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度恩施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6〕40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度巴东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常规申报
在全县中小学校、中职、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机构,以及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
(二)定向申报
在巴东县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一线任教,在职在岗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教师(以下简称“乡村中小学教师”)。定向申报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乡村中小学教师可选择定向申报,也可选择常规申报,本年度只能选择一种类别申报。
有师德失范和恩施州人社函〔2026〕40号文件规定不得申报情形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职数控制
(一)实行岗位管理的学校(单位),须严格执行评聘结合原则,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按岗申报。民办学校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二)在乡村学校连续任教满3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受本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定向评审”。
(三)“双肩挑”人员申报,需经当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批,申报时应提供审批手续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异动认定表》,并满足近5年每年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三分之一的要求。
(四)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实行总量控制,评审职数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各乡镇、学校在推荐工作中,应统筹兼顾地域、学段、学科分布,重点向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倾斜。各相关单位推荐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时,须核查参评人员是否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及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并出具加盖公章的审核报告;相关人员免去领导职务满 1 年及以上,方可按一线教师身份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常规评审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5号)文件执行。乡村中小学教师定向评审按照《湖北省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鄂人社职管〔2020〕6号)文件执行。中职教师常规评审按照《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1〕1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二)其他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形(含破格申报、平级转评等),执行《恩施州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补充说明》(详见附件2)。
四、申报、审核程序及相关要求
全县申报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网报要求见附件3)。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4)。
(一)个人网上申报(2026年9月22日—10月19日)。
申报人登录网站(https://hbzcgl.hb12333.com/zcsb/#/)注册账号,根据本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现岗位情况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均需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所在单位审核人及主要负责人签署“真实有效”意见),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推送至用人单位。所有证书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官方网站下载的带防伪码的PDF电子证书);申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材料提交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申报人员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全州职称失信黑名单,按规定记录3年,记录期限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用表见附件4)
(二)用人单位网上审核(10月21日前)。
用人单位登录单位端(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login.html)审核申报材料,按管理权限推送至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执行用人单位审核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学历、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负审核主体责任。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系统导出)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将申报人员材料推送到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环节是推荐单位必经程序,凡推荐(用人)单位未按要求公示的,出现问题实行倒查追责。
(三)材料受理(10月23日前)。
各乡镇、县直单位将通过县级审核复查的申报人员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须与系统申报材料一致)及网报推送人员电子汇总表报县教师发展中心(表样见附件5)。对未经县教育局和人社部门审核复查的申报材料,一律退还。
(四)县市审核(10月30日前)。
县教育局、人社局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审核复查环节工作,审核单位推荐程序、推荐人选参评资格。
(五)州级复审(11月8日前)。
州评委会办公室完成网络资格复审工作。州级资格复审后,县教育局将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纸质材料报送州教育局,同步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师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职称政策和系统操作的学习、宣传、培训。针对常见问题,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采取集中或专场培训的形式灵活组织各种政策宣讲,积极为服务对象做好政策解读、系统操作咨询等工作。同时,注意收集整理申报过程中普遍反映的问题,逐级反馈,不得简单推诿。
(二)严格申报程序。职称申报评审涉及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各类申报人员、审核人员等应将诚信放在首位,把纪律挺在前面,严禁弄虚作假。为提高职称申报的规范化,所有网上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各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职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规定时间节点组织完成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不得擅自调整受理申报时间及评审范围,不得随意放宽审核把关要求和降低评审条件标准,积极做好解释答疑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四)做好信访核查。对各类职称信访事项按程序开展核查。核查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规定时限内逐级核查到位,并将核查时间、核查人员、核查方式、核查过程、结论性意见及处理意见(包括申报人员和审核推荐人员)等内容形成核查报告并附详实佐证材料上报。对在信访核查和处理过程中敷衍塞责、欺上瞒下的,一经查实,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六、相关时间节点
(一)年限计算: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按实足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退休年龄、业绩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教师每人300元,中级教师每人150元,申报初级教师每人6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附件:1.评审条件
2.补充说明
3.网报要求
4.申报用表
5.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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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巴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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