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施陈敏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平潭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情形对应2026版海事违法案由分类,涉事主体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的处罚,该处罚结果已纳入海事行政违法公示范畴,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相关作业信用记录产生直接影响。
本次海事部门公开的处罚信息严格依照行政执法公示相关规定发布,所有处罚要素均经平潭海事局执法核验确认,确保行政相对人相关权益保障的同时,也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合规操作划定了明确警示边界。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施陈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01*******0515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8062000061-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8 作出处罚机关平潭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要素来看,涉事主体施陈敏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501*******0515,对应的违法案由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8062000061-1-2,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本次处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作出处罚的执法机关为平潭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所有国内航行船舶相关责任主体,需严格落实进出港、港外装卸站作业的法定报告义务,主动配合海事监管工作,共同维护海上通航与作业秩序。
事件点评
本次平潭海事局对涉事个人施陈敏作出1200元罚款的处罚,是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的常规行政执法动作。该处罚警示国内航行船舶相关责任人需严格依规履行进出港报告义务,强化航运从业者合规意识,助力辖区海上通航秩序规范,保障海上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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