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国青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违法行为,被三亚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9月24日正式生效。
该处罚记录将纳入涉事主体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开展相关船舶运营相关业务的合规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陈国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600*******8515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1032010033-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4 作出处罚机关三亚海事局
本次三亚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陈国青,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1032010033-1-2,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600*******8515,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三亚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示相关船舶运营主体,需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相关法定要求,主动履行合规报备义务,共同维护海上通航与作业秩序。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国青成立日期2012年2月10日,法定代表人陈国青,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玉虚路王家院二巷。
事件点评
本次三亚海事局对涉事个人陈国青作出800元罚款的公示,属于针对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的常规行政执法行为,相关处罚严格贴合现行海事及行政处罚法规要求。该事件仅涉及个人主体,未关联相关企业经营资质、核心业务开展,不会对对应涉事主体的正常运营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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