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史察案,心怀冷暖。
欢迎来到公元前六世纪二十年代,周景王执政后期。此时的周王室已经极度衰微,财政窘困,据说连祭祀器皿都要向诸侯乞讨。
现在是春秋末期,我们熟悉的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等等英雄争霸的时期已成为过去时,诸侯仍然林立,但是兼并之风已经很严重。
当下的主角是晋国和楚国,晋楚打了百年战争,终于在前546年达成弭兵之会,带来了几十年表面上的和平。
很多小国被欺负、被兼并,东南的吴国却悄悄崛起,谁也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小国会成为春秋末期搅动中国格局的最强选手。
公元前522年子产去世,他执政郑国二十余年,一度让夹在两个大国之间的郑国出现复兴的迹象。他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田洫改革。
周朝实行的土地制度叫“井田制”,一块整田被划分为整齐的九块,看起来就像汉字“井”。洫就是水沟,是划分田地的重要设施。子产通过修整水沟系统重新界定贵族封地,牵涉面很广,是动蛋糕的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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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秋那个大激荡的时代,争夺土地的纷争层出不穷,大则爆发战争,小则民间械斗,也有像子产这样搞改革的。通过打官司解决争端的例子很罕见,因为诉讼手段太文明,在秩序混乱的时候文明就意味着没有说服力,更没有约束力。
发生在公元前528年的邢侯雍子争田案给我们带来一个新的视角。
案件的当事人都是贵族,他们为一块田争了很多年,他们可以选择的解决方案很多,却有意无意选择打官司,那么纠纷真的能够得到解决吗?
一,案件由来
事情的起因,说起来并不复杂。
邢侯和雍子,都是晋国的贵族。邢侯的封地是邢邑,雍子的封地是鄐邑,两家封地紧挨着,大致位于今天的河北邢台。
两家发生争执的田产是鄐田,从地名上看事实再清楚不过,鄐地应该属于雍子。其实不然,鄐田≠鄐邑。
鄐田是邢、鄐两邑交接的一块边缘田,或许因为缺少籍册、界标、地图的缘故,经过长时间的开垦翻耕,两块地的边界越来越模糊。
原本井田制能够很好解决地界不明的问题,但这一土地制度运行至今已经名存实亡。
井田制的运行模式很简单,一块良田被分为整齐的九块,外面的八块是私田,分给八户人家种,收成归农户,中间的一块是公田,收成归国家或封主。
当然,农户必须遵守“先公后私”的原则。和平时期大家收成不错,大致能遵守这一原则。一旦战争爆发,百姓食不果腹,种公田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国家又急需公田的收成充实军费和粮食。
井田制的弊端无法弥补,统治者们不得不打破公田与私田之间的界限,将土地无偿分给百姓耕种,根据耕田数量征税。
晋国就是最早实施土地改革的诸侯国之一,但重新分配土地必然导致界限的更新重整,也就很容易发生争端。
民间的争田往往伴随着暴力、仇杀、群体械斗,甚至绵延数代人而不绝,写在族谱上就是血淋淋的历史。国家或者贵族争田比较好办,要么谈判,要么打仗。
邢侯雍子争田一案怪就怪在,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双方既没有谈判,也没有协商,更没有掀桌子干架,好像都在等待晋国朝廷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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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久拖未决?史料没说,我试着从两位当事人的身份出发,探究历史事件的根源。
二、邢侯和雍子
先说雍子,他的身世是个谜,我们只知道他在楚国的时候和父兄闹矛盾,被家人诬陷,楚王又不给他辩解的机会,一气之下他逃到晋国,受到晋悼公的厚遇。
公元前572年,晋国派兵救援被楚国侵略的宋国,两军在彭城附近的靡角之谷遭遇,雍子献计打败楚军,既报答了晋公的知遇之恩,也报了楚王欺凌之辱。
此后四十余年,雍子没有事迹,大概日子过得平平淡淡。
相比之下,邢侯就大有来头,他姓芈,屈氏,名狐庸,一听就知道是楚国的顶级贵族出生。
狐庸的父亲叫屈巫,世人喜欢叫他申公巫臣。这个名字对很多人也是陌生的,但他的妻子却是一个极具传奇色彩的女人,甚至可以说是让当时整个诸侯圈疯狂的女人——夏姬。
夏姬是春秋四大美女之一,她的传奇被《左传》概括为:杀三夫、一君、一子,亡一国、两卿。
她的生活轨迹很复杂,风流韵事很多,今天没办法一一讲述。年轻的时候,因为一场不道德的政变,夏姬被掳到楚国,楚庄王垂涎她的美色,想纳入后宫,被巫臣劝谏;令尹子反也想要她,又被巫臣劝阻。
巫臣说此女不祥,其实心里早已垂涎夏姬的美色,若干年后,他带着夏姬投奔晋国。晋国将邢邑赐给夫妻二人。
子反感受到极大的侮辱,一气之下将巫臣留在楚国的家族屠杀殆尽,巫臣心里埋下血海深仇。
为了报复楚王和子反,巫臣为晋国献上“联吴制楚”之策,亲自出使吴国,传授吴国车战战法,还让儿子狐庸担任吴国的外交官,帮助吴国迅速崛起,成为楚国的一大劲敌。
当时有一个奇特的现象,楚国长期被晋国、吴国压制,给敌人出谋划策的都是楚国人,巫臣、狐庸、雍子都是,还有后来的伍子胥,由此还留下一个成语“楚材晋用”。
回到正题,依靠军功,巫臣和雍子在晋国都获得了封地和爵位。随着战争的结束,他们面临一个尴尬的局面: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他们这些外来户的生存空间面临被蚕食的危机。
此时的晋国看起来很强大,内部的权力却被韩、赵、魏、智、范、中行氏六大家族把持,六卿之间互相联姻、勾连,形成一个封闭的贵族网络。
邢侯和雍子既不是晋国旧族,也不是六卿姻亲,他们唯一的依靠——晋国国君——正在被六卿一步步架空。
这种情况下,他们比谁都更需要一块完整、安全的封地来安身立命。土地不仅是财富,更是政治生存的基石。于是,那块夹在邢邑和鄐邑的田产,就成了必须争到手的东西。
六卿坐山观虎斗,争田案闹得越凶、拉扯的时间越久,他们获益更大,两家要么找靠山由此成为六卿的附庸,要么身败名裂土地被六卿瓜分。
三、叔鱼
当时,晋国的执政官是韩宣子,负责审理争田案的是理官(最高司法官)士景伯。
就在案件审理的节骨眼上,士景伯突然被韩宣子派去出使楚国,这件事很蹊跷,为什么出使国外的最高司法官?
这件事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是,当时的司法体系并不完善,理官更像是兼职,不仅要审案子,还要处理其他正事。另一种解释是,韩宣子故意把士景伯支出国。
代替士景伯的人叫羊舌鲋,字叔鱼,出自晋国旧贵族羊舌氏。他有一个出名的哥哥羊舌肸,字叔向,在当时和郑国的子产、齐国的晏婴齐名。
然而,叔鱼其实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不仅不懂法律,而且性情暴虐,既贪又腐。
韩宣子的目的太明显了,把案件搅浑,搅得越混越好。而他的动机更是阴险,那就是敲打羊舌氏。
在六卿眼中,邢侯雍子这些外来户只是小棋子,晋国政坛举足轻重的角色是以羊舌氏为代表的旧贵族。
二十几年前,晋国爆发一场叛乱,显赫一时的栾氏覆灭,羊舌氏也被牵连,六卿正是借此开始把持晋国军政大权。
此番把羊舌氏牵涉进争田案,既可以削弱外来户,还可以打压旧贵族,而且成本几乎为零,韩宣子的算盘打得真精细。
叔鱼的法律素养几乎为零,但好在基本查清了案件事实,争议的田地原本归属于邢侯,雍子是过错方。
眼看就要下判决,老迈的雍子不甘失败,使出一个又黑又昏的招数: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叔鱼。
严格来说,这都不算性贿赂,而是直接将主审法官变成必须回避的人。叔鱼白捡一个老婆,却没有回避,反而扭曲事实直接判邢侯败诉。
如此判决,别说没理了,就连脸都没了。于是在一次朝会之上,邢侯当着国君、六卿和大小贵族的面,直接将叔鱼和雍子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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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叔向
面对突如其来的凶杀现场,韩宣子既惊又喜。
惊的是,向来沉默低调的邢侯竟然会为了区区一块边缘田葬送自己和家族的富贵。
喜的是,案件的走向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有利于六卿。首先,他可以借着雍子的死亡收回鄐邑;其次,邢侯当朝杀人,他的封邑恐怕也保不住了;最后,还可以抓住叔鱼受贿的把柄拿捏羊舌氏。
到此为止,韩宣子还觉得不够,他又使出一个毒招:让叔鱼的哥哥叔向来主审案件。
对于叔向来说,这简直是天降雷火,因为除了弟弟叔鱼,邢侯还是自己的小舅子,他的妻子正是申公巫臣的女儿。
叔向看似可以选择回避,但实际上没有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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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产的归属已经无关紧要,关键是如何给这起事件定性。案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民事纠纷变成刑事案件,处理刑事案件的方法有两种:政治和法律。
如果使用政治方式,主导者是国君,背后由韩宣子为代表的六卿操刀,具体手段有很多种,但无论如何都会牵连甚广。不仅仅当事人,他的家族、家臣、仆从都会被牵连。
叔鱼硬生生把自己从法官作成当事人,罪责最大,如果政治清算,羊舌氏恐怕将面临灭顶之灾。
如果使用法律方式,处理的方式、裁判的结果、惩罚的尺度相对确定一点,牵涉面也就相对小一点。
不管是自愿还是被迫,叔向拿到了这个烫手山芋。他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有自己的理念。他推崇礼治教化,当年子产铸刑鼎,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正是他。
案件的审理并不难,即便我们没有学习过法制史,凭借一般的人伦常识,也能猜出个七八分。
邢侯虽事出有因,但身犯两条人命,而且是当朝杀人,罪无可恕,理应处死。至于雍子和叔鱼,一个贿赂,一个受贿,都有过错但罪不至死,既然已经死了,就没有追究责任的必要。
熟谙为官之道的叔向没有着急下判决,他明白韩宣子要的不是他的结论,而是他的说法。
叔向可以像我们上一期所讲的“子产闻哭”那样,用敏锐的观察、缜密的分析和专业的术语,写出一篇精彩的判决书,让晋国上下都满意。
但再精彩的说理也是主观的,难免会流露出法官的个人观念,这些观念哪怕被严密而高超的逻辑包裹,也逃脱不了反对者捕风捉影的攻讦。
聪明的叔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引经据典。
在那个时代,无论思想界、文学界还是政坛,也无论儒家、道家还是法家,大家惯用的论述手法叫“借圣人之口”。开口闭口圣人云,哪怕夹带私货,别人也不好说你错。
叔向找到的经典是《尚书》中的《夏书》,其中有一条写道:“昏、墨、贼,杀”。据说这是皋陶制定的刑罚。
雍子明知理亏而行贿作恶,是昏。叔鱼贪腐败坏官纪,是墨。邢侯肆无忌惮杀人,是贼。
叔向不用任何的主观解释,将三个人的罪行定格在一条“法条”上。当时没有系统又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定,三代之前圣人口中的训令,都有可能成为判案断狱的法律渊源。
三人的罪罚都是杀。邢侯逃脱不了死刑的结果,雍子、叔鱼被陈尸示众。
这里有一点让人难以理解,雍子和叔鱼都是贵族,周朝已经形成“刑不上大夫”的制度,虽然实际上仍有大夫受刑,但贵族的人格和尊严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陈尸示众,这是极具侮辱性的刑罚,只有犯下十恶大罪的贵族才有可能被国君处以此等刑辱。
叔向之所以这么做,一般认为有两种解释:其一,严格执行“昏、墨、贼,杀”的规定,雍子和叔鱼的死并非刑罚所致,只有戮尸于市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其二,此案影响相当恶劣,需要警示贵族官僚和百姓,遏制鬻狱、行贿之风。
我觉得还有另一种解释:韩宣子眼见叔向使用如此平稳的方式审理案件,没有掀起一点波澜,便下令将雍子和叔鱼戮尸,既羞辱罪犯的人格,又能借机打击几大贵族,将他们一点点蚕食、吞没。
五、结局
叔向保住了自己的高风亮节,也保住了羊舌氏。邢侯和雍子两家则永远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然后,羊舌氏家族的命运彷佛在公元前528年已经被定格了。十四年后,叔向的儿子食我,在晋国另一大贵族祁氏的“换妻”事件中莫名其妙被处死。祁氏、羊舌氏这两大晋国贵族势力,被六卿联合瓜分,我们熟悉的“三家分晋”历史进程已经势不可挡。
致敬
文章的最后,我想致敬同时代的一位妇女,她没有留下名字,史书只称她为“莒国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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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君杀害她的丈夫,她孤独度日,静待时机。当齐军兵临莒国,久攻不下的时候,她将绳索垂下城头,助齐兵夜登城墙,一声鼓噪便震慑守军,逼得莒君仓皇出逃。
有人认为莒国妇人为了一人之私仇而不顾祖国的安危,此举形同叛国,更不合乎礼教。我们不应该站在道德的高地看待那个时代,她的行动源于丧夫之痛,复仇是她最本能的反应,对她而言忠君爱国只是一个宽泛的符号,只有复仇才是她人生的印记。
同样的,从楚国投奔晋国的巫臣、狐庸、雍子等人,与其苛责他们,不如说他们掌握自己的命运,不愿被践踏、被驱使,走出的每一步都是难能可贵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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