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四川证监局官网发布对浙商证券分公司、营业部时任负责人林雪霜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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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称,经查,林雪霜任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负责人期间,分公司存在合规管理不到位、投资者异常交易回访不到位等问题,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林雪霜任职原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董家湾北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负责人期间,营业部存在反洗钱重大事项临时报告不到位、合规培训留痕不实等问题,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决定称,林雪霜作为分公司、营业部时任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林雪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综合性证券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9日。2006年8月更名为浙商证券。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注册资本45.35亿元。浙商证券于2017年6月26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878,是浙江省首家国有控股的上市券商。
浙商证券始终致力于综合投融资服务,助力居民财富增长,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逐步构建了全国性金融产业布局。自2006年以来,公司累计实现营收1256.30亿元,利润总额293.48亿元,净利润226.51亿元,股东分红49.78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248.14亿元,净资产473.29亿元。旗下设国都证券、浙商期货、浙商资管、浙商资本、浙商投资、浙期实业、浙商国际、浙商国际资管等公司,百余家分支机构服务覆盖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区。
公开信息显示,近一年内,浙商证券及其子公司屡遭监管点名。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李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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