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延津融媒)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警示震慑和宣传教育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对近期2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
案例一:
违法事实:2026年07月01日,延津县应急管理局接应急指挥中心群众电话反映,某有限公司存在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违法行为,延津县应急管理局派出执法人员前往核查,经核查,违法行为属实。
违反条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本案违法事实及情节,延津县应急管理局对某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违法事实:2026年08月05日,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推送反映延津县某加油点作业区从业人员为塑料桶加注燃油,现场作业人员未穿着防静电工作鞋作业的行为,延津县应急管理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通过查阅监控、询问有关有人员等方式,查清了事情的经过,该举报属实。
违反条例: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 3010-2022)第4.2条、第6.1.2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8号令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结合本案违法事实及情节,延津县应急管理局作出对延津县某加油点壹万壹仟元及法定代表人壹仟元合计共处壹万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延津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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