窗户下面。周晓燕擦了擦桌面,把带来的几本书摆上去,又放了一个搪瓷杯和一个笔记本。房间不大,添了这两样东西就显得有点挤了,但她说挺好的,有地方写字就行。
“你还写字?”我问。
她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以前在服装厂的时候学过一点裁剪,后来没干了就放下了。最近又捡起来了,晚上没事就照着书画画样子。”
她翻开那个笔记本给我看,里面画了些衣服的款式图,用铅笔画在横线纸上,线条还不太流畅,但领口袖口的比例看着挺舒服。其中一页画了一件衬衫,领子很别致,旁边用圆珠笔标着尺寸。
“这是给谁画的?”我问。
“没给谁,就是自己瞎琢磨。”她合上本子,“有时候上夜班困得不行,就画两笔提提神。”
我看着她,忽然觉得这个女人和我印象里的不太一样。以前在饭桌上她总是不吭声的那一个,坐在孙志强旁边像一道安静的影子。现在孙志强不在了,她的轮廓反而清楚起来。
那天晚上我请她在厂门口的小饭馆吃了顿饭。点了两个菜,一个青椒肉丝,一个西红柿炒蛋,两碗米饭。她吃得很香,青椒肉丝里的肉挑出来吃了,青椒剩下。我说你不吃青椒?她说嗯,从小就不吃,但炒菜里放了又忍不住要挑肉吃。我说那你跟我一样,我也不吃青椒。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笑了,这次是真的笑了,嘴角提起来没放下去,眼睛弯成两道月牙。
“那以后炒菜不放青椒。”她说。
说完她好像意识到什么,低下头扒了两口饭,耳朵尖红了一下。我没接话,端起碗把最后一口饭吃完。
吃完饭我送她回宿舍。走到楼下的时候,她站住了,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在手里攥了攥。
“周海涛,”她说,“房子我找好了,在城东,一室一厅,租金便宜。你要不要搬过来一起住?”
我愣住了。路灯从头顶照下来,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一直伸到我脚边。
“房租一人一半,”她接着说,语速很快,像是怕自己后悔,“水电也平摊,饭我做,碗你洗。两个人过日子总比一个人省钱,也总比一个人好过。”
她说“过日子”三个字的时候声音轻了一下,好像这个词太重了,说到一半掉在地上。她弯腰把钥匙捡起来似的,其实手里什么都没有。
我看着她。她站在路灯下面,马尾辫歪在一边,墨绿色的短袖领口露出锁骨的线条,手指攥着空空的掌心。她的眼睛很亮,不知道是路灯照的,还是别的什么。
“好。”我说。
她好像没听清,眨了一下眼。
“我说好。”我又说了一遍。
她低下头,把空着的手插进口袋,又拿出来,在裤子上蹭了蹭。然后抬起头来,说:“那你明天把东西拉过来吧,我借了个三轮车。”
那天晚上我回到那个空荡荡的房子,站在阳台上抽了根烟。烟是方丽买的那包红塔山,最后一根。我抽得很慢,一口一口,烟雾在夜风里散开,飘向对面楼栋的灯火。楼下有人在遛狗,小狗跑几步停一下,摇摇尾巴又跑几步。远处高架桥上的车流像一条发光的带子,缓缓流动。
我把烟头掐灭在栏杆上,转身回屋。客厅里那几个编织袋码在墙角,明天就要搬走了。茶几上什么都没有,电视柜空了,书柜也空了,墙上挂过结婚照的地方留着一个浅色的方框,像一块没晒过太阳的皮肤。我伸手摸了摸那个方框,指尖在墙上蹭下一层薄薄的灰。
手机响了一声,是周晓燕发来的微信,就两个字:“晚安。”
我回了一个“安”字。然后把手机揣进口袋,关了灯,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窗外的光透进来,照出家具模糊的轮廓。这个住了七年的房子,明天之后就不再是我的了。
我走进卧室,躺在那张只剩下一个枕头的床上。枕头套还没来得及洗,上面淡淡的栀子花味已经快散尽了。我闭上眼,脑子里闪过很多画面——方丽在厨房炒菜,方丽在阳台浇花,方丽在沙发上刷手机,方丽穿着那件灰色毛衣对着镜子笑。这些画面像旧照片一样一张张翻过去,翻到最后一张,是空的。
我睁开眼,天花板上有路灯投下的树影,风吹一下,晃一下。我想起周晓燕说的话——两个人过日子总比一个人好过。
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很快湿了一小块,不知道是汗,还是别的什么。我没有去擦,就那么埋着,直到睡意慢慢漫上来,把那些画面一个一个盖住。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太阳明晃晃地照着,楼下的梧桐树叶子亮得刺眼。周晓燕上午九点多就来了,骑了一辆三轮车,车斗里铺着旧报纸。她今天穿了件白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额头上冒了一层细汗。
“三轮车是跟楼下修车铺老赵借的,”她一边说一边走进来,“中午得还回去,咱们抓紧。”
我们把编织袋一个个搬到楼下,码在三轮车里。周晓燕捆绳子的时候很熟练,左一道右一道,把几个袋子绑得结结实实。我搬最后一袋的时候,在门口站了一下,回头看了看那个空房子。
客厅里什么都没有了,连窗帘都摘了,阳光直直地照进来,地板上浮着一层细细的灰。厨房的灶台上还留着一块抹布,方丽最后用的那块,折得方方正正放在那里。我走过去把抹布拿起来,攥在手里,然后放进外套口袋里。
关上门的时候,钥匙在锁孔里转了一圈,咔嗒一声。我把钥匙从钥匙环上取下来,放在门口的鞋柜上。那是方丽买的鞋柜,三层,白色,最下面那层她放着拖鞋,第二层放我的运动鞋,最上面那层放着钥匙和零钱。
我下了楼,周晓燕坐在三轮车边上等我,手里拿着两瓶水。她递给我一瓶,我接过来拧开喝了一口。
“走了。”她说。
我跨上电动车,跟在她三轮车后面。她蹬得不快,链条发出轻微的响声,穿过小区门口,拐上大路。阳光照在她后背的白衬衫上,透出里面浅色的内衣轮廓,她自己大概不知道。
我跟在后面,看着她的背影,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她的样子。那是七年前我和方丽的婚礼上,孙志强带着她来的。她穿了一件碎花连衣裙,头发披着,跟在孙志强后面,别人敬酒她就笑一下,不敬酒就安安静静坐着。那天方丽跟我说,孙志强媳妇真文静。我说嗯,不怎么说话。方丽说,跟孙志强一点都不配。我说怎么不配了,一个闹一个静,正好。方丽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现在想起来,方丽那时候也许就已经注意到了什么。她眼睛比我毒,看人比我准。只是我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
三轮车拐进城东那条巷子,在一栋六层小楼前停下来。周晓燕从车上跳下来,擦了擦汗,指着三楼的一扇窗户说:“就那儿,朝南,阳台能看到那边的菜市场。”
我抬头看了看。窗户开着,里面挂着半截浅蓝色的窗帘,被风吹得微微鼓起。那扇窗户很小,但阳光正正地照在上面,亮得有些晃眼。
我们开始搬东西。一趟又一趟,从三轮车到三楼,楼梯很窄,转弯处要侧着身子才能过去。周晓燕搬轻的,我搬重的,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就听见脚步声在楼道里回响。搬到最后一趟的时候,我的后背湿透了,汗顺着脖子往下淌。周晓燕递给我一条毛巾,是她宿舍带来的,洗得发白,但很干净,有一股淡淡的肥皂味。
“擦擦,”她说,“别着凉。”
我擦了汗,跟着她走进那间屋子。一室一厅,不大,客厅摆着那张旧桌子和两把椅子,卧室一张双人床,床垫是旧的但铺得平整,上面罩着一条浅灰色的床单。厨房很小,灶台挨着水池,转个身都费劲。但窗户很大,阳光从阳台照进来,把整个屋子都晒得暖融融的。
周晓燕站在客厅中间,环顾了一圈,然后转头看着我。
“周海涛,”她说,“咱们先把日子过起来。”
我点头。窗外有鸽子扑棱棱飞过,影子从阳台上一掠而过。楼下菜市场的声音隐隐约约传上来——叫卖声,砍价声,还有秤砣磕在铁盘上的当当声。
我走到阳台上,趴着栏杆往下看。巷子里人来人往,有人提着塑料袋,有人骑着三轮车,有人蹲在路边择菜。卖豆腐的推着板车走过,吆喝声拉得长长的:“豆——腐——”尾音拐了个弯,消失在巷子尽头。
周晓燕走过来,站在我旁边。她比我矮一个头,肩膀刚好到我的胳膊肘。风吹过来,把她额前的碎发吹起来,她抬手捋了一下,手指在耳后停了停。
“明天我去厂里递辞职信。”她说。
“嗯。”
“然后去找个工作,超市、饭店都行,先干着。”
“嗯。”
“你呢?”她转过头看我,“物流公司那边,你还干着?”
“干着。”我说,“干了五年了,暂时不想动。”
她点点头,没再说什么。两个人靠在栏杆上,看着楼下的巷子从热闹慢慢安静下来,卖豆腐的走远了,择菜的起身回家了,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黄黄的光照在水泥地上,把水洼照成一面碎镜子。
那天晚上周晓燕做了第一顿饭,在那间小小的厨房里,用新买的锅铲。炒了一个土豆丝,一个番茄蛋汤,米饭是电饭煲煮的,有点干,但她盛饭的时候特意给我多盛了半勺。我们坐在那张旧桌子两边,面对面吃饭。灯光从头顶照下来,把两个人的影子投在桌面上,靠得很近。
她吃饭还是那样,端着碗,筷子挑得高高的,吃得快。我吃得慢,她就等着,把汤碗推到我手边,说喝汤。
吃完饭我洗碗,她站在旁边擦灶台。两个人胳膊偶尔碰到,她就往旁边让一让。我洗好碗递给她,她接过去用干布擦了,放进橱柜里。橱柜是旧木头打的,门关不严,她用一块小纸板塞住门缝,说回头找块磁铁吸上。
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忙活,忽然觉得这个画面很熟悉。好像很久以前就见过,又好像从来没见过。她的动作和方丽不一样,方丽干活风风火火的,碗洗得哗哗响,她安安静静地做,水龙头开小,水流细细的,手背上有浅浅的血管。
“周晓燕。”我叫她。
她回过头。
“谢谢。”
她愣了一下,然后低下头继续擦灶台,声音很轻地说:“谢什么,日子还长着呢。”
是啊,日子还长着呢。窗外的路灯照着巷子,有人推着车走过,车轱辘碾过水洼,溅起细碎的水花。那声音传上来,闷闷的,像什么东西从高处落下,又像什么东西正在开始。
我走到阳台上,点了最后一根烟——从那个家里带出来的最后一根。火光在夜色里明灭,烟雾升起来,被风吹散。我看着远处高架桥上的车灯,那些光点连成一条线,慢慢移动着,从暗到明,从明到暗,循环往复。
我把烟抽完,掐灭在栏杆上。转身回到屋里,周晓燕正坐在桌前翻那个笔记本,铅笔在纸上沙沙地画着。她抬头看了我一眼,没说话,又低下头去。
我在她对面坐下来。灯光把我们两个人拢在一起,影子映在墙上,安安静静的。
日子,就这么过起来了。
(全文完)
感悟语:人生中有些离别像突如其来的暴雨,浇透了毫无防备的心。但雨总会停,路还得走。当被最亲近的人伤害时,我们常常在愤怒与悲伤中迷失方向,却忘了身边或许还有另一个同样受伤的人,愿意递来一把伞。真正的勇气,是看清生活的真相后,仍然选择温柔地对待每一天,对待每一个值得的人。所谓重新开始,不过是把碎了一地的日子一片一片捡起来,拼成新的形状,然后在上面继续往前走。慢一点没关系,疼一点也没关系,重要的是,你终于知道该往哪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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