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临近,月饼、茶叶等礼品进入销售旺季,卷烟也常被用作馈赠物品。然而,烟草专卖品属于国家严格管理的商品,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
日前,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宗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案,被告人吕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情回顾
![]()
被告人吕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12日期间,或由同案人提供双喜、云烟等各种品牌的卷烟,或单独通过其他渠道购进双喜、云烟等各种品牌的卷烟,后在其经营的位于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的超市进行销售。至2023年8月13日被查获时,被告人吕某某伙同同案人非法经营卷烟的数额合计人民币505888.5元,单独非法经营卷烟的数额合计人民币218297.5元,非法经营卷烟数额总计人民币724186元。
![]()
2023年8月13日,潮州市湘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超市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双喜(硬广州经典醇香)、云烟(软珍品)等品牌卷烟95种,共计181.3条。经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测,查获真品卷烟175条,价值人民币27630元;查获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3条,价值人民币450元;查获无标志外国卷烟3.3条,价值人民币574.03元,该批涉案卷烟总价值人民币28654.03元。
综上,被告人吕某某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价值合计为人民币752840.03元。
被告人吕某某于2023年8月2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潮州中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吕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吕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法官提醒
凡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经营者,必须依法向当地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从正规渠道进货,做到亮证经营、规范经营。切勿因节日期间需求旺盛、利润可观,就心存侥幸无证销售、私下进货,甚至销售假冒伪劣、走私卷烟。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卷烟应选择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商店,注意查看包装、标识,拒绝来源不明、价格异常的产品。节日走亲访友,馈赠礼品应注重心意与合法,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来路不明的卷烟,以免自身权益受损。如发现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烟草专卖、市场监管等部门举报。
月圆人团圆,守法才平安。希望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度过祥和、安全的中秋佳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宋铭哲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