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海通恒运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东莞市途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冯某、深圳途锐运输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0月28日9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金融类商事纠纷范畴,相关涉案主体需按照司法程序参与庭审,案件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各方对应的权责划分与权益主张落地。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海通恒运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东莞市途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冯某、深圳途锐运输有限公司 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8 09:3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二法庭(A1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98111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刘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的主体为海通恒运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涉案事由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目前公告披露信息暂未明确涉及具体项目标的金额,案件排期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在张江第二法庭开展庭审,该案属于融资租赁行业常见的商事争议类型,后续庭审进展及判决结果将为相关融资租赁主体的合规经营与风险处置提供可参考的司法实践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海通恒运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桑琳娜,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43人,注册资本136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36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75%1020002017-05-05海通恒信租赁(香港)有限公司25%340002017-05-05
点评分析
本次海通恒运作为原告发起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属于行业常见商事争议。公司依托正规司法途径主张合法权益,是融资租赁企业处置应收风险的常规操作。后续判决结果不仅将明确各方权责,也能为公司后续完善风控体系、优化合规经营流程提供实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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