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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明乌翠)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严格依照《宪法》《选举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开展,全程严谨规范,主要分为筹备准备、选民登记、提名推荐候选人、投票选举、召开新一届人代会五大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部署阶段(选举启动)
这是换届选举的起步工作,为后续所有流程打基础。
1. 成立选举工作机构:县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或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持、统筹本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2.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选举时间、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工作步骤、纪律要求等,逐级培训工作人员,确保业务规范。
3. 宣传发动:通过公告、新媒体、宣传栏等渠道,普及选举知识,动员选民依法参与选举,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选区划分与选民登记阶段(保障参选资格)
1. 划分选区:按照居住状况、工作单位划分,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可选举1-3名代表,乡镇人大代表选区同理,保证各选区选民人数大体相当。
2. 选民登记:选举机构对本选区符合条件的选民进行登记,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公布选民名单:登记完成后,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选民对名单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诉。
第三阶段:代表候选人提名与确定阶段(选出合适人选)
1. 提名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也可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坚持政治标准为首,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
2. 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3. 酝酿协商与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选民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若提名人数过多,可进行预选。正式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
4. 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选举委员会组织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介绍履职意愿,回答选民问题,让选民充分了解候选人。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行使民主权利)
这是选举的核心环节,选民亲自投票选出人大代表。
1. 确定选举日:由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投票选举日期,固定为选举日。
2. 设立投票站点:设置投票站、流动票箱,方便选民投票;严格实行无记名投票,选民可投赞成票、反对票、弃权票,也可另选他人。
3. 投票与计票:选民凭身份证或选民证领取选票,秘密写票、投票;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计票,核对票数,确保选举有效。
4. 公布选举结果: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选举有效后,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后续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第五阶段: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完成换届)
新一届人大代表产生后,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完成换届核心任务:
1. 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等。
2. 正式会议: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报告等;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正副职领导、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乡镇人大选举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
3. 会议闭幕:通过各项决议,宣布换届大会圆满结束,新一届基层国家机关正式履职。
来源:息县人大
编辑:何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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