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桥梁功能部件资产组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签署《补充协议三》。同日,双方完成签署。
该协议依据《补充协议一》,针对新筑股份拥有的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其它资产和负债,因客观原因、第三方原因或其他合理理由无法注入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形,明确了具体交割安排。
该补充协议不涉及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实质性变更,对本次收购估值无影响。独立董事审查意见亦认为其不构成实质性变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应收类债权,新筑股份应在债权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之内与新筑交科核实,通知债务人直接向新筑交科偿付;债务人拒绝的,由新筑股份以自身名义主张债权,取得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等额支付新筑交科。就应付类负债,其应在债务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之内核实,由新筑交科直接向债权人偿付。
四川路桥此前于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现金方式收购新筑股份桥梁功能部件资产组的关联交易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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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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