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9月24日,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芜湖卓辉盛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的多项违规问题,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监管部门核查,芜湖卓辉盛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日常运营及基金管理环节存在六类明确违规行为,覆盖人员配置、办公管理、信息填报、基金运作、内控执行等多个核心维度:
违规类别 具体情形 人员管理不合规 专职人员少于5人,合规风控负责人违规从事投资管理业务 运营管理不独立 与其他公司混同办公 信息披露填报违规 未按规定及时填报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填报的在管基金投资运作情况不准确 基金运作不合规 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运作和信息披露 内控制度执行缺位 未严格执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托管管理不规范 部分未托管私募基金未在基金合同中约定不进行托管,且未明确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等相关事项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2号)第三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九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以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的相关规定。
除已列明的六类违规情形外,安徽证监局同时指出,该机构还存在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将基金财产用于借贷活动的情形。
根据监管要求,芜湖卓辉盛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需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安徽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全面落实各项违规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决定书明确,若该机构对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次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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