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区在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设立。这个修复区有效破解生态环境修复空间有限、修复方式单一的堵点,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了实践支撑。这也是宣城市紧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应赔尽赔”目标,持续聚焦机制协同、替代修复、能力建设三大关键环节,形成运行高效“三化”模式的一个缩影。“十四五”期间,全市累计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4件。
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协同化工作机制。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宣城市建立“1+6+N”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并引入法院、检察院司法力量,形成行政与司法紧密衔接的工作格局。健全季度通报与线索移送机制,各部门在执法检查、信访办理、督察整改等工作中排查发现问题线索,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及时分流处置,推动案件办理从“被动等案”向“主动找案”转变。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操作指引,逐项厘清各环节“谁发现、谁启动、谁评估、谁修复”的责任主体,压实各方工作责任,保障政策直达基层、指令一贯到底。
打造“一地多用、多元代偿”的立体化修复模式。针对部分案件存在“有损害无修复空间”的实际困难,宣城市在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设立全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区。修复区可开展碳汇代偿,对不具备原位修复条件的案件,引导赔偿义务人通过购买林业碳汇或实施固碳增汇项目,落实等量生态补偿。同步推行劳务代偿模式,组织赔偿义务人在修复区内开展补植复绿、抚育管护等作业,以劳务劳动折抵相应赔偿金额。修复区作为合规异地修复载体,承接无法原地实施修复的各类案件,破解修复空间受限堵点。
推行“案例教学、靶向赋能”的专业化培训体系。为解决基层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宣城市采取“三步走”方式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围绕线索筛查、索赔启动、磋商程序、修复评估四大关键环节编制实操手册,汇编典型案例,梳理常见问题解答,方便基层工作人员对照开展规范办案。选取已办结典型案件,由办案人员复盘办理全过程,组织专家开展点评剖析,把抽象制度条文转化为可借鉴的实操经验。搭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业务交流群,市级业务骨干在线答疑解惑,形成“培训+指导+反馈”的闭环提升机制。
作者单位:安徽省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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