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椅上的羽毛
![]()
萨凡纳的八月总裹着化不开的潮热,木兰花的香气混着柏油路被晒软的沥青味,飘在查佩尔广场公交站的上空。福雷斯·甘坐在刷着奶绿色漆的长椅上,浆洗得发白的格子衬衫扣到最上面一颗扣子,一双沾着点红土的旧网球鞋规规矩矩并在脚边,膝头放着个磨毛了边的巧克力盒。他看着一片被风卷着打旋的白羽毛从梧桐树梢飘下来,落过等车老太太的帽檐,擦过穿工装的男人的自行车轮,最后轻轻停在他沾了点草屑的鞋尖上。他弯腰把羽毛捡起来,翻开夹在那本卷了边的《好奇的乔治》里,抬头冲旁边坐的黑人老太太露出个有点憨的笑:“你好,我叫福雷斯·甘。要吃巧克力吗?我妈妈常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
老太太捏着手里的公交票,礼貌性地点点头,没接话。她见多了在车站拉着陌生人唠嗑的南方人,可眼前这个男人眼神干净得像阿拉巴马州夏天的山溪水,说起话来语速慢腾腾的,带着点拖长的尾音,倒不像是什么坏人。阿甘没在意她的疏离,指尖摸着巧克力盒凹凸的纹路,目光落在街对面悬铃木晃荡的影子上,那些沉在岁月里的日子,就顺着风飘到了眼前。
他最早的记忆是腿上那副沉重的铁支架。医生说他的背弯得像个老问号,不戴支架这辈子都走不了路。那年他智商测出来只有75,公立学校的校长摊着手对他妈妈说,太太,州里规定智商80以上才能上正常学校,您这孩子,得去特殊学校。他妈妈是个穿碎花布裙子永远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女人,那天她把家里的房子租给路过的旅客住,给校长做了最拿手的桃子派,最后到底是让他背上了书包,和别的正常孩子一起坐进了教室。妈妈总摸着他的头说,福雷斯,你和别人没有任何不一样,别让别人说他们比你强,做傻事的才是傻瓜。
![]()
可学校里的孩子总爱追着他扔石头,喊他“笨蛋阿甘”。他戴着支架一瘸一拐地跑,铁架子磨得脚踝流血,也跑不过那些骑着自行车追在后面起哄的男孩。直到他第一次在校车上遇见珍妮。那天车上的座位都被占满了,别的孩子都把书包放在旁边的空位上,冲他做鬼脸,只有坐在最后一排的小姑娘,把自己的碎花裙子往旁边挪了挪,露出个空位置,抬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你要是愿意,可以坐这儿。”
那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眼睛,比他在阿拉巴马见过的所有星空都亮。珍妮的爸爸是个酒鬼,总在喝醉了之后追着她和她的姐姐打,她总在天黑之后跑到阿甘家的玉米地里躲着,抱着膝盖坐在高高的玉米秆中间,看着天上的星星说,福雷斯,我想变成一只鸟,飞得远远的,飞到没有痛苦的地方去。阿甘就坐在她旁边,把妈妈给的糖块塞到她手里,认真地说,那我陪你一起跑,等你飞的时候,我就在地上追着你。
第一次跑起来是个灰蒙蒙的下午,三个男孩攥着石头堵在放学的路上,喊着“笨蛋,站住”,石头擦着他的耳朵飞过去,砸在他身后的土路上扬起一阵灰。珍妮站在路边,攥着书包带冲他喊:“福雷斯,跑!快跑!”他戴着沉重的支架拼命往前迈步子,铁架子的螺丝在剧烈的晃动里“咔哒”一声崩开了,那些箍在他腿上好几年的金属零件稀里哗啦掉在土路上,他忽然发现自己的腿轻得像长了翅膀,风从他耳边呼呼吹过,那些追在后面的叫骂声越来越远,他跑过路边的野蔷薇丛,跑过翻着金色麦浪的农田,跑过镇子上挂着星条旗的邮局,第一次知道,原来跑起来的时候,所有的欺负和疼痛都追不上他。
从那以后他去哪都跑。跑着去给妈妈买东西,跑着上下学,跑着穿过镇子上的每一条小路。中学那年,他又被一群追着他扔石头的男孩撵得慌不择路,直接冲开了橄榄球场的围栏,穿着格子衬衫和破球鞋,在一群戴着头盔的球员中间跑得飞快,把抱着球跑的主力队员甩出去整整二十码。站在场边的布莱恩特教练叼着哨子看傻了,手里的战术板“啪”地掉在地上,喊着:“那小子是谁!把他给我拉进队里!”他就这么跑进了大学。他不知道什么复杂的战术,教练只跟他说,拿到球就跑,别停下。他就抱着球在球场上疯跑,把对手远远甩在身后,一场球拿了好几个达阵,成了全阿拉巴马都知道的橄榄球明星。后来他和队友们一起去了白宫,肯尼迪总统握着他的手问他想不想成为全美最佳阵容的队员,他摸着肚子老老实实说,我想尿尿。满屋子的人都笑了,总统也笑,拍着他的肩膀说,那快去,孩子。他真的转身就往卫生间跑,觉得白宫的马桶和家里的也没什么不一样,就是水更凉一点。
大学毕业那天,他穿着学士服站在台上,还没反应过来手里的证书是怎么回事,就被征兵的军官拍了肩膀,问他愿不愿意为国家效力。他点点头说,好啊。就这么坐上去往越南的运兵船。船上他遇见了布巴。那个嘴唇厚厚的黑人男孩,家在路易斯安那州的海湾边,祖祖辈辈都是捕虾的,一张嘴全是和虾有关的事:“阿甘,你知道吗,虾可以煮着吃,烤着吃,做虾汉堡,虾浓汤,铁板虾,等仗打完了,我要买条最大的捕虾船,当船长,你当大副,我们捕上来的虾能堆得像山一样高,赚了钱对半分。”阿甘点点头,把布巴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在心里,他觉得布巴是他除了妈妈和珍妮之外,最好的朋友。他们的排长是邓·泰勒上尉,那个出身军人世家的男人,祖上每一代人都死在战场上,他总说自己的宿命就是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可阿甘觉得上尉一点都不可怕,他会在雨林里巡逻的时候提醒大家把水壶盖拧紧,会在新兵想家的时候给他们发家里寄来的巧克力。
越南的雨林总下着没完没了的雨,雨点子砸在芭蕉叶上噼里啪啦响,齐脚踝的烂泥里藏着蚂蟥和地雷。他们排遭伏击那天,雨下得像天漏了个窟窿,子弹擦着耳朵飞,爆炸声震得人耳朵嗡嗡响。邓上尉在对讲机里喊着“撤退!快撤!”,阿甘想起珍妮跟他说的,打不过就跑。他撒开腿就往雨林外面跑,跑出去老远才发现布巴没跟上来,又转身往回跑。他把受伤的战友一个一个往安全的地方背,背到第四个的时候,看见邓上尉躺在弹坑里,腿被炸得血肉模糊,他扛起上尉就往外面跑,最后在一棵倒了的芭蕉树旁边找到了布巴,布巴的胸口流着血,躺在他怀里,气若游丝地说:“阿甘,我想回家捕虾……”话没说完,手就垂了下去。
![]()
他因为救了战友成了战斗英雄,又一次进了白宫。约翰逊总统把荣誉勋章别在他胸口,笑着问他伤在哪了,他老老实实说,在屁股上。总统逗他,那能不能让我看看伤疤?他真的当场就要解裤子,周围的记者哄的一声笑开了,闪光灯闪成一片。那天他从白宫出来,晃悠到五角大楼门口的和平集会上,台上的歌手正抱着吉他唱反战的歌,台下挤着几万留着长头发、穿着花衬衫的年轻人,举着“要和平不要战争”的牌子。他被人群挤着推到台上,主持人把话筒递给他,问他,年轻人,你从越南回来,有什么话想对大家说?他握着话筒,看着台下密密麻麻的人,刚要开口,就听见人群里有个熟悉的声音喊他的名字:“福雷斯!福雷斯·甘!”是珍妮。她穿着白色的长裙,留着长长的卷发,站在台下的水池里,笑着冲他挥手。他不管手里还拿着话筒,转身就往台下跑,趟过齐腰深的水池,跑过去一把抱住珍妮。周围的人都在吹口哨鼓掌,他抱着珍妮,觉得怀里的人轻得像一片羽毛,他有好多话想跟她说,想告诉她布巴死了,告诉她邓上尉截肢了,告诉她他攒了好多钱,等买了捕虾船就带她一起去海上。可珍妮只是陪他走了一段路,跟他说她现在跟着反战团体到处走,要去追求自由,天没亮的时候,她就坐上了去伯克利的大巴,又一次从他身边走了。
他后来因为伤在医院养着,闲来无事就打乒乓球,打着打着就打出了名堂,进了美国乒乓球队,隔着一张球台和中国的运动员打球,报纸上都说他是“乒乓外交”的功臣,他也不懂什么外交,只觉得对面的中国人球打得很好,笑起来很和善。再后来他跟着球队去了白宫见尼克松总统,晚上住水门饭店,他看见对面楼里有几个人打着手电筒在翻东西,以为是保险丝断了,就老老实实给安保打了电话,说你们快去看看,那边有人摸黑找东西呢,别摔着。谁知道那就是后来轰动全美的水门事件,他又一次稀里糊涂地被写进了历史。
他退役的时候,军队给了他两万多块的退役金。他揣着钱直接去了路易斯安那的拉巴特湾,用所有的钱买了一条旧捕虾船,给船起名叫“珍妮号”。所有人都笑他,说那个傻子买了条破船,还想当船长,简直是做梦。邓上尉听说了他的事,特意从医院跑过来找他,坐在轮椅上,留着乱糟糟的胡子,对着他吼:“你个傻子!我当初还不如死在战场上!现在成了个没腿的废人!你说你要捕虾?好啊,我给你当大副,要是你捕不到虾,我就把你扔到海里喂鱼!”他们真的开着“珍妮号”出海了。可出海好久,捞上来的不是破靴子就是旧易拉罐,连虾的影子都见不着。直到那天,海湾上刮起了卡门飓风,别的捕虾船都躲在港里不敢出去,邓上尉坐在桅杆下面,对着狂风暴雨喊:“来啊!你有种就把这条船打沉!我不怕你!”阿甘紧紧把着舵,在浪里颠了整整一夜。等风停了的时候,整个海湾的捕虾船都被飓风打沉了,只有他们的“珍妮号”还飘在海面上,一网下去,捞上来的虾满得都要从网里溢出来。
他真的成了捕虾公司的老板,成立了布巴·甘捕虾公司,把一半的股份直接给了布巴的妈妈。那个一辈子在白人家里当厨娘的黑人老太太,接到股权书的时候坐在厨房的地板上哭,说她再也不用给别人煮虾了。后来邓上尉帮他买了苹果公司的股票,他成了亿万富翁,可他觉得钱够花就行,把公司的钱捐给了教堂和镇上的医院,自己回到阿拉巴马的老家,给人免费修剪草坪,每天推着割草机在草地上来来回回走,觉得比当富翁舒服多了。那些年他见过好多名人:住他家客房的年轻小伙子跟着他戴支架的姿势学了扭屁股的舞步,后来成了风靡全球的猫王;他在电视台遇见约翰·列侬,说起在中国见到的平和日子,列侬 later 写出了唱遍世界的《想象》。可他从来没觉得这些有什么了不起,他只想着珍妮,不知道她现在在哪,有没有吃饱,有没有人欺负她。妈妈走的时候,握着他的手说,福雷斯,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是我们注定要走的路,我走了之后,你要好好过自己的日子。他把妈妈葬在院子里的橡树下,每天割完草就坐在树底下,看着通往镇子的路,盼着珍妮能回来。
珍妮是在一个春天的傍晚回来的。她穿着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头发剪短了,站在他家的篱笆外面,看着他院子里开得热热闹闹的蔷薇花,像很多年前在校车上第一次见他的时候那样笑。他高兴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给她摘最新鲜的草莓,给她做妈妈教他的炸鱼,陪她在橡树下散步,给她看他打乒乓球赢的奖牌,看“珍妮号”的照片。他们一起过了好一段安稳日子,他以为珍妮再也不会走了。直到那天晚上,月亮特别圆,风里飘着茉莉的香气,珍妮走到他的房间里,躺在他身边,抱着他,眼泪滴在他的手背上,说,福雷斯,我好爱你。他醒过来的时候,天刚蒙蒙亮,身边的位置是空的,珍妮的行李箱不见了,桌子上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对不起,福雷斯”。他穿着睡衣坐在门口的长椅上,从早上坐到太阳升到头顶,院子里的鸟叫得叽叽喳喳,他忽然站起来,穿着那双旧跑鞋,就往路的尽头跑。
他一开始只是想跑到镇子口,跑到了镇子口又想跑到县界,跑到了县界又想跑到海边。他从阿拉巴马跑到东海岸,又从东海岸跑到西海岸,胡子长了就刮一刮,鞋子跑破了就换一双,有记者追着问他,你为什么要跑?是为了和平吗?是为了女权吗?是为了环保吗?他都只是摇摇头,说,我就是想跑。他这一跑就跑了三年两个月十四天十六个小时,身后跟着好多人,说他是精神领袖,说他跑出来了人生的意义。直到那天他跑到沙漠里,看着前面漫无边际的公路,忽然停下脚步,对着身后跟着他的一大群人说,我累了,我想回家。他转身往回走的时候,收到了珍妮的信。信是从萨凡纳寄来的,珍妮在信里说,福雷斯,我想见你,如果你能来的话。他就这么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长途车,到了萨凡纳,坐在这个公交站的长椅上,给每一个等车的人讲他的故事。
“所以,我现在就是要去找珍妮。”阿甘把最后一块巧克力递给旁边听得入神的老太太,指了指前面的路口,“她就在那边的公寓里住。”老太太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栋红砖公寓,笑着说:“孩子,你不用坐车,从这边走过去,五分钟就到了。”阿甘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个恍然大悟的笑,把书夹在胳膊底下,抱着巧克力盒就往那边跑。他敲开珍妮家门的时候,珍妮站在门口,比上次见的时候瘦了好多,头发里有了白丝。房间里有个小男孩,正坐在地板上拼积木,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睛和他小时候一模一样。“这是我的儿子?”阿甘看着那个小男孩,声音有点发颤,他第一反应是这孩子会不会和他一样,智商不高,会不会在学校被人欺负。珍妮摸着他的胳膊,轻声说:“他是你的儿子,福雷斯,他很聪明,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孩子。”小男孩跑过来,拉着他的手给他看自己拼的火箭,说叔叔你好,我叫福雷斯。阿甘蹲下来,抱着小小的孩子,眼泪掉在孩子柔软的头发上。
珍妮说她得了一种治不好的病,医生说没有多少时间了。阿甘没说话,第二天就带着珍妮和小福雷斯回了阿拉巴马的老家。他给珍妮在向阳的房间摆上她最喜欢的蔷薇花,每天早上给她煮热牛奶,下午陪她在橡树下散步,给她讲他跑过的路,讲他在海上遇见的海豚,讲他在中国看见的长城。小福雷斯就在旁边的草地上追蝴蝶,笑声飘得老远。他们办了一场简单的婚礼,就在院子里的橡树下,邓上尉也来了,他装了新的假肢,带着未婚妻,笑着对阿甘举了举酒杯,说,兄弟,我当年就知道你能成。那段日子是阿甘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阳光总是很好,院子里的花总开着,他爱的人都在身边。可珍妮还是走了,在一个星期六的早上,她躺在靠窗的躺椅上,盖着他织的毯子,安静得像睡着了。他把珍妮葬在院子里的橡树下,就葬在妈妈旁边,他坐在树底下,跟她说了好久的话,说小福雷斯考了第一名,说“珍妮号”又捕了好多虾,说他昨天看见一只鸟,停在篱笆上叫了好久,是不是她回来看他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小福雷斯就到了上学的年纪。开学那天,阿甘给儿子背上新书包,把他送上校车,就像很多年前他妈妈送他上学的时候一样。小福雷斯坐在车窗边冲他挥手,说爸爸,我放学就回来。他站在路边,看着校车慢慢开远,直到看不见影子了,才转身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就是他当年攥着珍妮的信,跟一拨又一拨等车的陌生人讲了一下午故事的那把长椅。椅面的木板被亚拉巴马的太阳晒了几十年,木纹里浸着松脂的香气,边缘磨得发亮,坐上去温温的,像妈妈当年揉他头发的手掌。风卷着路边的木棉花瓣飘过来,落在他沾了点草屑的工装裤上,他捡起来捏在手里,软乎乎的,像珍妮当年别在他领口的那朵野蔷薇。
他的脚边放着一个磨白了的帆布包,里面装着半盒给小福雷斯留的巧克力,是他早上特意去镇上的老糖果店买的,奶油味的,是珍妮以前最爱吃的那种。他记得妈妈以前总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以前他不太懂这句话,总觉得巧克力不管什么味道,甜的苦的,吃到嘴里都是实实在在的,就像他跑过的路,踩过的泥,见过的人,都是真的。可现在他坐在这把长椅上,风一吹,那些攒了一辈子的事儿就像开了闸的河水,慢悠悠地从脑子里淌出来。
最先冒出来的是脚撑的重量。他还记得小时候第一次戴那个铁架子,冰凉的铁箍卡在腿上,每走一步都吱呀响,镇上的小孩跟在他后面扔石头,喊他“傻子阿甘”,他攥着书包带拼命走,越走越急,直到珍妮的声音像银铃铛似的从前面飘过来:“阿甘,跑!”
那是他这辈子听到的最清楚的指令,比橄榄球教练的哨声亮,比部队里的军号响。他就闷着头往前冲,铁架子的螺丝在风里咔咔响,跑着跑着,那些铁件噼里啪啦往下掉,他的腿突然就轻了,风从他耳朵边刮过去,把追在后面的叫骂声全甩没了影。他跑过镇上的土路,跑过夏天结满黑莓的篱笆,跑过中学的橄榄球场——那天他本来是躲追打他的男孩,一头撞开球场的围栏,球员在后面追,教练在边上吹哨,他抱着别人掉在地上的橄榄球,闷头冲过了得分线,球鞋踩得草屑乱飞。看台上的人都站起来喊,教练拍着他的肩膀说,小子,你是个天才。后来他就进了大学,穿着印着号码的球服在球场上跑,跑着跑着就跑进了白宫,肯尼迪总统握着他的手笑,问他想不想喝可乐,他老老实实说想,一口气喝了十五瓶,打了个嗝,把总统都逗乐了。
他那时候总想着,等下次见到珍妮,要跟她说,你看,我会跑了,没人能追上我了。可珍妮总在跑,跟他不一样。他跑是为了躲开欺负,珍妮跑是为了躲开她那个酗酒的爸爸,躲开那些让她难受的日子。他在大学的女生宿舍楼下见过她,她坐在车里跟别的男孩接吻,看见他站在雨里,探出头来喊他阿甘,他把攒了好久的巧克力递过去,巧克力被雨淋化了,黏糊糊的沾在糖纸上,珍妮接过去,笑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像装了星星。
后来他去了越南,丛林里的雨一下就是几个月,泥浆没过脚踝,蚊子在耳边嗡嗡转。布巴总蹲在战壕里跟他念叨,等仗打完了,就买条捕虾船,当船长,让阿甘当大副,捞上来的虾煮了炸了烤了,做虾汤虾沙拉虾汉堡,赚了钱就买好多好多船,开个大捕虾公司。布巴说话的时候嘴唇厚厚的,眼睛亮得像浸在水里的黑葡萄,他说阿甘,你可一定要来,咱们说到做到。他那时候点头点得特别认真,说我一定来。邓·泰勒上尉总叼着烟骂他俩是傻子,说这鬼地方子弹不长眼,还想着捕虾,先活着回去再说。
可布巴没等到回去的那天。伏击战打响的时候,子弹像蝗虫似的飞过来,他听见珍妮的声音在脑子里响:“阿甘,跑!”他就闷头往丛林外面冲,跑出去老远才发现布巴没跟上来,又转头往回跑,路上扛了好几个受伤的战友,最后在树底下找到布巴的时候,布巴的胸口流着血,靠在他怀里,嘴唇动了动,最后说的一句话是“我想回家”。他把布巴抱回去的时候,邓·泰勒上尉的腿被炸断了,躺在医院里骂他,说谁让你救我的,我本该死在战场上,当个英雄,现在成了没腿的废人。他坐在病床边,给上尉削苹果,说等我回去,就买捕虾船,布巴答应了要当船长,他不在了,我当船长,你当大副,咱们说到做到。
仗打完的时候,他的脖子上挂了勋章,约翰逊总统给他别勋章的时候,笑着说小伙子,你哪里受伤了?他老老实实说我屁股中弹了,总统乐了,说那我得看看。他真的转身要脱裤子,把周围的人都逗笑了。那天他从白宫出来,晃悠到广场上,正好赶上和平集会,台上的人拿着话筒喊,有没有从越南回来的士兵,上来说说你们的经历。他被人推着挤着上了台,刚拿着话筒要说话,就听见台下有个熟悉的声音喊:“阿甘!”
是珍妮。她穿着长长的花裙子,头发披在肩上,站在人群里,跟他隔着一大片攒动的人头。他想都没想就从台上跳下去,穿过人群往她那边跑,跑过去的时候两个人撞了个满怀,珍妮抱着他,他能闻到她头发上的烟味和香水味,混在一起,还是他记忆里的味道。那天他们在华盛顿的广场上走了一整夜,珍妮跟他说她去了加州,跟反战的人一起游行,在酒吧里唱歌,他听不太懂那些,就把口袋里攒的糖给她,说珍妮,你要是累了就跟我回家,我妈做的苹果派特别好吃。珍妮笑着摸他的头发,说阿甘,你不懂,我不能回去。第二天早上她就走了,跟着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上了车,车开的时候她探出头来跟他挥手,风把她的裙子吹得飘起来,像一只要飞走的白鸟。
他后来真的去买了捕虾船,把所有的退伍津贴都拿出来,买了那条最旧的小船,给船起名字叫“珍妮号”。邓·泰勒上尉真的来找他了,装了两条假腿,站在码头边叼着烟,说傻子,我来当你的大副,看看你能不能真的捞到虾。刚开始的时候他们真的捞不到什么,网拉上来全是破靴子、空罐子,还有一次捞上来个破椰子,上尉坐在船板上笑,说阿甘,咱们俩就是傻子,在这破海上瞎晃。他也不着急,每天天不亮就出海,把网撒下去,他记得答应过布巴的事,说到就要做到。
后来那场飓风来了,整个港口的船都被掀翻了,只有他的“珍妮号”在海里晃了一整夜,居然没沉。等风停了的时候,整个海面上全是虾,网一拉上来就沉甸甸的,虾在网里蹦,亮闪闪的一片。他们真的赚了钱,成立了布巴·甘捕虾公司,他记得布巴说过,他妈妈以前给白人当佣人,一辈子没享过福,他就把公司一半的股份给了布巴的妈妈。那天布巴的妈妈坐在家里的沙发上,收到支票的时候,哭的连话都说不出来,给他端了一大盘炸虾,说孩子,布巴要是知道了,肯定特别高兴。
他见过好多好多别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人。在部队里打乒乓球的时候,别人都嫌他傻,不跟他玩,他就自己对着墙打,打啊打,就打进了国家队,坐着飞机去了中国,跟中国人打球,回来的时候总统接见他,他住水门饭店的时候,看见对面楼里的手电筒光晃来晃去,以为是保险丝断了,就给保安打电话,说你们那边好像停电了,有人在找保险丝,后来才知道那是窃听的人,把总统都给搞下台了。他还见过猫王,那时候猫王还没出名,住在他妈妈开的民宿里,看见他腿上戴着铁架子跳舞,觉得有意思,就跟着学,后来猫王跳那种扭屁股的舞,风靡了全美国,猫王跟他说,小子,这舞步是跟你学的。他还见过约翰·列侬,列侬跟他一起上电视节目,问他中国是什么样子的,他说中国人没有很多钱,也不怎么去教堂,大家都安安稳稳过日子,列侬后来写了首歌叫《想象》,歌里唱的就是他说的那些话。
可他总觉得这些都没什么意思。妈妈走的时候,坐在家里的摇椅上,握着他的手说,阿甘,我要走了,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是我们注定要走的路,你别害怕,你要好好过日子。他那时候握着妈妈的手,觉得妈妈的手慢慢凉下去,就像小时候他在雨里等珍妮,雨停了,手冻得冰凉。他把公司的事都交给别人打理,自己回到老家当园丁,每天给草坪剪草,给玫瑰浇水,日子过得安安静静的,只是总想起珍妮。他不知道珍妮在哪,不知道她有没有吃饱,有没有穿暖,有没有人欺负她。
直到那天珍妮回来了。她站在他家门口,穿着素色的裙子,头发剪短了,比以前瘦了,眼睛还是亮的。他看见她的时候,手里的剪草机都忘了关,草屑飞了一裤子。他们一起住了好久,他每天给她做煎蛋,烤面包,傍晚的时候一起沿着路散步,风把珍妮的头发吹起来,蹭在他脸上,软乎乎的。他以为珍妮这次不走了,直到那天晚上,珍妮走到他的房间里,躺在他身边,抱着他,眼泪滴在他的胸口,烫得他心疼。他跟珍妮说,你嫁给我吧,我会对你好的。珍妮没说话,只是抱着他哭。等他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床边空了,珍妮留了一张纸条,说阿甘,对不起,我不能拖累你。
他坐在门口的长椅上,从早上坐到太阳升到头顶,又坐到太阳落下去,心里空落落的,像被掏走了一块。然后他突然站起来,穿着那双跑了好多年的旧跑鞋,顺着家门口的路,开始往前跑。
他也不知道自己要跑去哪,就只是跑。跑过小镇的路,跑过亚拉巴马的桥,跑过沙漠,跑过雪山,胡子长了就刮一刮,饿了就找路边的小店买个汉堡,累了就倒在路边睡。有人问他你是为了世界和平吗?他摇摇头。问他你是为了妇女权利吗?他摇摇头。问他你是为了环保吗?他还是摇摇头。他就是想跑。慢慢的,有好多人跟着他一起跑,他们说阿甘是个哲人,是在给大家指引方向,他听不太懂,就只是闷头跑。他跑了三年两个月十四天十六个小时,从东海岸跑到西海岸,又从西海岸跑回来,跑坏了好多双鞋,直到有一天,他突然不想跑了。他站在路中间,后面跟着的人都停下来,等着他说话,他挠挠头,说我累了,我想回家。然后他就转身往回走,留下一堆人在后面面面相觑。
他跑回家没多久,就收到了珍妮的信,信上写着她在萨凡纳,让他去找她。他攥着信就往车站跑,坐在这把长椅上,跟等车的人一个一个讲他的故事,有人觉得他是傻子,有人听得入迷,直到最后一个老太太跟他说,你说的地方就在前面,过几个路口就到了,不用坐车。他就一路跑过去,推开珍妮的门,看见了珍妮,还有那个小男孩,眼睛跟他长得一模一样。
珍妮跟他说,那是他的儿子,叫福雷斯,跟他一个名字。他那时候突然就慌了,站在门口手足无措,他怕儿子跟他一样,智商只有75,怕别的小孩欺负他,怕他也得戴那个沉得要死的铁脚撑。直到珍妮跟他说,小福雷斯特别聪明,是学校里成绩最好的孩子,他才松了一口气,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
那时候珍妮已经病了,医生说治不好了。他把珍妮和小福雷斯接回了老家,每天给珍妮熬粥,陪她在院子里晒太阳,看小福雷斯在草坪上追蝴蝶。他终于娶了珍妮,婚礼就在他家的院子里,邓·泰勒上尉也来了,装着新的钛合金假腿,走路稳稳的,给他带了一盒巧克力当礼物,说傻子,你终于如愿了。那天珍妮穿着白色的婚纱,站在玫瑰花丛边上,笑的跟他第一次在校车上见到她的时候一样好看——那时候别的小孩都不让他坐旁边,只有珍妮往里面挪了挪,说你可以坐这。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觉得,世界上原来有不嫌弃他的人。
珍妮走的时候,是在一个春天的早上,躺在他的怀里,手里攥着当年他给她的那枚勋章,安安静静的,像睡着了一样。他把珍妮埋在他们小时候常去的那棵橡树下,树上面还刻着他们俩的名字,风一吹,树叶沙沙响,像珍妮在跟他说话。
风又吹过来,把他手里的木棉花瓣吹走了,飘到路中间。远处传来校车的喇叭声,他抬头看,是小福雷斯放学了,背着书包从车上跳下来,挥着手里的画往他这边跑,画纸上画着三个人,一个高个子的男人,一个长头发的女人,还有一个小男孩,站在一栋房子前面,房子边上开满了花。
“爸爸,你看我画的咱们家!”小福雷斯扑到他怀里,把画举给他看,额头上跑得出了汗。
他把儿子抱起来,掏出手帕给他擦汗,从帆布包里拿出那块奶油巧克力,剥了糖纸递给他。“今天在学校好不好?有没有人欺负你?”
“没有,老师夸我数学题算得快,还让我当班长呢!”小福雷斯咬着巧克力,含糊不清地说,“爸爸,我今天听同学说,你以前跑遍了整个美国,是真的吗?”
他笑了,摸了摸儿子的头,目光看向远处的橡树林,夕阳把树叶染成了金红色,像珍妮当年穿的那条花裙子。“是真的啊。”
“那你为什么要跑呀?”
他想了想,想起小时候戴过的铁脚撑,想起越南丛林里的雨,想起布巴说的捕虾船,想起珍妮在台下喊他名字的声音,想起跑过的沙漠和雪山,想起风刮过耳朵的味道。以前他跑,是因为别人让他跑,是为了躲开欺负,是为了找布巴,是因为心里空落落的没着没落。可现在他不用跑了,他的家就在这,他的儿子在他怀里,珍妮就在不远处的橡树下,风一吹就会跟他说话。
“刚开始跑啊,是因为有人追我。”他把儿子放下来,牵着他的手往家走,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后来跑着跑着就发现,你不用总想着要去哪,也不用总想着要追上什么,你只要一直往前走,别停下,该遇到的人,该到的地方,总会在前面等着你的。”
小福雷斯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攥着他的手晃啊晃,另一只手里举着那幅画,风把画纸吹得哗啦响。路边的草叶上沾了傍晚的露水,空气里有玉兰花的香气,他家的烟囱已经开始冒烟了,是他出门前炖上的番茄汤,是小福雷斯最爱喝的。
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小福雷斯突然想起什么,从书包里掏出一本故事书,说爸爸,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羽毛的故事,说羽毛飘啊飘,会落到想去的地方。
他抬头看,真的有一根白色的羽毛,从橡树上飘下来,被风卷着,慢悠悠地飞,飞过草坪,飞过篱笆,飞过他和珍妮当年刻下名字的树干,最后轻轻落在小福雷斯的脚边。他弯腰把羽毛捡起来,夹在儿子的故事书里,就像当年他在萨凡纳的公交站,把那片落在鞋尖的羽毛夹进《好奇的乔治》里一样。
他记得妈妈说过,每个人的命运都像那根羽毛,有时候你觉得它是在随风飘,没个准地方,可其实它飘来飘去,最后总会落到该落的地方。他这一辈子,别人都叫他傻子,说他智商只有75,可他觉得自己比好多聪明人都幸运。他答应过布巴的事做到了,答应过邓·泰勒上尉的事做到了,他爱了珍妮一辈子,最后也陪她走完了最后一段路,现在他有小福雷斯,有满院子的玫瑰花,有每天傍晚都准时飘过来的炊烟,这就够了。
他牵着儿子的手推开门,番茄汤的香气扑面而来,桌子上摆着两副擦得发亮的银餐具,旁边压着珍妮生前织的碎花餐垫——那是她最后那段日子坐在门廊摇椅上织的,针脚歪歪扭扭的,有几处还漏了线,小福雷斯总说那是天上的星星掉在了布上。
“爸爸,今天汤里放了我摘的罗勒!”小福雷斯挣开他的手,书包都没来得及放就扑到餐桌边,鼻尖凑到汤碗边使劲嗅,额前的碎发沾了点汗,贴在脑门上,和珍妮小时候的模样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阿甘站在门口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今天早上出门前,他确实答应了儿子放学回来要煮番茄汤,让他去后院摘最嫩的那丛罗勒。他弯腰把儿子扔在地上的书包捡起来,拍掉上面沾的草屑——那是小福雷斯放学路上和邻居家的小狗追着跑蹭上的,和他小时候总把泥土蹭在校服裤腿上一模一样。
“先去洗手,”阿甘的声音慢悠悠的,带着点阿拉巴马州特有的软调子,“手上沾了细菌,吃了会肚子疼,就像上次你在海湾摸了小螃蟹之后拉了三天肚子那样。”
小福雷斯吐了吐舌头,转身往洗手间跑,跑过壁炉的时候还顺手摸了摸摆在架子上的橄榄球——那是当年肯尼迪总统接见他的时候送的,皮子已经磨得发旧了,上面的签名淡得快要看不清,旁边摆着他的紫心勋章、磨得掉了漆的乒乓球拍,还有布巴当年揣在军装口袋里的那本捕虾手册,封皮被越南的雨水泡得发皱,是他在丛林里从布巴的遗体边捡回来的。手册的扉页上还留着布巴歪歪扭扭的字:“和阿甘一起,当捕虾船船长。”
阿甘走到餐桌边,把汤碗往中间挪了挪,又转身从烤箱里端出烤得金黄的玉米面包,那是他下午在院子里剪玫瑰的时候顺便烤的,表皮撒了点粗玉米粉,咬一口会掉渣,是珍妮最喜欢的味道。他记得珍妮刚回来住的那段日子,每天傍晚都坐在门廊的摇椅上,就着晚风吃半块玉米面包,看着他在院子里除草,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她就笑着喊他:“福雷斯,你烤的面包比镇上餐馆里的还好吃。”
那时候他总觉得日子不真实,像飘在半空中的羽毛,他怕风一吹,珍妮就又像之前那样悄无声息地走了。直到那天晚上,珍妮靠在他肩膀上,手指轻轻划过他胳膊上在越南留的疤,小声说:“福雷斯,我累了,我再也不走了。”他才敢伸手把她揽进怀里,就像揽着一捧容易散的云。
“爸爸,你在想什么?”小福雷斯洗了手跑回来,爬到椅子上坐好,伸手就要去拿玉米面包,被阿甘轻轻拍了下手背。
“等一下,”阿甘把餐巾围在儿子脖子上,“要先祷告,你妈妈以前说的,吃饭前要谢谢老天爷给我们食物。”
小福雷斯乖乖地把小手合起来,闭着眼睛小声念叨:“谢谢老天爷给我们番茄汤,给我们玉米面包,谢谢爸爸种的玫瑰,谢谢妈妈在天上看着我们,谢谢布巴叔叔说的捕虾船,谢谢邓叔叔送我的棒球手套,阿门。”
阿甘也跟着闭了闭眼睛,他没说什么花哨的祷告词,他只是在心里想,谢谢珍妮回来,谢谢布巴当年在运兵船上往旁边挪了挪给他让位置,谢谢邓·泰勒上尉最后没有怪他把自己从战场上拖出来,谢谢妈妈当年没有把他送到特殊学校去,而是告诉他,傻人有傻福,做什么事都要说到做到。
吃饭的时候小福雷斯的嘴就没停过,一会儿说今天学校里老师教了算数,他算对了所有的题目,老师给他贴了个小红花;一会儿说放学的时候看到校车上有个小朋友腿上戴了支架,别的小朋友都笑他,他过去跟那个小朋友说,我爸爸以前也戴过支架,后来他跑起来比风还快;一会儿又说周末想去海边,想去看布巴的妈妈,想去看“珍妮号”捕虾船,想让邓叔叔教他开船。
阿甘静静地听着,时不时给儿子碗里添一勺汤,把玉米面包上最脆的那层皮剥下来给他。他记得自己小时候在学校里,从来没有小朋友愿意跟他说话,大家都追在他后面喊他傻子,朝他扔石头,只有珍妮会喊他“跑,福雷斯,跑!”。那时候他腿上的支架沉得像两块铁,他跑起来的时候支架哐哐响,石头砸在他背上疼得厉害,可他只要听着珍妮的声音,就敢一直往前跑,跑着跑着,支架散了,他发现自己原来能跑那么快,快到能追上橄榄球,快到能从越南的枪林弹雨里跑出来,快到能横越整个美国。
“爸爸,你真的跑了三年两个月十四天十六个小时吗?”小福雷斯咬着勺子问他,眼睛亮得像星星,“我们班上的同学说,你是个传奇,说你跑过了沙漠,跑过了雪山,还有好多人跟着你一起跑。”
阿甘点了点头,他想起那天早上他醒来,发现珍妮走了,床上留着她熨得平平整整的衬衫,桌子上压着一张字条,写着“福雷斯,对不起”。他坐在门前的长椅上坐了好久,太阳从东边升到头顶,又从头顶落到西边,院子里的玫瑰开得正好,风一吹花瓣落了一地,他突然就想跑了。他没带行李,没跟任何人打招呼,穿着那双珍妮送他的旧跑鞋,就顺着家门口的路一直往前跑。
他跑到路的尽头,就跑到镇子边上,跑到镇子边上,就跑到郡里,跑到郡里,就跑到海边。他一开始不知道自己要跑到哪里去,他只是觉得跑起来的时候,风从耳边吹过,就像珍妮的手在摸他的脸,就像布巴在他旁边絮絮叨叨地说捕虾的事,就像邓·泰勒上尉在船上骂他是个傻子,连怎么收网都不会。
后来慢慢有人跟着他一起跑,有人说他是在为环保奔跑,有人说他是在为和平奔跑,有人问他是不是为了女权,是不是为了土著人的权利,他都只是摇摇头,他只是想跑而已。跑累了就睡在路边,饿了就找人家讨一口吃的,胡子长了就随便找个理发店剪一剪,他跑过了密西西比河的桥,跑过了落基山的雪,跑过了加州的海滩,脚上的跑鞋磨破了一双又一双,直到有一天,他在西部的一条公路上停下来,突然觉得累了,他想回家了。
那时候跟着他跑的人都在等他说一句什么至理名言,可他只是说,我累了,我要回家了。然后他就转身往回走,留下一堆人站在原地面面相觑。他后来在电视上看到那些人说他是个哲学家,说他的话里藏着人生的道理,他觉得好笑,他哪懂什么哲学,他只是想回家而已,家里有他种的玫瑰,有珍妮留下的摇椅,有满院子的青草香。
“那你为什么停下来呀爸爸?”小福雷斯已经吃完了饭,趴在桌子上托着下巴看他。
“因为我跑够了,”阿甘摸了摸儿子的头,“就像你玩弹珠玩久了会累,就想回家吃饭一样。人不能一直跑啊,跑累了,就得回到有灯亮着、有饭热着的地方来。”
收拾完碗筷,阿甘牵着儿子的手到院子里散步。傍晚的风很软,吹得玫瑰叶子沙沙响,远处的天边飘着粉紫色的晚霞,邻居家的炊烟顺着风飘过来,混着烤苹果派的香味。小福雷斯蹲在篱笆边看蚂蚁搬家,阿甘就坐在门廊的摇椅上,看着儿子的背影,手里摩挲着那根羽毛——那是他那天送儿子上校车的时候,从儿子的课本里掉出来的,轻飘飘的,白得像云,他捡起来夹在了自己的钱包里,就像很多年前他在萨凡纳公交车站捡到的那根一样。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珍妮的时候,是在上学的校车上,所有的小朋友都不让他坐在旁边,只有珍妮往里面挪了挪,拍了拍身边的位置说,你可以坐这里。那时候珍妮扎着两个麻花辫,眼睛蓝得像阿拉巴马的天空,他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心里像揣了只小兔子,咚咚跳个不停。
他记得珍妮总说,福雷斯,你不懂什么是爱。可他怎么会不懂呢?他记得珍妮在学校里被她爸爸追着打的时候,他会跑过去把她拉到自己身后;他记得珍妮在酒吧里唱歌,被客人欺负的时候,他冲上去把那个男人打了一顿,扛着她就往外走;他记得在越南的丛林里,下着瓢泼大雨,他坐在战壕里给珍妮写信,说这里的雨下得太久了,我好想你;他记得珍妮每次离开又回来,他从来没有怪过她,他知道她只是迷路了,就像小时候在玉米地里跑丢了的小鹿,总有一天会找到回家的路。
他也记得布巴,那个嘴唇厚厚的黑人小伙子,在军队的大巴上,所有人都嫌他身上有海腥味,只有布巴往里面挪了挪,给他让了个位置。布巴这辈子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艘自己的捕虾船,当捕虾船的船长,他跟阿甘说,等仗打完了,我们就去买一艘船,你当大副,我当船长,我们捕好多好多虾,做成虾汤、虾沙拉、烤虾、炸虾,赚好多好多钱,给我妈妈买个带大院子的房子,让她再也不用给别人干活。
可布巴没等到那一天,在越南的丛林里,一颗子弹打中了他的胸口,阿甘把他抱在怀里的时候,他嘴里还在念叨着“虾”。阿甘那时候就跟自己说,布巴的梦想,他要帮他实现。后来他从越南回来,拿了政府给的补贴,又加上拍乒乓球广告赚的钱,真的去布巴的老家买了一艘捕虾船,他给船起名叫“珍妮号”。那时候邓·泰勒上尉因为失去了双腿,整天在退伍军人医院里酗酒,骂他是个傻子,说要是他真能捕到虾,自己就去当他的大副。结果阿甘真的在码头等到了邓·泰勒上尉,他装了两条临时的假腿,站在码头边叼着烟,骂骂咧咧地说,你这个傻子,我来看看你怎么把船开到海底去。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真的捕不到虾,网拉上来全是破靴子、易拉罐、海草,有时候忙活一整天,连一只小虾都捞不到。直到有一场飓风来了,所有的捕虾船都躲在港口里,邓·泰勒上尉坐在桅杆上,对着狂风暴雨喊,你要是有种就把我们也打沉!我才不怕你!阿甘紧紧把着舵,在浪里颠了整整一夜,等风停了的时候,整个港口的船都被砸烂了,只有“珍妮号”还飘在海面上,从那之后,他们每次撒网都能捞上来满满一网虾,多到船舱都装不下。
后来他成立了布巴·甘捕虾公司,赚了好多钱,他把一半的股份给了布巴的妈妈,那个一辈子在白人家里当佣人的黑人老太太,收到股权书的时候坐在厨房里哭了好久,说她再也不用给别人煮秋葵汤了。邓·泰勒上尉后来也不再怨天尤人了,他拿着自己的那份钱去做了最好的钛合金假肢,还娶了个温柔的护士妻子,去年圣诞节的时候他还带着妻子来看过他们,他的假腿能跑能跳,他跟阿甘说,当年你把我从丛林里拖出来的时候,我以为我这辈子就完了,可现在我觉得,我活得比谁都好。
“爸爸,你看!”小福雷斯举着个东西跑过来,手心躺着一只小小的瓢虫,红壳子上带着七个黑点,“它的翅膀受伤了,我们把它养起来好不好?等它好了,让它给妈妈带句话,说我今天数学考了一百分。”
阿甘蹲下来,看着儿子手心里的瓢虫,他想起珍妮小时候,也总在玉米地里抓瓢虫,抓到了就放在手心里,看着它展开翅膀飞走,然后笑着跟他说,福雷斯,瓢虫会把愿望带到天上去。
“我们给它包扎一下,等它的翅膀好了,就放它飞好不好?”阿甘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干净的手帕,撕了一点点细细的布,给瓢虫的翅膀做了个小小的“绷带”,小福雷斯小心翼翼地把瓢虫放在一个铺了玫瑰花瓣的玻璃罐里,摆在窗台上,说等明天早上起来,要给它喂露水。
天慢慢黑了,阿甘给儿子洗了澡,把他抱到床上,给他盖好被子。小福雷斯抱着他的胳膊,小声说:“爸爸,你给我讲个故事吧。”
“讲什么故事呢?”阿甘坐在床边,轻轻拍着儿子的背。
“就讲你和妈妈的故事,讲你跑步的故事,讲布巴叔叔和邓·泰勒上尉的故事。”小福雷斯的眼睛慢慢闭上了,声音越来越小,“爸爸,我长大了也要像你一样,做个说到做到的人。”
阿甘看着儿子熟睡的脸,给他掖了掖被角,轻轻关了灯,走到客厅里。壁炉里的火还在烧着,发出噼啪的声响,他走到窗边,看着院子里的玫瑰丛,珍妮的墓碑就在那里,月光洒在墓碑上,像给它盖了一层薄薄的纱。他下午刚把一朵开得最盛的白玫瑰放在碑前,花瓣上还沾着傍晚的露水。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根羽毛,放在指尖,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吹得羽毛在他指尖晃了晃,他轻轻松开手,羽毛就顺着风飘了起来,飘出窗户,飘在院子里,飘过玫瑰丛,飘过篱笆,飘向远处的夜空,就像很多年前,他在萨凡纳公交车站看到的那根一样。
他记得妈妈说过,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他这一辈子,吃过苦的黑巧克力,也吃过甜的牛奶巧克力,他被人追着打过,被人当成英雄捧过,他失去过最好的朋友,失去过最爱的人,可他也得到了好多好多的爱。别人都说他傻,说他智商只有75,可他觉得,那些聪明人总在算计来算计去,总在找人生的意义,总在抱怨命运不公平,可他从来不想这些。他只知道,别人对他好,他就对别人好;答应了别人的事,就一定要做到;爱一个人,就一心一意对她好一辈子。
他走到门廊上,坐在那张旧摇椅上,晚风带着玫瑰的香味吹过来,远处传来几声狗叫,邻居家的灯一盏盏灭了,天上的星星亮得像撒在黑丝绒上的碎钻。他好像看到珍妮就坐在他旁边的摇椅上,穿着那条白色的裙子,笑着跟他说,福雷斯,你看今晚的月亮多圆。他好像看到布巴站在玫瑰丛边,跟他絮絮叨叨地说,等明年我们再买两艘捕虾船,我们要把捕虾公司开到全世界去。他好像看到邓·泰勒上尉站在篱笆边,举着一瓶啤酒,朝他喊,傻子,要不要过来喝一杯?
他笑着摇了摇头,伸手摸了摸口袋里儿子今天得的小红花,软乎乎的,还带着点铅笔的味道。明天早上他要早起,给儿子做煎饼,要放好多蓝莓酱;要给院子里的玫瑰浇水,要把开得最好的那朵红玫瑰剪下来,放在珍妮的墓碑前;周末要带着儿子去海边,去看布巴的妈妈,去看那些捕虾船,还要给小福雷斯买一个新的棒球手套,上次那个已经磨破了皮。
风慢慢停了,那根飘在空中的羽毛转了个圈,轻轻落在了窗台上,落在那个装着瓢虫的玻璃罐旁边。阿甘看着那根羽毛,嘴角慢慢扬了起来。
他这一辈子,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也不懂什么大道理,他只是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件事,认认真真地对待每一个人。他跑过了好多路,见过了好多风景,可他最后还是回到了这里,回到了这个有玫瑰,有老橡树,有珍妮留下的半盒未拆的水果糖,还有风穿过廊下风铃时,会发出像珍妮小时候笑一样脆响的家。
远处传来布巴妈妈的声音,隔着篱笆飘过来:“阿甘!明天记得带小福雷斯过来吃虾饼啊!我刚炸好的,热乎的!”
阿甘抬手拢了拢落在肩上的玫瑰花瓣,笑着朝篱笆那边应了一声,声音裹在晚风里,软乎乎的像刚烤好的棉花糖:“知道啦布巴太太!我早上熬了新的玫瑰酱,明天给您带两罐过去,配您的虾饼正好!”
小福雷斯攥着他的手晃得更欢了,连手里抓着的蝴蝶都忘了看,仰着小脸眼睛亮得像浸了蜜:“爸爸爸爸,我要带我的瓢虫给布巴奶奶看!它的翅膀今天已经能扑腾两下了!”
“好啊,”阿甘弯腰把儿子额前被汗沾湿的碎发捋到后面,指尖蹭过孩子软乎乎的脸颊,像很多年前妈妈摸他的头那样,“不过咱们得先把蝴蝶放了,你看它翅膀扑得急,是想回家找妈妈呢。”
小福雷斯盯着指尖停着的黄蝴蝶看了两秒,果然乖乖地把手举高,蝴蝶扑闪了两下翅膀,绕着他的头顶飞了一圈,才慢悠悠地落在篱笆上的玫瑰枝上,像在跟他道别。
父子俩牵着手往家走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廊下的感应灯顺着他们的脚步一盏盏亮起来,暖黄的光铺在木质台阶上,像撒了一层碎碎的阳光。阿甘刚推开门,就听见窗台上的玻璃罐里传来细微的响动,那只翅膀受了伤的小瓢虫正顺着玻璃壁往上爬,爬两步滑一下,却始终没停下。他走过去,指尖轻轻碰了碰玻璃壁,想起很多年前,他腿上箍着沉重的铁支架,也是这样一步一挪地走,磨得脚踝流血也没停下,直到听见珍妮喊他跑,直到那些冰冷的金属零件稀里哗啦掉在土路上,风灌进领口的那一刻,他才知道原来人真的能长出翅膀。
“爸爸,你看瓢虫爬上去了!”小福雷斯踮着脚凑过来,鼻尖都快贴到玻璃上了,声音里满是惊喜。
“是啊,”阿甘笑着把儿子抱起来,让他看得更清楚,“只要一直爬,总能爬到想去的地方的。”
那天晚上小福雷斯睡得格外香,临睡前还特意把玻璃罐摆在枕头边,说要看着瓢虫养好伤。阿甘替他掖好被角,轻手轻脚地走到院子里,月光把橡树下的墓碑照得发亮,他蹲下来,把下午剪的那枝开得最盛的红玫瑰放在珍妮的碑前,花瓣上还沾着傍晚的露水,凉丝丝的。
“珍妮,”他坐在墓碑边的草地上,声音很轻,像怕惊飞了停在枝桠上的夜鸟,“今天小福雷斯在学校考了算术满分,老师给他贴了好大一朵小红花,他说周末要带你那份奖状过来给你看。布巴太太明天喊我们去吃虾饼,我熬了你最喜欢的玫瑰酱,到时候给你带一小碟过来。邓上尉上周寄了照片,他现在能跟着捕虾船出海了,站在甲板上比谁都稳,他说等下个月休假,要带他太太过来,给小福雷斯带真正的海军帽。”
风卷着玫瑰的香气吹过来,橡树叶沙沙地响,像珍妮坐在他身边,笑着听他说话,指尖轻轻划过他胳膊上的旧疤。他坐了好久,直到夜露打湿了裤脚,才慢慢站起来,走回屋里的时候,特意把客厅的窗户留了一条缝,好让风能吹进来,带着玫瑰和青草的味道,像珍妮以前总喜欢靠在他肩膀上,头发上的香味蹭在他衣领上,洗都洗不掉。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阿甘就醒了。他轻手轻脚地起来烤玉米面包,煎了两个溏心蛋,又给小福雷斯热了牛奶,刚把早餐摆到桌上,就听见卧室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小福雷斯穿着小熊睡衣,揉着眼睛跑出来,怀里还抱着那个玻璃罐:“爸爸!瓢虫的翅膀好啦!你看它能飞了!”
阿甘凑过去看,果然见那只红壳黑点的小瓢虫在罐子里扑着翅膀转圈圈,他摸了摸儿子的头:“那等我们吃完早饭,就把它放了好不好?让它飞去给妈妈送个信,说我们今天要去布巴奶奶家吃虾饼。”
小福雷斯用力点头,坐下来吃早饭的时候,还特意把自己的溏心蛋戳了个小窟窿,让蛋黄流在盘子里,说要给瓢虫留一口当饯行饭。
吃完早饭,阿甘把熬好的两罐玫瑰酱装进布袋子里,又装了两块刚烤好的玉米面包,牵着抱着玻璃罐的小福雷斯出门。早上的风还带着点凉意,路边的草叶上沾着亮晶晶的露水,小福雷斯走在前面,特意绕开了蚂蚁搬家的队伍,走到篱笆边的时候,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玻璃罐,小瓢虫扑闪着翅膀飞出来,绕着他的头顶转了两圈,真的朝着橡树林的方向飞过去了,飞得又稳又快。
“它真的去找妈妈了!”小福雷斯拍着手跳,笑得露出两颗缺了的门牙。
布巴妈妈家的院子里飘着浓浓的虾饼香,老太太系着碎花围裙站在门口等他们,看见他们过来,赶紧擦了擦手迎上来,一把把小福雷斯抱在怀里,塞了个刚炸好的、还冒着热气的虾饼在他手里:“我的小宝贝,快尝尝,奶奶特意给你多放了虾仁,外酥里嫩的。”
阿甘把玫瑰酱递过去,布巴妈妈接过来,笑着拍了拍他的胳膊:“你这孩子,每次来都带东西,快进来坐,我煮了秋葵汤,还烤了你爱吃的甜土豆。”
院子里的老槐树下摆着木桌子,布巴的几个侄子侄女正在那边玩弹珠,看见小福雷斯过来,都挥着手喊他一起。小福雷斯咬着虾饼,跑过去跟他们玩成一团,笑声飘得老远。布巴妈妈端着两杯甜茶走过来,在阿甘对面坐下,看着跑闹的孩子们,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时间过得真快啊,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跟布巴坐在运兵船上,瘦得像个竹竿,说话慢腾腾的,布巴还跟我说,他认识了个好朋友,以后要一起开捕虾船。”
阿甘端着甜茶喝了一口,甜丝丝的味道顺着喉咙滑下去,他想起越南丛林里没完没了的雨,想起布巴靠在他怀里,嘴唇白得像纸,说“我想回家捕虾”,想起他第一次开着“珍妮号”出海,网拉上来全是破靴子的时候,邓上尉坐在船板上笑他是傻子。那些日子好像已经隔了一辈子,可仔细想想,又像就在昨天。
“布巴要是看见现在的日子,肯定高兴。”阿甘看着不远处跑着的小福雷斯,声音很轻。
“是啊,”布巴妈妈擦了擦眼角,笑着往他盘子里夹了块虾饼,“他以前总说,要让我再也不用给别人干活,天天坐在家里吃虾饼,现在啊,他的愿望都实现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邓·泰勒上尉居然来了,他穿着浅蓝色的衬衫,钛合金的假腿走在草地上稳稳的,身边跟着他笑盈盈的太太,手里还提着个包装精致的盒子,看见阿甘就举了举手里的啤酒:“傻子,我就知道你在这,特意开车过来蹭虾饼吃。”
小福雷斯看见邓上尉,扔了手里的弹珠就跑过去,仰着头看他的腿:“邓叔叔!你现在能跑了吗?上次你说要教我打棒球的!”
“当然能,”邓上尉哈哈笑着,把手里的盒子递给他,“给你带的真正的棒球手套,等吃完虾饼,叔叔就教你投球,保证你以后能当棒球明星。”
那天的午饭吃得格外热闹,布巴妈妈做的虾饼外酥里嫩,秋葵汤熬得稠稠的,邓上尉带来的啤酒凉丝丝的,他跟阿甘说,现在布巴·甘公司的捕虾船已经有二十多艘了,好多以前退伍的老兵都在船上干活,大家都念着阿甘的好。他还说,上个月他去了华盛顿,在越战纪念碑前看见了布巴的名字,他摸了摸那个刻在石头上的名字,跟他说,我们现在过得很好,你放心。
阿甘静静地听着,时不时给小福雷斯夹一块虾饼,风穿过老槐树的叶子,吹得人脸上痒痒的。他抬头看天,蓝得像阿拉巴马夏天的湖面,几朵白云软乎乎地飘着,像珍妮以前最喜欢吃的棉花糖。他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他坐在萨凡纳的公交长椅上,给路过的陌生人递巧克力,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那时候他揣着珍妮的信,心里慌得像揣了只兔子,不知道等着他的是什么,不知道珍妮为什么要找他,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
可现在他坐在这,身边是最好的朋友,桌子上是热乎的虾饼,不远处他的儿子正举着新的棒球手套笑,风里有玫瑰的香气,橡树下埋着他最爱的人,家里的廊下挂着珍妮织的风铃,风一吹就叮铃响。他吃过最苦的巧克力,是越南丛林里混着血和雨水的硬糖,是珍妮留书出走时他坐在门口从早到晚的空落,是妈妈和珍妮闭上眼时他掌心慢慢凉下去的温度;可他也吃过最甜的巧克力,是珍妮在校车上给他塞的第一块水果糖,是布巴跟他说“你当大副”时眼里的光,是小福雷斯第一次喊他爸爸时软乎乎的声音,是现在这样,热饭在桌,好友在侧,孩子在闹,风里全是家的味道。
吃完午饭,邓上尉果然带着小福雷斯在院子里教他打棒球,布巴妈妈和他太太坐在廊下摘豆子,说着家长里短的闲话。阿甘靠在老槐树上,看着邓上尉故意把球投得慢一点,小福雷斯举着球棒挥得认真,一棒子把球打出去老远,几个孩子欢呼着跑过去捡球,笑声惊飞了停在篱笆上的一群麻雀。
风卷着一根白羽毛飘过来,不知道是从哪棵树上飘下来的,慢悠悠地转着圈,最后落在他的膝盖上。他捡起来,羽毛软乎乎的,白得像云,像他第一次在萨凡纳的公交站捡到的那根,像他夹在《好奇的乔治》里的那根,像他夹在珍妮诗集里的那根。他指尖捏着羽毛,轻轻吹了口气,羽毛就顺着风飘了起来,飘过院子里的老槐树,飘过开得热闹的玫瑰丛,飘过跑闹的孩子们的头顶,往远处的橡树林飘过去,飘向蓝天里,像要飘到云上去。
“爸爸!你看我打中了!”小福雷斯举着球棒朝他喊,脸上沾了点草屑,亮得像星星的眼睛,跟他小时候第一次在校车上看见珍妮时,珍妮的眼睛一模一样。
阿甘笑着朝他挥了挥手,阳光洒在他脸上,暖融融的。他不用再跑了,真的不用了。他跑过了那么远的路,追过风,追过雨,追过要飞走的珍妮,追过对朋友的承诺,追了一辈子,终于停在了这个满是玫瑰香气的地方。这里没有追着他扔石头的男孩,没有丛林里擦着耳朵飞的子弹,没有没完没了的雨,只有热乎的虾饼,爱他的人,还有风穿过橡树时,那些软乎乎的、像巧克力一样甜的日子。
远处的天很蓝,风很软,小福雷斯举着球棒又打中了一个球,邓上尉在旁边大声叫好,布巴妈妈在廊下喊他们过来吃刚切的西瓜。阿甘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草屑,朝着孩子们走过去,脚步稳稳的,踩在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草地上,每一步都踏实得像踩在棉花上。
他想,等下回去的时候,要摘两枝开得最好的玫瑰,一枝给珍妮,一枝给妈妈,告诉她们,今天的虾饼很好吃,小福雷斯的棒球打得很好,大家都很好,他也很好。
风又吹过来,带着虾饼的香气和玫瑰的甜,那根飘在空中的羽毛转了个圈,最后轻轻落在了橡树下的玫瑰枝上,像谁偷偷印下的一个吻,轻得像梦,又暖得像一整个不会结束的夏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