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说的这起案件令人窒息,一个刚上五年级的13岁女孩,被30岁的社会闲散男子性侵,事后被500块钱打发,转头还收到“敢报警就杀你全家”的死亡威胁。如此一起恶性性侵案,甚至居然包装成一场“你情我愿的早恋纠纷”。
现在这案子闹大了:从开始的不立案,到上热搜之后迅速推进,如今承办民警被纪委立案调查了。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山西运城,一个13岁的小姑娘,才上五年级,叫小敏(化名)。
今年4月18号晚上,跟家里人闹了点别扭,心里堵得慌,就跟着几个朋友出去散心。玩到半夜,听说朋友张某某家有个空着的出租房,小敏就打算独自去那儿凑合一宿。
出于安全顾虑,小敏叫上朋友张某某和其男友随行。一行人抵达出租屋后各自分开。
“黑哥”向张某某问清房间号后折返,随后向小敏提出:“我给你888元,你给我弄一下。”
“我当时反抗了,我说我朋友家里有监控。”小敏回忆。“黑哥”当场拨通张某某电话,在确认屋内并没有无监控后,对她实施性侵。
小敏说当时就吓傻了,说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顿时吓得不敢说话,黑哥然后举起巴掌,威胁要打她,她更加不敢动了。
最后,这男的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事后还通过张某某转了500块钱给她,想把这脏事包装成“你情我愿”的交易。
小敏与张某某在案发后的聊天记录显示,张某某曾询问小敏是否向警方提及“黑哥”以及自己,并说道:“这件事不就是因为你不想上学骗你妈的吗”“你把聊天记录删了再继续和我聊,删完聊天记录录屏发给我,咱俩的对话绝对不能让你妈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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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小敏告诉自己哥哥的女朋友,家属才知道这个事。
家属4月30日报警后,盐湖公安分局于6月12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其间办案民警曾以“证据不足”“女孩是自愿的”等理由,建议受害人家属接受调解,嫌疑人黑哥(韩某某)甚至还上门威胁受害女孩“不撤案就杀你全家”。
“妹妹和我女朋友比较亲近,30日凌晨她突然给我女朋友发消息,说有事情想和她谈谈。”小敏的哥哥说,妹妹断断续续地吐露出,自己被一个绰号“黑哥”的男子强奸了。
聊天记录显示,小敏称“黑哥”是混社会的,并说“我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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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敏和哥哥的聊天对话。
由于人在外地上班,小敏哥哥得知情况的当天就委托老家的亲戚带着小敏前往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姚孟派出所报警。
民警随后带女孩到运城市儿童医院做了检查。
门诊病历显示:4月18日(实际为19日凌晨),小敏在盐湖区某小区被一名男子(黑哥)性侵,现由盐湖区北城刑警中队带至我院进一步检查,并提取阴道分泌物。“
城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信息显示,案发时小敏年仅13岁3个月,体重4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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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最终检查结果被警方拿走了,我们家属都没看到,当时警方也没给立案。”小敏哥哥说,此后警方迟迟没有受理此案,他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后,盐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5月14日出具了一份《受案通知书》。
小敏哥哥透露,在此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多次以证据不足等理由建议他们接受“调解”,给妹妹拿一笔赔偿。
“我妹妹未满14周岁,根本没有性同意能力,这是一起强奸罪,怎么能私了?我直接拒绝了调解的方案。”
“我从经办民警处了解到,韩某某本人都已承认和小敏发生了性关系,我不理解为什么还会是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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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投无路,小敏的哥哥便开始在网上发帖。之后该事件被媒体记者关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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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媒体曝光该案后,引发社会关注。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于次日凌晨发布警情通报,宣布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案启动全面复核。6月24日,警方向家属送达《立案告知书》,犯罪嫌疑人韩某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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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山西运城“13岁女孩遭强奸警方不予立案”一事有了新进展:受害人家属表示,案件已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纪检部门对经办民警不予立案问题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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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最值得追问的,不只是嫌疑人最终会受到怎样的法律追究,更是此前为什么会出现“不予立案”。
公开报道显示,案件6月12日曾被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媒体曝光并启动复核后,6月24日警方正式立案,嫌疑人随后被刑事拘留。如今据家属提供的文书,案件又已进入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尤其刺眼的是“女孩是自愿的”这种说法。对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办案首先应回到法律规定和证据本身,而不是把成年人世界里的所谓“自愿”轻率套在孩子身上。现在纪检部门介入调查此前办案过程,也说明公众追问并非多余。
一个案件最后立了,不代表前面的程序就可以一笔带过。真正值得给社会交代的,是当初依据什么不立案、有没有失职失责、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为什么没能第一时间发挥作用。
司法公正不能靠热搜“纠偏”,更不能让一个13岁的孩子先承受伤害,再承担推动案件前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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