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玉刚因涉及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崇明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严格依照海事行政执法公开要求对外披露,清晰列明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按法定流程完成送达与执行告知。
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海事领域行政相对人信用监管体系,对当事人后续涉及船舶运营相关的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相应的信用约束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张玉刚 违法案由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1062000271-1-2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22*******211X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4 作出处罚机关崇明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张玉刚,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规定标明船名、船舶识别号、船籍港、载重线标志(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1062000271-1-2,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2*******211X,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崇明海事局。该次处罚是海事部门强化船舶标识规范监管、维护海上航行秩序的具体执法举措,也为广大船舶运营主体敲响了合规操作的警钟。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玉刚成立日期2018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张玉刚,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枣阳市居然之家。
事件对相关主体的意义点评
本次崇明海事局针对张玉刚作出的千元行政处罚,属于针对船舶标识违规的常规监管处置,涉及的处罚事由、依据清晰合规。该事件仅为自然人个体的海事违法处罚,未关联任何企业主体,不会对各类经营主体的正常生产运营、品牌信誉或资质存续造成直接影响,仅警示相关船舶从业者需严格落实海上交通安全的标识规范要求。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